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张顺>第二百八十二章 灞上
  《史记·高祖本纪》:(刘邦)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

  灞上,因其在灞水之滨而得名的。

  历史上汉高祖刘邦曾率军攻破武关,攻占灞上,秦王子婴出降。至此,横扫六国的赫赫强秦一战而亡。

  前世张顺不是没有学过这段历史,对“灞上”、“灞陵”、“灞桥”这些词也耳熟能详。

  但是,由于年代久远,他从来没认真思考过这些地方有什么意义,只是当作一个普通的典故罢了。

  直到今日他屯兵“灞上”,方知其中关窍。

  应劭在注《汉书》中曰:“灞上,地名,在长安东三十里。”

  《辞源•白部》:“白鹿原,地名,即霸上,陕西蓝田县西,灞水行经原上。相传周平王时有白鹿出现于此,故名。”

  上,在古文中也做边、畔之意。

  所谓灞上,即灞水之畔也,也即是夹在浐河、灞河之间,南抵终南的白鹿原。

  此处两河相夹,依山临水,且又地形起伏高大,利于防守,堪称西安城东面门户。

  若是从西安向东出发,途径此地,向东乃是崤函古道,沿灞河东岸趋向东南,则是通过武关的武关道。

  南宋程大昌曾言其要害:“若夫霸上者,东距潼关,北望蒲关,又皆代郡、太原可犯雍之路也。”

  反过来说,灞上作为西安的东面屏障,无论敌人是从东北、东面还是东南方向进犯,又都是必经之路。

  一旦敌人攻占灞上,那么西安城无险可守,只能坐困孤城。

  这也是当初为何刘邦率军占领灞上以后,秦王子婴不得不“白马素车,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向刘邦请降的原因。

  也是为何有“灞桥送别”的典故,以及李广杀害灞陵尉的行为何其恶劣。

  “灞桥”正建在灞河之上,乃是当初出灞上必经之路。

  历史上长安作为都城,别离之人大多往富庶的东面而去。古人送别客人,多有送到路口的礼节、习俗。m.χIùmЬ.CǒM

  刚好从此地出发,无论是往东北、东面还是东南方向,皆颇为便宜,故而汉唐时期常有“灞桥送别”之事。

  而灞陵原本是汉文帝刘恒之墓,位于灞上北麓,刘家营以东地区,亦属于灞上范畴,汉代曾在此设灞陵县。

  此地乃长安门户,那灞陵县尉自然是万分谨慎。

  汉将李广只因为他严格执法,不许李广夜行,便在得势以后,借机斩杀了此人。

  这简直是在挑战长安的安危,若是和汉武帝易地而处,张顺都觉得自己不可能轻易放过此贼。

  闲话少叙,话说张顺率军到了白鹿塬,也即古之“灞上”之后,便亲自带人考察了狄寨、刘家营等地,发现此地确实是西安之门户,屯兵之良所。

  这白鹿塬上不但有一大堆屯兵遗址,更是有数不清的遗迹、典故。

  张顺综合其优劣之后,最终还是选定了昔日汉高祖刘邦所驻兵之地——刘家营。

  此地西北两面临高崖,南靠深沟,皆高出河面三十至百丈不等,只有东面可以通原内,比最为雄险的城池还有雄险数倍。

  堪称“仰高临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之地。

  而在如今这个时代,弓弩虽然式微,但是火铳、火炮盛行,防守之便,更胜弓弩十倍。

  以至于张顺自信满满的认为,若是义军若驻扎于此,准备停当,抵挡十万官兵的围攻亦不在话下。

  “舜王殿下,咱们已经到了西安城下,为何攻而不攻,走而不走,反倒驻扎在这里?”“左金王”贺锦安排完毕手中差事,不由前来请教道。

  “你观此地如何?”张顺闻言笑着不答反问。

  “金城汤池,浑然天成,乃险地也!”贺锦老老实实道。

  “眼光不要局限于此,要往远处看!”张顺站在高塬至少,挥手一指道,“由此向西,凭高视下,一马平川,西安在望。”

  “昔日汉高祖刘邦居于此,秦王子婴请降;黄巢克华州,唐僖宗西走,金吾大将军张直方率文武官数十人至灞上迎接其入城,盖此故也!”

  “舜王的意思是等着秦王携陕西巡抚甘学阔和陕西总兵左光先请降?”贺锦不由疑惑道。

  “屁!”张顺差点被他气死了,“秦唐之时,朝廷外无援军,内无战心,又失险阻,自然是不得已而降。”

  “如今官兵虽失白鹿塬,犹有甘肃、宁夏、临洮和延绥兵可用,岂有不战而降之理?”

  “那舜王的意思是?”贺锦有几分不确定的问道。

  “等!”

  “等?”

  “对,我军要等陈长梃、白广恩等部,亦要等其他义军的动向。而官兵则在等三边总督梁廷栋的救援。”张顺笑道。

  “待到朝廷大军一到,一场大战不可避免。胜则入城,败者溃走,如是而已!”

  “兵法曰:先为之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官兵自驻西安,我则驻守白鹿塬,足相抵也!”

  “即便义军偶有小挫,亦可凭此防守,以待河洛援军是也!故而,我驻于此,即‘先为之不可胜’也。”

  “若是三边总督梁廷栋不救,为之奈何?”贺锦思考了一下,不由提出疑问道。

  “若此,西安城不战而胜矣!”张顺大笑道。

  “西安城四十里,百姓不下百万,若禁闭城门数十日,其吃穿度用,从何而来?”

  “若不闭城门,我距其仅三十里,马步半可日而至,岂可守哉?”

  “这......舜王此计甚妙!”贺锦闻言思索了一下,不由赞道。

  且不说张顺等人如何打算,只说自从义军退去以后,陕西总兵左光先松口气之余,也连忙派遣士卒,打探义军动向。

  不意当夜便有探子汇报道:“将军,‘顺贼’退至白鹿塬,伐木垒土,安营扎寨于刘家营。”

  “刘家营?”那左光先瞳孔不由一缩,他本是陕西总兵,对这附近地形如何不熟?

  “看样子这些贼子是不肯走了!”左光先沉吟了片刻,目光一凛,喃喃自语道,“既然那留下来不要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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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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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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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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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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