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场戏是他和女主角的对手戏。《机智小姐》这部剧,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围绕女主角讲述故事的大女主戏。故事梗概如下:
女主角苏缃缃是个初入娱乐圈的小新人,偶然结识了霸道总裁吴凌,成了他的地下女友,有吴凌捧着,苏缃缃上升很快。
但是很快她发现自己似乎只是一个替身,吴凌喜欢的是青梅竹马的田铭君。苏缃缃一怒之下和吴凌分手,没有吴凌的倚靠,所有人都想把她拉下马。
故事就是从分手这里开始的。女主角虽然外表看上去总是一副心不在焉,魂游天外的模样,但其实心思缜密,逻辑推理能力超强,在一次参加晚宴中帮一位贵宾找到了丢失的珠宝,引起了男主角影帝的注意。靠男主角的帮助和自己的聪明才智,女主角一路神挡杀神,打脸想要踩她上位的小人,同时因接连破解了几起杀人案,名声大噪。
每一次的杀人案,都有渣男前任吴凌的参与和影子。其实吴凌最初接近女主角就另有目的,对她并没有男女之情,却在一次次案情接触中为女主角的头脑所折服。在一次杀人案中被女主角及时救下后,吴凌终于对女主角动心了。
而这几起杀人案,甚至包括最开头的盗窃珠宝案,其实都彼此相关联!
最终案情竟指向了十九年前一起收藏家被杀案。当时警方给出了案情通报,是照顾收藏家的生活助理伙同厨娘一起犯案。而那名生活助理,就是女主角苏缃缃的亲生父亲,他在案发后就彻底失踪,十九年来,女主角苏缃缃是被母亲一个人拉扯大的。
苏缃缃身陷谜团,因父亲是嫌疑犯而被网友辱骂,急需为父亲洗刷清白。此时,她认识了一名网友,通过网络,两人对案情展开梳理分析。苏缃缃感觉到,这位网友甚至知道许多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细节,他绝对不是普通人,他与十九年前的杀人案有密切关联!
这名网友就是吴凌。
十九年前,两名嫌疑人杀害收藏家,并抛尸荒野,却被一农民目睹抛尸现场。两人于是杀害了农民,却不料农民的儿子就躲在一边,亲眼看见自己的父亲被杀害。
这个孩子就是吴凌。年幼的吴凌母亲早逝,被送往福利院。那个年代的福利院管理极不规范,吴凌饱受欺负,最后终于被一户富裕家庭收养。年幼的他虽然记不清杀人犯的脸,但父亲的死亡永远铭刻心头,这么多年,他一直在暗中调查收藏家被杀案,认识苏缃缃,并调查得知她父亲就是当年的嫌疑人后,吴凌假意接近苏缃缃,两人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而吴凌的青梅竹马田铭君,也是吴凌的怀疑对象,没想到吴凌对田铭君的关注却让女主角误解了,以为田铭君是吴凌的白月光,这才有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吴凌的人设复杂,全程都是老谋深算的斯文败类形象,然而随着故事一点点地推进,在揭露了他悲惨的身世,复仇的决心,和对女主角一点点的心动之后,这个人物有了喜悲,有了血肉,从开头对女主心存利用,到结尾他为女主角挡枪,然后洒脱放手,人物弧光自然深刻。
要罗兰说,吴凌这个人物比施杨饰演的男主角影帝出彩多了!男主角深情多金有地位,总在女主角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提供帮助,实际上人物脸谱化,形同背景板,宛如工具人。
只要金凤期好好演,凭吴凌上一层楼不是问题。
罗兰盯着显示器里的吴凌,别说,经化妆师一双妙手修饰,金凤期完全褪去了那略显单薄的少年气,此时坐在椅子上施施然与人谈笑自若的男人,赫然就是那个背负血海深仇的吴凌。
这斯文败类的打扮,这深谋远虑的眼神,就算金凤期对他态度差劲,罗兰还是得说句公道话:吴凌真是帅得让人腿软!
傍晚,女一号杜悠悠拍完了戏,便被经纪人带着,坐上保姆车离开。金凤期揉了揉额头,一脸疲惫地走过来,问道:“晚上还有我和女主角的对手戏呢,这么紧的时间,杜悠悠去哪儿?”
