秀书网>修真小说>退亲后,我携千亿物资穿古代荒年沈清箫恒>第88章 搬朱家人当救兵
  沈昌已经被除了族谱,虽说血缘上还是沈大山的儿子,但名分上已经不是沈家人了,张氏也不能喊沈老头公爹的。

  再则,沈大山是被沈昌活生生气死的,张氏怕这家人怪罪,也不敢喊。

  周氏并没有把沈昌的事算到张氏头上,且还挺同情她,闻言客气道:“你跟我进来吧。”

  “哎。”张氏感激冲她点点头,牵着沈蓉儿进了屋,给沈老头磕了几个头。

  沈蓉儿不知害怕还是怎么回事,一跪下就哭了。

  张氏也顾不得哄沈蓉儿,磕完头又站起身,看着周氏欲言又止。

  周氏一猜就知道她想说什么,她看了沈清一眼,见沈清点头,才对张氏说:“我们商量过了,沈昌欠人赌债的事,我们沈家出面调停,尽量不牵扯到你和蓉儿,若人家肯放过你们,往后有我们一口吃的,总有你和蓉儿的。”琇書網

  张氏一怔,接着眼眶瞬间红了,她抬袖擦了下眼睛,哽咽道:“谢谢,谢谢。”

  她今儿带蓉儿来,本是想问问沈家有没有法子保下蓉儿。

  她嫁到夫家后,蓉儿这孩子就有点不正常,胆子特小,容易受惊,她婆婆对蓉儿时好时坏的,沈昌则是对其不闻不问,怪可怜见的,她不忍这孩子落得一个比她还惨的下场。

  她来前都想好了,若沈家肯管沈蓉儿,她就回家找根绳子上吊算了。

  她这都什么命。

  摊上一双狠心的爹娘,又摊上个糟心的夫家。

  整天跟老黄牛一样干活,又要下地又要顾及家务琐事,婆婆和男人是丁点事不干,吃个饭洗个脚还都等她侍候,那赵氏却对她不是打就是骂,就连沈昌也一个不顺心就打她,就这样的王八羔子竟还是个读书人。

  原以为一辈子就这样过了,谁让她是被爹娘卖了的。

  可谁知没有最糟心,只有更糟心。

  原本夫家有十二亩地,靠她耕种好歹吃喝不愁,谁知那狗犊子不仅把家产输光了,还冒了人千两银子的账!

  把自己个害死就算了,还气死了老子爹,连带了全家!

  她思索着自己是活不成了,被人拉走还不知会被卖到啥地方,不如趁她还能做主自己个的命,抹脖子上吊得了。

  没想到沈家人竟肯帮她。

  来前她都做好被沈家赶出门的准备了。

  周氏见她眼泪止不住,不由心一软:“这几天家里办丧事,也顾不到你那边,若不你就先带蓉儿在家住吧。”

  万一那赌场的人再来了,张氏和蓉儿住家里也安全些,起码有族人在,人家不敢来硬的,如今沈昌住的地方离族里有些远,有啥事不一定能及时发现。

  张氏闻言眼泪流得更凶了。

  “谢…谢,谢谢嫂子。”她也不会说啥漂亮话,只好一个劲地道谢。

  周氏叹了口气:“哎,甭谢了,你也是命苦,再说要谢也不该谢我,这都是族长和阿清愿意帮你。”

  张氏愣了下,旋即看向沈清。

  她在家没少听婆婆骂沈清,加上沈清在村里名声响亮,她虽没见过沈清本人,也能根据年龄和容貌猜出沈清是谁。

  她一直都奇怪她婆婆这么不讲道理的人,咋能被一个小姑娘给收拾得这么厉害,每每婆婆想到这小姑娘,就气得在家发疯。

  周氏也没多解释,想起什么,又看向沈清:“对了,阿清,能让她穿孝服吗?”

  这家里办丧事,那张氏是该以儿媳的身份为老爷子披麻戴孝,还是以外人的身份戴孝布?

  沈清想了下,说:“就以义女的身份为爷披麻戴孝吧。”

  这沈昌肯定是再入不了沈家族谱了,张氏是沈昌继室,若承认她是沈家儿媳,跟承认沈昌有啥区别,但若收留张氏,总得给她一个身份,不然以后对外咋解释。

  周氏眼睛一亮。

  还是阿清脑瓜子灵光。

  她又看向张氏:“妹子,你愿意认公爹当义父吗?”

  张氏连忙点头:“愿意,当牛做马我也愿意的。”

  她现在丈夫死了,夫家的十二亩田地也被讨债的收走了,婆母也被关了起来,若不是沈家,她要么被人抓走抵债,要么赔人一条命,沈家愿意救她,给她一处容身之所,就是让她当牛做马她也愿意的。

  ……

  家里有了张氏在,周氏觉得轻省多了。

  这张氏年纪轻轻,却干活比她还麻利,还有眼力见,比如看到缸里水少了,她立马去打水,厨房柴少了,立马去劈柴,猪叫唤了,周氏还没想起来,她就去弄猪食了,搞得周氏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沈清也在老宅住了一晚,就跟沈桃睡一个屋,次日清早,沈老头的小殓仪式过后,她披麻戴孝地上了孤灯赶来的马车。

  家里人的孝服,昨儿周氏只花小半时辰就做出来完了。

  之所以做这么快,是因为当今丧服分五等,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合称五服。

  越重的丧服越是粗陋,他们身为孙辈的齐衰服,还稍微修整了下缝了边,沈福、周氏及张氏穿的斩衰服压根不缝,裁块最粗陋的麻布披在身上,用粗麻带子绑在腰间就行了。

  这样的粗麻沈福和周氏要穿满百天,称为热孝,之后的二十四个月,除去忌日和祭祖节,余时可用素服代丧服。

  他们孙辈就没这么讲究,待沈老头下葬后就可以不穿麻衣了,但也得穿一年素服。

  “沈小姑娘,我昨儿打听过了,那赌场的老板孙康,今年三十有二,出身也算耕读之家,家曾有良田几百亩,其父孙全曾是个秀才,只是那孙全二十五年前上吊自杀了,听说是多年考不中乡试,一时想不开。”

  “孙康的娘在他爹走后,也回了娘家,孙康自幼无父母管教,他祖父估摸是受了独子自尽的打击,后悔对儿子管教太严,于是对孙康这个独孙过于溺爱,孙康想要的东西无有不应的,导致孙康长大后横行霸道,为祸乡里。”

  “原本孙康曾有一妻,只因一些口舌不快,成亲两年就被孙康活活打死了,那时孙康的祖父还在,花了大把的银子才平了这事,再后来,孙康的祖父也走了,孙康就更无法无天了,他变卖了家产,在县里开了间赌场,养着帮打手,靠放印子钱发财,听说身上背了数条人命,只是每次都被他花银子摆平了,对了,那家金悦楼也是他开的。”

  “孙康近段时日确有与朱家走得很近,昨儿我去约他,他倒应得爽快,后来悄悄跟了他,见他去了朱家,怕不是要搬朱家人当救兵?”

  孤灯一边赶车,一边跟沈清汇报着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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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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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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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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