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温玉礼萧云昭萧元祁>第486章 还想躲哪去?
  翌日上午,天才蒙蒙亮,晋国公便带着随从出了门。

  他去的依旧是昨日的那家四季酒楼,在二楼选了个雅间坐下,不多时,伙计们便将酒菜端了上来。

  “你坐下,陪本公聊一会儿。”

  晋国公抬头朝随从说道,“这家的招牌酒还挺不错,你也尝尝。”

  随从有些意外,跟随在晋国公身侧这么久,还从没有与国公爷同桌吃饭过,这忽然受到邀请,还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是叫你吃杯酒,有些事情要问你而已,发什么愣?坐下。”

  随从连忙应了声是,坐了下来,依着晋国公的意思给自己倒了杯酒。

  一杯酒下腹,的确口感甚好,香醇而微甜,但很快,他便察觉到一阵眩晕感席卷而来。

  “老爷,您……”

  话未说完,他便趴倒在了桌子上。

  晋国公见此,面无表情地起身离开。

  他如今是当真不确定他的贴身随从里有没有玉礼的眼线,为了防止南燕的行踪泄露,只能如此了。

  温玉礼在他身边安插眼线的事,他最初有些气愤,不过时间一长,他也想通了,虽然玉礼如今比从前叛逆张狂了许多,但不管怎么说,她与他都是亲父女,她断然是不会害他的,顶多就是为了提防他做糊涂事。

  谁让他上次带回家的那个新夫人居心叵测,温玉礼只要把这个理由搬出来,说他识人不清,他就拿她没辙了。

  想盯着他便盯着他吧,反正他也有法子把随从给放倒。同一壶酒,他的酒杯是正常的,随从的那只酒杯事先涂抹了蒙汗药,带着酒水喝下去,一准昏迷。

  他按照温南燕在信上提供的地点,独自驾驶着马车去往城郊。

  良久后,经过一片人迹罕见的地方,他看见了前方有一座六角凉亭,那儿便是相约的地点了。

  前边的山路远看像是铺了红色锦缎,近了才发现是大片的红色杜鹃花盛开,绵延着看不到尽头。

  此刻正是破晓时分,天际泄下的日光透过云层洒在成片的花团上,微风掠过之时,那一片大红随风轻颤,宛如红浪翻滚,装饰着这山间路径煞是好看。

  晋国公将马车行驶到了凉亭边停下,而后下了马车,走进凉亭内坐下等候。

  没过多久,他便看见了朝他走来的两人,他的目光当即落在了其中一道纤细的身影上。

  几个月未见,南燕比从前更加纤细憔悴了。

  温南燕看见久违的父亲,当即鼻头一酸,迈开步子朝他奔了过去。

  “父亲!我可算是又见到您了!”

  到了晋国公跟前,她便跪了下来,仰头时已经湿了眼眶,“是女儿太不孝了,不能给您长脸,甚至连陪在您身边都做不到……”

  “快别说这些了,起来。”晋国公俯身将温南燕扶起,“为父这边就用不着你担心了,有那么多人伺候着呢,倒是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准备逃到什么地方去?”

  就在二人说话间,苗凌枫也走到了一旁,晋国公这才想起还有另一人在场,便看了过去,这一看,让他有些讶异。

  他至少有三四年没见过苗凌枫了,不过苗凌枫的长相与从前并没有多大变化,所以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眼前人是苗氏的侄子。

  自从休了苗氏之后,他与苗家的人再也没有来往,而玉礼和祁王在他面前也不曾提过苗凌枫这号人,他们似乎都不想让他插手此事,若不是此刻亲眼见到苗凌枫,他还真不知道原来将南燕救走的是这小子。

  他若是没有记错的话,南燕的这位表弟曾经对她有好感,只是后来南燕选择了更好的祁王,这表姐弟两人便鲜少再联络了。

  如今看来,三四个年头过去了,这苗凌枫还真是痴心不改。

  “侄儿苗凌枫,拜见姑父。”

  虽说苗氏已经被休,但这个节骨眼,晋国公懒得计较称呼的问题,只朝他问道:“是你费尽心思,从祁王府救走南燕的吗?”