张弛说:“那个……悠悠晚上有事儿呢,今晚用替身先演着。”
金凤期笑了笑,不再多说什么。
晚上吴秘书带了王助理来,把一行人拉去了吴秘书定好的酒店。罗兰不想喝酒,于是把吴秘书留了下来,张弛还带了个制片助理。
也不知道原主是从哪儿网罗到吴秘书这种八面玲珑的人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很快把张弛哄得找不着北。罗兰和吴秘书两人一唱一搭,哄得张弛频频保证,以后再有好项目好角色,一定第一个找金凤期。
酒过三巡,几人越聊越热络,罗兰趁机跟他说:“张叔,接下来几天金凤期是不是每天都有夜戏啊?”
张弛懂他的意思,安慰他:“放心,就今晚和明晚,我回头跟导演说一下,让他们早点收工。”
罗兰放心点头。虽然吧,金凤期这家伙嘴硬不肯服软,但是自己一来是他的经纪人,要为他的身体状况考虑,二来他也得符合原著人设,装出点心疼金凤期的样子啊。
张弛酒意有点上头,拍了拍罗兰的肩膀:“小兰啊,不过叔叔说一句,你带金凤期,工作归工作,也别太感情用事了。”
他什么意思,罗兰明白,连忙摆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又为这两天给剧组添的麻烦跟他道歉。吴秘书适时地端起酒杯,替罗兰罚酒。
张弛被他们哄得乐呵呵的。
罗兰想起今天女一号杜悠悠匆匆离去的背影,问张弛:“我看杜悠悠工作挺多的,不会影响这个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吧?”
杜悠悠一个当红一线流量小花,今天赶个杂志封面,明天拍个广告最后进度赶不上,很有可能会进绿棚拍摄,再后期抠图,这样一来影响品质是必然的。
这剧品质如果无法保证,金凤期也是会受到影响的。
张弛放下酒杯,有点不是滋味:“罗兰啊,杜悠悠的经纪人你知道是谁吧?”
“荆彭啊,怎么了?”
张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啊,入行短,很多事情你都有所不知。荆彭是业内出了名的精明。杜悠悠就是他手里最大的一棵摇钱树,他必定得物尽其用。唉,还好你们家小金,没落到他手里呀。”
“这是当代黄世仁啊。”
“可是,演员进组不都得签合同,定好在剧组要待多少天,每天拍摄时长多少小时的吗?”
“是这么说,今天白天杜悠悠已经拍够了时长了,我也不能逼她上夜戏。”
“就怕影响项目质量。”
张弛说:“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杜悠悠那里我会盯紧点,尽量避免进绿棚。这毕竟是我们公司的项目,要是没评上S级,吃亏还是我们公司。”
剧组已经把夜景搭起来了,金凤期换好衣服,化好了妆,陈松远远地赶过来,把买的咖啡递给金凤期:“金哥,您指定的那家,路上碰上下班高峰期,晚了点。”
金凤期接过咖啡,喝了一口。
陈松看了一眼已经搭好的夜景和灯光,叹道:“今天这得拍到多晚呀?金哥,就怕你明天头疼。”
金凤期狡黠一笑,说:“放心吧,最晚也不会超过十一点半。”
陈松一愣,说:“金哥,我不信,这通告表上排了好几场戏,除非大家都超水平发挥一条就过,否则按我的经验,怎么说也要一两点收工。”
“那不如我们来打个赌?”
陈松坐在场边,眼下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今天的夜戏拍摄不算顺利,要他看,今晚必定是要折腾到十二点以后了。他打了个呵欠,一杯四五十的咖啡他可喝不起,只能问场记讨点茶叶泡一泡了。
哪知道到了十一点,张弛跟导演商量过,让大家今天先收工,陈松大吃一惊,迎着金凤期退到一边,问他:“金哥,您可真是神了!您怎么猜到的?”
金凤期眯着眼睛笑,像只老谋深算的狐狸:“今晚罗兰请张弛吃饭了,饭桌上他能不提这事?”
虽然罗兰不愿意给他好资源,但是在这种生活琐事上还是会为他考虑的。
陈松这才恍然,竖起大拇指:“金哥,您可真是料事如神,洞察人心啊!”
