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川嗯了一声,“以前不了解,后来身边有人患病,才知道对于他们来说,能适配到捐献者,那就是生命的火源。”
时幼看着他,没说话。
孟川又捏着她的手含在嘴边玩,看向时幼说:“幼幼,你可以问,任何事。”
“得白血病的不会是江温立吧?”
孟川笑出来声,问时幼理由。
“他长的……太小白脸了。”
孟川又笑了,缓了笑意才说:“是小浩。”ωωω.χΙυΜЬ.Cǒm
“很多年了,还是没有适配的捐献者。”
时幼想起那个在西川弹《生如夏花》的少年,单薄清秀的像个古代书生,却染着一头黄毛。
“长时间等不到会怎么样?”
“会死,如果进入急变期,会更快。”
孟川这次去拉萨见到小浩,老毛不让他染头发了,长出来的黑发与发尖的黄色形成鲜明的对冲,更像一个非主流。
孟川事后烟早已抽完,起身抱起时幼往洗手间走。
洗手间的设计倒是现代化。
孟川把时幼放在浴缸里,她身上的‘旧伤新痕’层层加叠,看的人眼热。
时幼问她:“捐献需要什么条件吗?”
“没有重大疾病就可以,怎么了,想入库吗?”
时幼点了点头。
孟川继续说道:“那你得注意锻炼,要为做别人的火源而准备健康的身体。”
“所以,在这里试试?”
……
时幼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孟川已经走了。
迷迷糊糊之间他跟自己说了什么,又亲了她几口。
时幼都没什么印象。
才刚走下楼,门口传来门铃声,她借视频画面看到门外站了好几个人,没一个眼熟的。
“请问找谁?”
门外的人礼貌道:“时小姐你好,我是川总的生活助理,来帮他整理一些生活用品。”
小院的门应声打开,孟川早上大概就是跟她说的这个事吧。
几个人鱼贯而入,搬着大包小箱,阵仗不小。
孟川这是真要来定居了?
助理走到时幼面前,眼前的人还穿着家居服,披散着头发一副刚睡醒的样子。
他的眼神很注意,并没有停留太久,“时小姐,请问川总的房间在?”
时幼还没来的及答,还敞开着在搬运的院门处咋咋唬唬的传来一声,“时幼,你要搬家啊?”
林斯允也提着大包小袋,绕开地上放着的不少东西,走到客厅。
“不住的好好的吗?”
烤肉局结束后,时幼给林斯允发了条消息,致命白月光。
林斯允回了个无精打采的表情,她懂时幼的意思。
两个人便再没提过江温立这号人物。
她依旧‘招猫逗狗’,上下其手,丝毫没被影响的样子。
时幼往一楼客厅后面指了指,“那一间。”
一般人又有序往后院那边去搬,时幼在他们身后补了一句,“放不下的可以放二楼衣帽间。”
安排好孟川的搬运队伍,时幼才拉着林斯允坐到吧台。
“不是搬家,川总的东西。”
林斯允淡定道:“哦,你们同居啦,这么快。”
这么一说确实。
时幼给自己泡了杯蜂蜜水,她昨天半夜灵感来袭,熬夜画到三点。
“我跟你讲过没?要认真算起来,我们认识有……十六年了。”
林斯允听完时幼说的,连连感叹,“你们这是什么前世修来的缘分啊?小时候在一起过,长大了那种机缘偶遇,还能一眼击中给拿下,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吧!”
时幼也笑,还有他们在宁城的相遇。
如果没有宁城的相遇,她跟孟川就会因为不联系而再也不联系。
林斯允羡慕着别人的爱情故事时,脑子里控制不住的想江温立那个双面人。
时幼见她萎靡下去的精神,转移话题道:“你提的什么?”
听她这么问林斯允才想起来今天此行的目的,“噢!我他妈,要紧事!汪颖跟徐成南回来了!”
林斯允情绪变化之激烈,时幼听了只是淡淡一问:“所以呢?”
“所以咱们得去艳压啊!”
时幼喝着水好笑,呛咳起来,“咱俩,一对的去?”
林斯允也笑了,当初时幼就是嫌汪颖太烦,搂着林斯允吧唧一口亲在她嘴角边。
再加上林斯允前几段恋爱关系的修女形象,此举算是彻底坐实了两个人的女女爱情关系。
林斯允把包装袋往吧台上摆,都是些造型夸张的蹦迪服。
“两个人一回国就组同学会,这绝对是个奉承局。我们气场不能输,虽然盖过汪颖轻轻松,但咱们要碾压!”
时幼的人际关系单薄,没有同事,以往的同学唯一还有联系的也只有林斯允而已。
林斯允是对她不离不弃的革命友谊。
但这个革命友谊也没有让时幼觉得自己今晚一定要去当花孔雀,她果不其然的拒绝了林斯允。
但林斯允不依,既往同学会时幼拒绝参与就算了。
这回是那个气的林斯允差点吐血的贱人回来了,这个场子,林斯允必须找回来。
她扒拉着桌子上的衣服袋子,不再征求时幼的意愿,自顾自给她选起了今晚的搭配。
“斯允,我不去。”
对面的人选择性不听,“你皮肤白,玫红色可以驾驭。”
“斯允……”
时幼话还没说完,林斯允一抬头,眼泪就含在了眼眶里,欲掉不掉的,说话都带着哭腔,“幼幼,我跟江温立是第一次,你知道的。”
“不知道他心里有个白月光的时候,我可以继续生扑,先征服肉体也可以。”
“但暗恋七年的白月光,我膈应,我难受,我怕。”
林斯允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时幼,甚至还憋起了嘴,好委屈的模样。
她越是这样表演型的说这些话,越是说的真,时幼跟她认识多年,这一点自然看的明白。
林斯允长心了。
她在意江温立,甚至喜欢江温立。
时幼松了口,把她扒拉出来的衣服都塞了回去,“穿这些,指不定怎么编排我们下海了呢。”
林斯允绕过去搂着时幼的腰蹭她,“幼幼你最好了。”
她的动作蹭开了一丝时幼的领口,这个角度正好看到锁骨到胸前的痕迹。
因着周边还有搬运的人,林斯允才没去拉时幼的衣服。
连声啧啧道:“你们川总是有个什么吃人的毛病,那嘴是拔火罐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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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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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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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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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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