  “这是我应该做的。”苗凌枫应道,“王爷对南燕姐的情分已经不比从前,南燕姐若是还留在他身边,恐怕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只能设法将她带走,至少我不会做出对她不利的事来。”

  “可南燕不是还怀着王爷的骨肉吗?”

  晋国公说到这,望向温南燕的腹部,“这都几个月了,你怎么不显怀呢?难道……”

  想到一个可能性,他的脸色不禁有些复杂。

  “父亲,我已经没有孩子了,王爷更不会对我有什么情分了。”

  提到那个胎死腹中的孩子,温南燕的眼泪越发汹涌,“父亲,女儿不过只是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而已,为何他们就是不肯放过我呢?他们都觉得我该死……”

  晋国公见她哭得伤心,也跟着难受了起来,随即重重叹息了一声,“早知今日,你当初就不该做那些糊涂事,不该针对玉礼,若是你从一开始就安分守己……”

  见晋国公也开始埋怨起自己,温南燕心中气极,却不敢再反驳,只能哭着承认错误,“是,我是大错特错,如今明白过来也已经晚了,父亲,不是我不愿意认错,而是他们都不肯放过我了,若他们能原谅我,我又何尝不想回您的身边尽孝呢?可玉礼什么脾气您心里很清楚,她不会允许我留下,所以女儿只能忍痛离开您,请您原谅我!”

  话音落下的同时,她又一次跪了下来,朝晋国公磕了个响头。

  “好了好了,为父不埋怨你了。你最近应该也吃了许多苦吧?瞧你都瘦了好多,其实为父最初也有想过,若是王爷不要你了,就把你送出皇城,送得远远的,和玉礼永远都不要再见了,如今你既然决定和你表弟远走高飞,为父不阻拦你们,你们要的盘缠,我也给你们带来了。”

  话音落下的同时,他将腰间鼓鼓囊囊的钱袋交给温南燕,“这里头有两万两银票,你们拿着钱,去远一点的县城做些生意,足够你们衣食无忧了。”

  “这么多?”

  虽然早料到晋国公给她的钱会比她开口要的高几倍,可真到了这一刻,她依旧要装作惊讶的模样。

  “女儿不敢要这么多钱,父亲,您还是拿一些回去。”

  “你就收着吧。”晋国公按住她的手,“为父是国公爷,少这些钱可不会影响生活,所以你就犯不着担心为父了,要多担心担心自己。”

  “是,那女儿就收着了。”

  “南燕啊,以后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若实在想念为父,等过几年,玉礼对我的看管松一些了,你再派人捎信过来,说不定咱们父女还能再见上一面。”

  “我知道,我不会让父亲再为难了。”温南燕点头道,“女儿这两年一定不会回来了,不让您操心,不管女儿身在何处,都会为您祈祷的。”

  “好,你只要心里记挂为父就好了。”晋国公松开了她的手,“你们走吧。”

  “女儿拜别父亲。”温南燕又朝晋国公鞠了一躬,而后抹着眼泪转身离去。

  “姑父放心,我会照顾好南燕姐的。”苗凌枫朝晋国公作揖道,“您多保重。”

  说完,他便也转身跟上了温南燕的步伐。

  晋国公望着二人远去的背影,轻叹了一声,随即也转身往回走。

  下次再见,就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该死的温玉礼,若不是她,我一定还会是父亲最疼爱的女儿,会在国公府里好好的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家不能回。”

  温南燕握紧了手里的钱袋,此刻面上已经没有方才的楚楚可怜姿态,有的只是阴沉与冰冷。

  她如今不得不逃到远一些的地方去,可她绝不会将仇恨忘却,等有朝一日她再回来,一定要温玉礼付出代价。

  想到这,她转头问苗凌枫,“什么生意来钱快?”

  晋国公给她的钱,若只是拿来生活,那自然是绰绰有余,可若是用来报仇,那可远远不够。

  至少也要像曾经的苗凌枫那样,拥有足够多的财富和人手,办起事来也能更方便一些。

  苗凌枫在生意场上历练了许久,钱生钱对他而言想必不是难事。

  “这两万两的本钱,要翻到数十万两,需要多长时间?”

