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侯不知所踪。
昭阳长公主立刻寒了脸,对惊慌赶来的州府官员道:“马上封锁州府,不许任何人进出。”
州府官员脸色大变。
“难道、钦差大人已经……”
姬云华刚检查完欧阳修齐,回道:“你们钦差大人没事,只是晕了过去,但你们君上的老父亲不见了。”
州府官员:“?!”
君上的老父亲?
那不是太上皇吗!
太上皇什么时候来他们州府了?
他们看看姬云华,又看看昭阳长公主,突然明白过来。
原来那位一脸儒雅的中年美男就是太上皇!
一群人差点晕过去。
反应过来后,手忙脚乱地按照昭阳长公主的吩咐,封锁城池,全城搜捕。
然而他们把州府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永安侯。
……
七天后,位于白鹤州和白河州交汇地带的桃树村,来了两个外人。
一个长相儒雅、气质出众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貌美、风韵动人的妇人。
村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二位就是何夫子和何夫人吧?能请到何夫子来我们村塾教书,真是三生有幸。你们的住处就在村塾这边,刚刚打扫过,请随我过来。”
两人随村长进了一处农家院子。
院子正中种了两棵树,一棵桃树,一棵李树。
房子是石头砌的,有一个厅堂和两间正房,两侧还有个厨房和杂物房。
房子后面有个菜园,菜园尽头是连茅圈。
所谓连茅圈,就是茅房和猪圈连在一起的场所。
“这里可以养猪。”
村长笑道。
“养得好的话,还能去州府参加骑猪大赛呢。”
何夫人看着猪圈茅坑,眼底掠过一丝嫌恶。
何夫子摇了摇头。
“猪不能养在圈里,要养在山里,跑得多,肉才好吃。”
村长哈哈大笑。
“跑得多吃得也多,还是养圈里长得快。我们这里的山比较野,后山还有野猪出没呢,把猪养山上,那就有去无回了。”
何夫子点点头:“您说得有道理。”
村长介绍完后便离开了,留下夫妻两个。
何夫子拎起自己那份行李,问何夫人:“你住左边的房间还是右边的?”
何夫人泫然欲泣。
“阿弦,都过了这么多天了,我们还要分房睡吗?”
何夫子叹了口气:“抱歉,我还是想不起来以前的事,你现在对我来说,和其他女子没什么两样,我实在没办法和你住在一起,让我先缓缓好吗?”
白氏,也就是何夫人,一脸委屈地点了点头。
“好吧,我选右边的房间。”
“好的。”
何夫子提着行李进了左边那件正房。
白氏看着他的背影,眼神一片幽深。
在骑猪大赛赛场上劫走易笙后,她马不停蹄出了城,路上就用圣虫给他洗了脑。
她确定,这次洗脑非常成功。
但事情却和她预想的不一样。
易笙虽然完全失去了以前的记忆,却还保留着强大的判断力。
他相信了她的说辞,以为她是他的妻子,却不肯和她亲近,理由是他觉得他们还很陌生。
她本想下药成就好事,但想到白慕笙跟她分别时说的话,又忍住了。
她不信没了那个女人,她还拿不下易笙。
为了躲避搜捕的官差,也为了培养他们两人的感情,她带易笙来到这个小村子。
以易笙的才华,当个村塾先生绰绰有余。
他过目不忘,早在路上,就已经把她买的书全都熟读于心了。
她相信,过一段时间,易笙会爱上她的。
不过,她扫了眼这个简陋的院子,觉得有必要在村里雇个除尘打扫、洗衣做饭的婆子。
她是不会做这些的。
想好后,她转身出门,去找村长物色人选。
小半天后,她带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回来。
正要给妇人讲规矩,易笙从厨房里出来,招呼道:“夫人你回来了?赶紧吃饭吧,这位是?”
“这是我找的帮佣。”
白氏回道。
她闻着厨房里飘出来的饭香,不禁疑惑:“家里哪来的饭菜?”
难道是村长让人送过来的?
不料易笙回道:“我做的。”
“你做的?!”
白氏嗓音不自觉高了许多。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易笙:“你会做饭?”
“是阿,”易笙回道,“虽然脑子里没什么记忆,但是看到厨房里的瓜果蔬菜和米面,就知道怎么做了。”
白氏默不作声地进了厨房,见饭桌上放着两碗色香味俱全的面条,终于相信易笙所言。
白氏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做饭,担心他想起更多事情。
便对他道:“君子远庖厨。以后交给吴嫂做饭好了,你还要教书呢。”
易笙点头:“我只是想起来了,想试试而已。”
两人吃过饭后,各自回了房。
白氏正在思索如何增进两人感情,忽然听到有人敲门。
她起来开门,见是易笙,心中大喜。
这是易笙头一次主动找她!
没等她发问,易笙就把一张纸放到她面前。
那是一幅画。
画上画了一个没有五官的女子,骑在一头急速奔跑的黑猪身上,猪的额头还有一撮白毛。
易笙问道:“我看到猪圈就想到这个画面,这上面的人是你吗?”
白氏差点气晕过去。
这人为什么连那女人的脸都忘了,还会记得这头蠢猪!
她才不会做骑猪这种蠢事!
但是,为了取信易笙,她还是认了下来:“是我。”
易笙提笔,把她的五官加了上去。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加上去的五官和这个女子的飒爽英姿一点都不搭。
好像脸和身子是截然不同的人一样。
也许是他画功不够好吧。
他想。
转而问白氏:“这头猪应该是我们养的吧,它去哪了?”
白氏:“!!!”
她咬牙切齿道:“卖了补贴家用了。”
“这样。”
易笙有点失落。
不过他没说什么,收起画纸,回房去了。
白氏烦躁不已。
为什么别人洗脑都洗得干干净净的,易笙这里还残存着奇奇怪怪的记忆。
要不要洗第二次?
但是似乎洗多了人会变傻,她不想跟个傻子待一起。
她纠结得一宿没睡。
翌日醒来,听见院子里传来“哼哼”声。
出来一看,院子里多了两头小猪。
易笙笑容满面地看着她:“夫人,我从村民那里买了两头猪,我们又能养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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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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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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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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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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