第二天晚上虽然还有夜戏,但也是十一点多收工,陈松没跟剧组里的年轻人们吃宵夜,送金凤期回了酒店。
金凤期第二天上午没戏,罗兰为他接了《美神》杂志封面拍摄,已经让吴秘书把这家杂志社从总编到执行的个人信息都发了过来,让陈松整理好,叫金凤期记下。
“连主编私下里搞封建迷信这种信息都能收集到,老大真厉害。”陈松称赞道。
金凤期笑了一下:“一看就知道都是吴瑛准备的。”
吴瑛就是吴秘书。
陈松点点头,把整理好的资料传给金凤期,说:“金哥,今晚你就是熬夜也得把这些信息背下来。老大可是交代了的,要我务必监督好你。”
金凤期打开手机扫了一遍。陈松见他漫不经心一脸乏味的样子,叮嘱道:“金哥,你可认真点啊。这《美神》在国内时尚杂志里数一数二,能上他们家的封拍,这多好的机会?”
“你真的觉得,罗兰会愿意把这么好的机会给我?”金凤期心里都门儿清,罗兰其实怕他红,怕他翅膀硬了飞走了,所以没给过他什么好资源。对此他心生不屑,更是对罗兰生不出好感来。
金凤期打了个呵欠,把手机丢到一边,在床上躺下:“我困了,要睡觉了。”
陈松登时急了:“金哥,哎哟,咱背完再睡行不行?别管怎么说,老大交代的事,我得做好了,金哥你可别为难我呀!”
金凤期露出一个头,嘟囔道:“别吵了,我都记住了,你放心吧。”
金凤期刚才就那么匆匆浏览一遍,陈松可不相信他真的记住了,连忙把手机拿出来考他:“《美神》的主编叫什么名字?”
金凤期闭着眼睛,说:“赵佑男,女性,今年四十岁,白羊座,去年刚升上主编的位置,喜欢搞封建迷信。不过因为杂志集团的高层是外国人,不兴这一套,赵总编只能偷偷请大师。见她时要注意别犯了她的忌讳,我已经知道了。”
金凤期说的居然全部都对,陈松把手机往下滑了滑,换了个难点的考他,金凤期还是一字不差。
陈松不由得五体投地,见金凤期实在困得厉害,废话不多说,关上酒店的门静悄悄地走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然而,虽然吴秘书连赵总编的私密信息都收集到手了,第二天一行人赶到拍摄地点时,却并没有见到这位封建迷信赵总编。
负责拍摄工作的是赵总编手底下一个时尚编辑,杂志人称coco姐,也是位资深编辑了,最近有望提副总编。
罗兰带着金凤期,刚自报了家门,coco姐就雷厉风行地把金凤期推进了化妆室,一边招呼人给他换衣服。
陈松跟着帮忙,罗兰想跟coco姐套套近乎,毕竟该杂志每年都要举行时尚晚宴,他还有需要打交道的时候。
然而coco姐日理万机,压根没工夫临幸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小生的经纪人,哪怕这位经纪人容貌出众。
就见她宛如一只陀螺,从拍摄场地的这一头转到那一头,一连串的人名连珠炮似的从她嘴里蹦出来,被她点名的工作人员则忙不迭地一路小跑,唯恐动作慢些耽误千秋大业。
罗兰便退到一边,留心观察这里的工作。
就在这时,化妆间传来陈松的声音:“金哥的身高三围早就报给你们了,跟品牌方拿了不合适的衣服,这是你们的失误!”
罗兰连忙走进化妆间,陈松正激动地跟工作人员理论,两个工作人员试图往金凤期身上套一套并不合身的衣服。
见罗兰快步走来,陈松立刻向他控诉:“老大,这家杂志给金哥准备的衣服大了一号,不合身啊!”
罗兰还没说话,coco姐匆匆赶来,把罗兰推到一边,高声道:“怎么回事?摄影那边等着呢!”
罗兰咳嗽一声:“coco姐,不好意思,我们凤期的衣服大了一个码,能不能换一换?”
CoCo姐不耐烦地看他一眼:“衣服是早就跟品牌方借来的,你让我现在去跟品牌方换?那今天还拍不拍了?一个杂志内页而已,艾许莉,你给他用两个夹子在后头夹一夹!”
罗兰脸色微变,问道:“怎么是杂志内页?我跟贵杂志约好的可是封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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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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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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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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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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