  “南燕姐,这个真不好说。”苗凌枫回答道,“若说来钱最快的生意,那自然是青石散,可如果要卖这个东西,便需要有足够的人脉,且合作的另一方也需要足够有胆量才行,碰到那些胆小怕事的商人,这生意就不好做了。”

  “除了这个,就不能干点别的吗?”

  “你要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想想。”

  苗凌枫说话间,从怀中掏出一张地图摊开。

  “西域回不去了,如果你愿意离开中原的话,咱们不如一路向北……”

  苗凌枫说话间,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不同寻常的声音。

  不是人声,不是鸟叫虫鸣,而是昆虫扇动着翅膀的声音。

  他下意识转头去看,这一看,却叫他大吃一惊——

  几丈之外,黑压压的蜂群正朝着他们这边汹涌而来。

  那蜂比寻常马蜂的个头还大些,通身黑色,尾巴带刺,这让他几乎瞬间就联想到了杜心柔饲养的毒尾蜂。

  怎么会?

  一旁的温南燕瞥见他吃惊的表情,便也循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眼见着黑压压的蜂群靠近,她顿时吓得脸色苍白,“哪来这么多马蜂?”

  “这不是马蜂。”苗凌枫面色十分难看,“这是毒尾蜂,外号杀人蜂,只要被它们蛰上一口,两个时辰便会毒发身亡。”

  说话的同时,他已经拉扯着温南燕的手腕迅速奔跑。

  “咱们得赶紧找到水源,蜂群怕水,一旦咱们下了水,它们伤害不了我们。”

  温南燕听着身后不远处的动静,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咱们是怎么把这东西招过来的?”

  “应该是这附近的味道,把它们给招过来了。”

  苗凌枫猜测到了一个可能性,目光一沉,“也许晋国公在不知情时,身上的衣物被涂抹了招蜂的香料,毒尾群的嗅觉十分敏锐,是人的数十倍,有些气味人不会轻易察觉,可毒尾蜂能靠着气味精准地捕获到方向。”wWW.ΧìǔΜЬ.CǒΜ

  温南燕听闻此话,心里一紧,“所以即便父亲将身边的人给甩开了,也依旧没有摆脱温玉礼的掌控吗?”

  “当初杜心柔混入晋国公府的时候,就是用这东西袭击了宁王夫妇,可她被温玉礼逮住,不得已交出了解药,我为了防止她背叛我,提前抓了她的父亲囚禁起来。之前在西域,她用美色帮我笼络了不少富商,我想着她还有利用价值才留下了她,这回咱们的落脚点被发现,她们父女得救了,她便敢毫无顾忌地背叛我。”

  苗凌枫说话间,已经捏紧了拳头。

  杜心柔任务失败之后,他特意派人去她养蜂的地方,将剩下为数不多的毒尾蜂全用火烧死了,因为他自己无法控制蜂群,他又担心杜心柔不忠,将来没准会利用毒尾蜂来害他,索性就一只不留了。

  可他没想到,今日又能见到蜂群。

  那么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她早就背着他在其他地方也养了蜂!

  “它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温南燕听着身后成群的嗡嗡声,恨不得把耳朵捂紧。

  “南燕姐别慌,前边有河流。”

  苗凌枫拉扯着她,几乎用尽了浑身的力气在跑,眼见着离河流越来越近,却有两道身轻如燕的影子从半空中掠过,落地时直接挡在了他们身前。

  正是他们如今最想躲的人,温玉礼和萧云昭。

  温玉礼站定的那一刻,朝他们亮出了手中的长剑。

  苗凌枫当即止住了步伐,避免撞上剑尖。

  温玉礼冲二人冷然一笑,“还想躲哪去?嗯?”

  温南燕几乎要把唇给咬破。

  前方是仇人,后边是蜂群,几乎无路可退了。

  “你以为父亲甩开了随从独自前来,我就没有办法找到他了吗?”

  温玉礼说着,视线一转落在苗凌枫身上,“你很聪明,但运气不会永远站在你这边,当初你想用毒尾蜂来害我们没害成,今日就让你也来尝尝被毒尾蜂蜇的滋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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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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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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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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