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诸女之间和平相处、相亲相爱一家人,估计也没人相信,那么她们之间的矛盾迟早要爆发出来。
而爆发的时机尤为重要,这就涉及到主角选择的权重问题。
按照目前章节的推进,首先曾黄及大小朱可以排除了。琇書網
她们不但和前朝宗室有关,代表着旧势力,本来就是要被主角打倒的一方,而且主角娶她们的行为也不光彩。
如果真立她们任意一个为正室,不但喧宾夺主,让跟随主角起兵之人心有疑虑,而且将来史书上写起来也不好看。
除非主角被诏安了,投靠大明。不然任凭她们如何优秀漂亮,第一个就排除了。
这也是曾氏刚刚入门,就奋勇一搏的原因。若是在刚开始不能凭借自己的身份压住诸女,她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当然,她一下子就撞到铁板了。
其次是高桂英,诸女几乎都没意识到高桂英是夺取正室之位很有威胁性的人物。
虽然高桂英暂时身份低微,却是时时刻刻跟随主角左右,深得主角信任之人。
她弟弟高一功,又在外面领兵。当然最关键的是她其实是陕西义军的代表人物,随着主角势力的强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义军前来投靠,到时候高桂英的身份地位就很关键了。
只是可惜一来如今义军投靠主角的势力太少,二来主角也故意压了她一手,至今还未有身孕,被隐形淘汰了。
再次是李香、柳如是主仆。这两个人怎么说呢,就好像主角喜欢的是网红锥子脸,结果上来给他一个范冰冰一个万茜,这谁遭得住?
再加上她父亲是个商人,是将来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前期靠色,后期靠财,也厉害的紧。
可惜了,现在是争霸天下,靠的是兵马,李香也不得不被淘汰出局。
第四是马英娘,这个是作者钦定的女主,原本皇后一号人选。是主角嫡系人马之中象征性人物。
她哥哥张三百是主角大力培养的得力干将,她管理的军校,从根子上控制着主角手中的人马。
按照正常大纲,只要开国,就是皇后的不二人选。
只是可惜的是,她的羽翼未成,主角就先下手为强,定下了正室,哭!
第五是呼声最高的红娘子,历史上的女中诸葛,背叛李自成以后,愣是助高杰成为江北四镇之一的人物。
在书里更是以正室自居,代替主角掌管大后方,具有类似“监国”的身份,可谓是主角之下第一人。
若没有张慎言入伙,她就是主角的宰相兼老婆。
可惜被张慎言分走了“宠爱”,又是李自成的正室。
依照主角的实力,若是两人偷偷摸摸,即便其他义军知道了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真把她光明正大的立为正室,不但打了李自成的脸面,更是会成为主角的污点。
毕竟“勾义嫂”,哪怕在江湖上也是令人不耻的行为,会极大的败坏主角在天下人中的形象。
所以,除非主角天下已定,有把李自成和其他义军兄弟都清理了,她才有机会扶正。
最后,再说说李三娘这个人物。青梅竹马加村姑,但这两个设定就要命了。
虽然后面作者又追加点设定,但是作为响应书友号召,添加的人物,按理说应该没有办法上位。
可是凡是总怕但是嘛,主角这一次从前线返回,其实有一个很重要心态的转变。
一则义军百战百胜,破漕运总督兼凤阳巡抚朱大典、河南巡抚傅宗龙及湖广巡抚唐晖,占据南阳、汝州,形势一片大好。
主角由义军头目向一世枭雄转变。
二则,李三娘和红娘子先后诞下一子,李香、竹儿怀孕,让主角由年轻男孩向一个父亲心态转变。
两厢综合,主角就会考虑问题的角度就会改变。
正室对主角来说,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一要能稳固后宫,不起大的争斗,第二要有一个“合法”的继承人摆在明面上,省得把朝臣之间的争斗和后宫之间的争斗纠缠在一起,最终血雨腥风。
当然,先笑不算笑,笑到最后才算笑。最最关键的还是主角究竟能够活多久。
主角要是活到四五十岁,小平安安稳即位,那是皆大欢喜。
可是万一主角活到八十呢?君主强壮,储君羽翼已成,后果不堪设想。
这其中关键,就要看主角和太子之间,脑子清醒不清醒了。要不然小平安来一句“天下岂有六十年之太子”,或者主角效法其他老皇帝,扶持“八阿哥”和太子打擂,那就要血雨腥风了。
依照红娘子、马英娘和李香三人的性子,会不会率先发难,对自己这个老皇帝动手?
与其如此,何不选一个自己最为了解的李三娘?
如果自己没看走眼,最好;如果看走了眼,无论是自己死在她和她儿子手里,还是她和她儿子死在自己手里,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结局。
因为主角私下里肯定会想一个问题。如果自己没有风云际会,还是村里一个好吃懒做的少年,哪个还肯嫁给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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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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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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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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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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