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谈他在临峰骑士学院里的日常生活、最开始成为佣兵外出冒险时发生的有趣的事。
多伦则聊他在奥兹城里遇到的奇人奇物,某某骑士一剑能劈开天上的云彩,某某宝物一击能将一座城堡炸成废墟。
两人都对对方的人生经历感到新鲜,因此倒也相谈愉快。
“大人为何那么年轻就金盆洗手不当佣兵了呢?”
格雷好奇的问道,“果然是因为厌倦了佣兵奔波的生活,想静下心来冲击更高的修炼境界吧?”
佣兵的上限是金牌,金牌级佣兵的实力标准就是六阶。
再往其上,那些自认为有天赋冲击七阶甚至更高境界的佣兵,就会接受其他势力的邀请,从佣兵行业金盆洗手。
因为越是想向上攀登修炼,除了自身的天赋得足够优秀外,同样也需要大量稀有的修炼资源支撑。
这些修炼资源不仅指的是福地洞天、灵丹妙药,还包括修炼秘籍与强者们的经验指点。
而这些稀有的修炼资源往往被各个大势力所垄断,即使是用钱也是买不到的。
想要得到,唯有加入一途。
在恩斯大陆,能被所有修炼者一致承认的“大势力”只有七家,那就是建立了“四大王国三大王域”的七支超凡家族:
奥兹家族——奥兹王国。
苏夷家族——伊苏王国。
古斯特家族——落英王国。
莫迪凯家族——芬里尔王国。
圣乔治家族——龙域尼伯龙根。
德古拉家族——异域萨拉米尔。
埃忒尔家族——圣域基兰。
这七支家族的势力瓜分了整个恩斯大陆,如果想要寻求靠山,它们是修炼者们心目中的首选。
在格雷看来,多伦本就来自奥兹王城,以他如此年轻就达到六阶骑士的实力,定然已被奥兹王室看中招揽,这才从佣兵一行金盆洗手。
多伦却是摇头道:“冲击更高的修炼境界?我可没有这种雄心壮志。”
“啊?那为何……”
“就不能是我躺平了,不想干了,想解甲归田悠度余生了吗?反正已经赚到了足够我一辈子花的钱。”
“这……”
格雷张了张嘴巴,他当然不怀疑多伦有那么多钱,金牌佣兵出一次委托的报酬就够人几年的日常花销了,更何况多伦看起来本就是家境殷实的少爷。
只不过,如此“胸无大志”的少爷他还是第一次见,这还不是普通的纨绔子弟,而是在对方明明有天赋实力的情况下。
在他的固有印象中强者恒强,有天赋者从小就会被家族重点栽培,也更受宠爱,因而心气和眼光都会很高,罕有躺平的想法。
倘若面前的这位少爷说得是真心话,那他可以算是当今修炼者主流思想下的异类了。
明明天赋实力如此惊人,大好人生正要开始,星辰大海的征途才刚刚起步,怎么就唐突解甲归田了呢?
“谁规定有天赋就一定要在修炼一途南墙撞到死的,人生还有很多选项供我们选择吧?”
多伦耸了耸肩,哂然一笑,“从小开始修炼,穷尽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一生,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全都奉献给苦修和战斗,在我看来并不值当。
“如果你喜欢这种生活倒是无所谓,如果你迫于生计只能战斗那另当别论,可我既然有得选,为什么不能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点呢?”
拜托,现在也不是“不战斗就无法生存”的黑暗时代了。
千年来七大势力在恩斯大陆所建立的秩序已经趋于稳定,除了战士以外,农民、商人、工人甚至文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也少有强者见财起意,干出当街杀人夺宝这样的脑残事情,真要如此做,他不会活着走出这座城的。
因为这触动了这个国家的法条、冒犯了其背后统治家族的尊严,这类无法无天的修炼者无论多强,都必须伏诛以儆效尤。
当然,如果对方真是强者,那即使不动粗,他也有一百种方法能在暗地里整别人,但这种情况放在任何一个世界或时代都是无法避免的。
无论自己修炼得有多强,世上总有更强者,若是抱着担心某天被更强者欺凌的被害妄想而逼迫自己修炼,那余生当真要在猜疑与焦虑中度过了。
他也不是这种善于用假想敌鞭策自己的人,从根本上来说自己就是条懒狗,只想过快乐悠闲的好日子——前世如此,今生亦然。
那如果未来真的出现危机了怎么办?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他是懒狗,又不是蠢货,出现问题了就去解决问题呗。
而如果真遇到了不以个人努力和意志为转移的绝境,他也会欣然接受,天要亡我又当如何?反正我此生已经享受过了。
不亏!
多伦的人生观在格雷眼中无疑是非主流的,这与他一直以来所接受的传统战斗理念相悖。
“努力、奋斗,然后收获”——这是他的人生信条。
而怠惰是原罪,浪费天赋是耻辱,强者背负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终其一生都是要在战斗中发光发热的。
可仔细一想,多伦的见解也不无道理,难道享受生活就是罪过吗……?罢了,他人的人生也不需要自己多嚼口舌。
“哈……”格雷挠了挠头,“所以大人这次只是出来旅行的?此番穿越临峰山脉后,又要往何处去?”
多伦嘿嘿一笑:“去找老婆。”
“老、老婆?”
“这很奇怪吗,我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莫非你没抱过女人?”
“没有……”
“真是遗憾。”
“咕……”格雷强行挽尊,“我的心里只有修炼。”
“那祝你修炼有成。”
多伦掏出怀表看了一眼,站起身来,“时候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晚安,大人。”
格雷站起身来朝他行了一礼,目送他走进帐篷。
一旁,艾夏好心问道:“需要帮您搭个帐篷吗?夜晚的森林有些凉。”
跟她如黑夜般静谧的浅蓝色眼眸对视,格雷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连忙摆了摆手,摸向自己的随身背包:“不用不用,我带了睡袋的,不用麻烦您。”
“这样。”艾夏微微颔首,“那么晚安,格雷先生,祝您有个好梦。”
说完,她如天鹅般优雅的转过身,脚步轻盈的跟着多伦走进了帐篷里。
四周安静了下来,耳边只剩下冷风拍打树叶的沙沙响,以及篝火燃烧时发出的些微噼里啪啦的声音。
格雷沉默了一会儿,低叹一口气,把自己蜷进了睡袋里。
“算了,还是睡觉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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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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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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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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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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