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炮灰经纪人>第4章 4
  手机响了,是吴秘书的电话,不知道是不是收到了航班取消的通知。

  罗兰接了电话,吴秘书在那边说的是:“罗总,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吴凌那个角色原先不是定了肖珑吗,他经纪人是大名鼎鼎的金延秀,这次都是她在给你使袢子。”

  原来是这样。

  吴凌这个角色,原先定下的就是肖珑,是罗兰走动关系,才让张弛改了主意。这个金延秀他有所耳闻,是个业务能力强悍的女魔头,现在看来,果然手腕了得,居然会去罗云堂那里上眼药给他使袢子。

  罗兰心烦意乱地挂掉电话,想着现在给罗云堂打电话,说服他的成功率有多少。

  不高。罗云堂太难搞,这事必须要当面跟他谈,电话里他肯定会推说工作忙没时间,让自己等他回家再说的,曾经是个销售的罗兰对这种人太有经验了。

  究竟还能怎么办?

  罗兰一筹莫展。

  这时手机又响了,是原主专为金凤期设置的特别铃声。他接了,那头是金凤期的声音:“吴秘书说你在机场,来接我吧,我在出口等你。”

  金凤期怎么会在机场?

  罗兰赶到机场出口,就见金凤期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等着。他穿得比较随意,还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就像个清纯大学生。

  罗兰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刚下飞机?你去哪儿了?”

  金凤期虽是微笑,眼中的嘲讽却是表露无遗。他道:“去帮你收拾烂摊子了。”

  “什么烂摊子?”

  金凤期却不多说,迈开长腿往前走:“回去吧,坐了一下午的飞机,累死了。”

  罗兰说:“我不回去,我再等等,一会儿雾散了,说不定飞机能飞呢。我要去找我爸,事情还没谈好。”

  金凤期眸光流转,淡淡地扫过罗兰,挑起眉毛:“不用找了。”

  “怎么说?吴凌这个角色你不要了?”

  “当然要,吴凌只能由我来演。”金凤期已经大步流星地走了。

  罗兰赶紧追上他:“得让我爸给张弛打个电话,否则明天张弛就换人了……”

  “不会的。”金凤期十分笃定:“你要是不信,就等明天看。”

  罗兰开着车,带金凤期回到了原主在市中心的那套房子。

  这房子一百六十平,太空旷,显得很冷清。原主以工作室宿舍不够为由,让金凤期在这里安顿,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但现在看两人冷淡的关系,显然同居也没能成功培养出感情。

  不过罗兰有点纳闷,他记得金凤期父母都是生意人,金凤期不至于手头拮据到在这座城市租套房子都没钱的地步啊。

  罗兰回到家,匆匆洗了个澡,就进了自己卧室。还好原主这套是新房子新装修,不用担心他这个“电器杀手”大肆破坏。

  这卧室里都是金凤期的各种周边私物,看得罗兰直叹气,真是辣眼睛啊。

  罗兰把床上的等身抱枕,私人物品塞进吊柜里,真不知原主怎么搞到的。他好好一个多金贵公子,为什么要把自己整得像个痴汉?

  他把房间打扫了一下,躺在床上。

  奔波了一天,他实在是累坏了,明天的事,就交给明天吧。

  第二天一早,吴秘书来接人,还带了早餐。

  吴秘书开车,罗兰坐在后头,翻看吴秘书给他的工作文件夹。金凤期是参加选秀出道的,在大学时还拍过几部微电影。这次的《机智小姐》项目虽然只是个网剧,但是制片方已经和视频网站初步谈过,是冲着S级去的,再加上吴凌出彩的人设,收割一波流量不是问题。

  至于那个综艺,那天他没去赴榴莲卫视总监陈凯的约,今天再联络,人家连消息都不回了。

  这人架子还挺大的。

  罗兰跟吴秘书说:“我跟《美神》的编辑约了个封面拍摄,你这两天把杂志那些高层的爱好性格都搜集一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好。”吴秘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罗兰一眼,有些犹豫,似乎有话想说。

  罗兰知道吴秘书想说什么,无非是想问他昨天又没去邻省,怎么搞定他老爸的。

  这个问题,罗兰也没办法回答。

  虽然金凤期老神在在地说,让他等着看就好,但罗兰已经准备了备用方案。

  到了剧组,张弛派了个助理出来,把一行人带进去。

  金凤期被带去换衣服化妆,罗兰找到张弛,张弛见了他,招招手:“我把这几天的通告单发给你,你看一下。小金落下的戏要尽快补回来。”

  罗兰看了一眼通告单,四处看了看,没见到肖珑。金延秀倒是在,她也是男一号施杨的经纪人。

  金延秀与罗兰眼光对上,遥遥对他微笑,似乎罗兰再一次抢走吴凌这个角色对她来说压根算不上什么打击。

  就这份气度,不愧是能成为金牌经纪人的女人。

  罗兰也冲她点了点头,问张弛:“我爸昨晚给你打电话了?”

  张弛呵呵一笑:“你爸要是不给我打电话,我也不好让你回来啊。小罗,理解一下叔叔的难处。”

  这就奇怪了。

  昨天金凤期究竟做了什么居然把这事搞定了?

