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并没有忘记我们,殿下再带它回来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一条大狗,但却还是能认得出我和小娥,我们帮他洗澡刷毛的时候它也像小时候一样乖。”

  “难怪了,那它一定是跟着你们出来的。它不会一直要跟着我们直到我们停下吧?”

  “这我也不知道,以前我都没有离开过王府,要不我下去看看它肯不肯回家吧。它最听的是殿下的话,我也不知道他这回能不能听我的。”

  “那就停车吧,我们离开王府还没多久,它应该能记得回家的路。”

  阿姜这便下了车。

  平安见到她过去很兴奋,但说什么它都不肯回头,非要跟着阿姜不可。xǐυmь.℃òm

  无奈,女青最后决定放缓车速将它带上。

  他们一行六个大人,还有各自的行囊,只靠女青从南泷郡一路坐回来的那辆马车是不够用的。

  因此从青园出来的时王府便另派了一辆马车,女青打算等她到了目的地后再让王府的马车将平安带回去。

  可平安跟女青他们一同到了新院子后干脆耍起了无赖,怎么都不肯走。

  马车夫试图拿绳子将它套住,但它压根就不给人近身的机会。

  最后没办法,只得由马车夫回去禀报赫连觉,看赫连觉能不能亲自来一趟将它带走。

  于是当天晚上,赫连觉便就光明正大地走进了女青的新居所。

  他来找自己的狗,女青自然不能拦着,但也不愿意见他。

  可谁知道这平安就跟成了精一样,它自打来了这座新院子之后就只黏着女青一个人不放。

  女青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

  赫连觉要带它回去,它竟然不肯,总是藏在女青身后躲躲闪闪不愿出来。

  赫连觉便‘只能’也跟在女青身后徘徊。

  女青见赫连觉老在自己身边晃悠但就是不把狗带走,逐渐没了耐心。

  甚至忍不住出言嘲讽:“平安不是最听殿下的话么,殿下不是很厉害么,怎么如今竟然连一只狗都管不住了。”

  赫连觉面上一副他也很为难的样子:

  “青青,你也说了它是一条狗,它不可能像人一般听话懂事的。”

  “……你别这样叫我的名字。”

  “好。”

  “我已经跟你说了很多次了。”

  “是的,我也答应了你好多次,但是下一次还是会忍不住脱口而出。那些回忆对我来说、”“平安,你走吧,跟着你的主人一起回去。”

  赫连觉屡屡试图和女青好好说话,但女青压根就不给他机会。

  他脸皮厚,次次都被拒绝也不会觉得臊得慌。

  “你也是平安的主人,甚至可以说你才是它的真正主人,它一直黏在你身边肯定是还记得你的味道。”

  “是吗?”女青挑眉,“那如果殿下你不打算要它的话,干脆就把它留在我这里好了。今日它不必跟你回去,从今以后也都不必,你也不用来了。”

  ……不用再来?那怎么行。

  “按理说如果你找我要它,我肯定是会把它还给你的,但人心都是肉做的,养了它一年多忽然让我把它送走我舍不得。我还是把它留在身边吧。…………走吧平安,跟我回去。”

  赫连觉说着,朝平安做了一个勾手握拳的动作。

  平安看见这个手势不仅没上前,反而轻轻咬住了女青的裙角,呜呜咽咽地叫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要赖在这里不走的样子了。

  赫连觉皱眉:“看来它还是不愿意离开,我再等等好了,今夜我就跟它耗着。”

  女青不悦地看了他一眼,他自己耗着也就算了,难道还要拖着她?

  而赫连觉似乎是真的打算在这里一直耗下去了。

  他主动找起了话来:“你觉得这座院子怎么样,可还有什么短缺的,住得还习惯吗?”

  女青完全不想与他搭话:“你走吧,明天我会把平安送回王府去。”

  “你竟一句话也不愿与我多说么?”

  “不送。走吧平安,找个地方给你睡。”

  说罢女青便带着平安大步远离了赫连觉。

  平安跟着女青走了几步后又驻足回望了赫连觉一会儿。

  直到赫连觉朝他摆摆手他这才继续向前走。

  看着一人一狗的背影,赫连觉忽然很羡慕也很嫉妒平安。

  凭什么它就可以咬她的衣角还被她温柔地摸头?

  今晚他也想睡在这里,想要离她那么近。

  离开时赫连觉都不知道自己连眼神都变得幽怨起来了。

  -

  女青给平安找了间空房。

  她只喊了两遍‘卧下’,平安便就能毫无障碍地听从她的指令了。

  “你啊你,难道你还真的能记得我身上的味道不成?可那时候你还那么小,就那么一点点大,后来我又离开那么久,你的这颗大脑袋当真这么好使吗?”

  女青一边说,一边蹲下身子打算去摸摸平安的脑袋。

  它的大脑袋毛茸茸的,摸起来特别舒服。

  可女青才刚伸出手,平安就在地上打了个滚仰面朝女青露出了肚皮。

  女青知道它这是在示好的意思,忍不住在它的肚皮上揉了又揉。

  “不过你讨好我也没用,明天我还是要把你送走的。你今晚就在这里睡一觉吧,门我就不给你关了,你要是尿尿的话就自己出去。”

  平安仿佛听懂了女青的话,趴在地上看着她一动也不动。

  等到女青离开之后,它真的就慢慢闭上眼睛开始睡觉了。

  可到了半夜三更夜深人静之时,伴随着一声哨响,平安便夹着尾巴鬼鬼祟祟地离开了那间房。

  他似乎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对这里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左闻闻右嗅嗅很快就从墙角一处隐蔽的狗洞钻了出去。

  而狗洞外面等待它的人真是它的主人赫连觉。

  “好平安!”一见它出来,赫连觉立刻给它喂了一大块肉,“今天你做得很不错,明天也要继续知道吗?就算明天她把你带到了王府门口你也不能回去,你必须得紧紧跟着她。来,你再闻闻这个味道!”

  女青不信平安能记住她的味道,因为那个时候平安还小。若是寻常情况,赫连觉也不会信。

  但平安不同,它很小的时候赫连觉就给它闻女青的衣物,一直到长大成年,嗅闻女青衣物的这个动作几乎已经成了它每天必不可少的习惯。

  所以它才会记得女青的气息,才会这般黏着女青。

  同时,它也给了赫连觉制造了一个每天都能去见她的机会。

  “真是好狗!”赫连觉不停地摸着平安毛茸茸的脑袋,“快点回去吧,别被人发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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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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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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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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