  罗兰说:“这两天谢谢张叔叔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张弛拍拍他肩膀:“跟叔叔客气什么。”

  罗兰于是给吴秘书发信息,让他定个饭店,晚上好请张弛吃饭。

  上午的戏份拍完,陈松帮金凤期领了盒饭,护着他到保姆车上去坐。罗兰迫不及待跟上去。

  金凤期摘下平光镜,随手放在收纳袋里,噙着笑靠在座椅上,伸长了双腿。

  罗兰问他:“凤期,你怎么做到的?”琇書網

  金凤期挑起眉,脸上挂着笑,声音也清澈悦耳,吐出的字句却很是锋锐:“作为我的经纪人,本来应该由你搞定的事,却要我亲自出手。罗兰,既然入了这行就认真点,多提升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好吗。”

  罗兰:……

  罗兰两眼发直,默默收回目光。

  呵,兄弟,我体谅你被原主追逐骚扰的痛苦,你也体谅体谅我成天扮演痴汉的难处好吗?对我的态度还不如对你助理,一定要这样尖酸刻薄吗?

  吐槽归吐槽,金凤期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还是抓心挠肝地想知道。

  陈松也好奇,追着问:“金哥,你说说呗!”

  “昨天中午,我坐了那班两点钟飞邻省的飞机。”金凤期掏出飞机票:“往返机票都在这里,麻烦你给我报销一下。”

  罗兰接过来看了一眼,难怪昨天金凤期让自己去机场带他回程,这人坐了下午两点的飞机去邻省,落地之后又立刻飞回榕城。

  所以金凤期在飞机上做了什么,让罗云堂改主意了?

  昨天下午,金凤期跟罗兰打了电话后,差不多摸清了罗云堂的性格,他提前赶到机场,没多久,罗云堂一行也抵达机场。

  罗云堂带的人中有两个年轻女助理,金凤期年轻貌美,和年轻女孩搭讪,基本不会被拒绝。顺利得到罗云堂等人的机舱座位,金凤期上了飞机后就立刻跟罗云堂身边的一名旅客换了座位。

  这位旅客不像那两名女助理那般好说话,金凤期用了点钱才说动他。

  没多久罗云堂也上了飞机,见金凤期一个人坐着,手里还拿着一条没织完的围巾,这年轻人相貌格外出众,让他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这一看,就注意到他手中的围巾上绣着三个字母:LYT。

  是名字缩写?L是罗?李?刘?

  这名字缩写居然跟自己的名字一样,也真是够巧的。

  罗云堂坐下后开始处理工作。金凤期则闭目休息。

  航行一个小时后,罗云堂处理完了公事,问空姐要了杯水,金凤期适时地睁开眼睛。

  罗云堂说:“不好意思,吵到你了。”

  金凤期笑了一下:“没事,反正也快到了。”

  飞机还有十来分钟落地,罗云堂于是跟他聊了起来,问起他到邻省办什么事,金凤期扬起手里的围巾:“这围巾是我朋友给他爸织的,泼了咖啡,洗不干净,我去帮他买羊绒纱线。”

  邻省是挺有名的产羊毛大省,不过现在什么纱线应该都能在网上买到。罗云堂于是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朋友说,一般的羊毛容易扎脖子,这种纱线是他跑了几家羊绒厂子找到的,手感十分柔软,也就只有那家厂里有点库存。”

  “你朋友可真有心。”

  金凤期呵呵一笑:“他说他平时工作忙嘛,刚好我这两天没工作,帮他跑一趟。”

  罗云堂不禁百感交集:“还是女孩子体贴,我那儿子粗心大意,连我有高血压都不知道……”

  金凤期连忙解释:“我朋友也是男的。”

  “男孩子?”

  “是啊,你不会觉得男生织围巾有点娘吧?”

  “怎么会,毕竟是他对父亲的一片孝心,现在愿意自己亲自动手准备礼物的年轻人不多了。”罗云堂有点好奇:“不知道你朋友叫什么?”

  金凤期作为难状:“这个不方便说。我给你看看他的照片吧。”

  他拿出手机,找出工作室团建聚餐的照片,放大给罗云堂看:“诺,就是这个,我哥们。”

  飞机很快落地,金凤期跟罗云堂道别,潇洒地走了。

  至于罗云堂,已经猜到金凤期就是罗兰签的那个小艺人,他有点怀疑金凤期是来给罗兰当说客的,但是全程金凤期都没有主动跟他搭讪,话头也都是他挑起的,看来这次的事的确是偶然了。

  不像罗兰那般累死累活还一场空,金凤期只是找了家裁缝店用缝纫机绣了个“LYT”,然后去机场坐了趟飞机就搞定了一切。罗兰听完,不禁深深佩服起来,不愧是主角啊,就是聪明。只是他对自己的态度,别这么冷淡刻薄就更好了。

  “对了,我在飞机上为了跟人换座位,还花了五百块钱,你记得也一起给报销。”金凤期交代道。

  罗兰怀疑地看他一眼,这人爸妈明明是颇为富有的生意人,他有必要这么抠吗?

  不管怎么说,问题成功解决,罗兰也能松一口气。他把机票收好,等见到吴秘书再找他报销。

  罗兰把张弛发来的通告单转发给金凤期,下午和晚上排了不少金凤期的戏份。

  罗兰问他:“夜戏不少,你身体吃得消吗?”

  罗兰知道,金凤期这家伙有点神经衰弱,熬夜第二天就会头疼。不过他跟张弛开个口,这个面子张弛还是会给的。

  罗兰长得好看,乖巧看人的样子好像是真的在关心人,其实他正坏心眼地等着金凤期开口求他呢。

  罗云堂的事最终被金凤期解决,罗兰不能让金凤期觉得他是个废物。

  金凤期看了通告单,又扫了一眼罗兰,好像看穿罗兰在想什么似的,没有开口求他,而是说:“我撑得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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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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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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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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