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特意绕道,从城东门进的城,只为一睹悬挂在城门上的李大超的狗头。
进了城,找到落脚之处后,便去街上四处闲逛凑热闹。
实则是为了打听消息。
在城里的茶水摊,随口一聊李大超砍头的事,周围的人就摆得乐不疲此,更有甚者觉着砍得意犹未尽,应该把李老狗的头多砍几回。
吉化越听心里越发有些遗憾,要是早些天来徐州就好了,那样不仅可以亲眼目睹李楚升的惨状,还可以观看李大超被砍头。
想来那日的场景肯定热闹得很,否则这些百姓怎会摆得津津乐道?
又听周围的人对那钦差大人的能耐是赞不绝口,还说长得还俊美无比,那强者之姿,让人无形中畏惧又臣服。
一袭红衣犹如阎罗现世,好似专门来收那些恶人的命,听得他是好想去一睹钦差大人的真容与风采。
与周围的人座谈一会儿后,也知道个大概,便打听去城主府的方向,说词是仰慕下禁军的风采。
一路多方打听之后,终于找到了城主府,但吉化没并没有太靠近,只是在不远处观望。
看着那些身穿黄色贵胄的禁军,个个站如钟,身姿挺拔,身上散发的威严之气让他好生崇拜又心生羡慕,看了会便往回走。
不知道林大哥穿上盔甲是不是也这般帅气?也不知道那些人把林大哥送回军营没。
哎,也不知林大哥伤势如何了。
让吉化不知道的是,心里挂念的林大哥不仅没有回军营,反而此时只与他有一墙之隔而已。
当日夜里。
唐峰,李悦,在地牢不停的嚷嚷,要见管事的人。
从军之人嗓门大,可嚎了半天也无人搭理,嗓门最大的属唐峰,性子也差些,见没人搭理,就开始骂骂捏捏,可还是没人来。
林子斌躺在木板床上,听着二人嚷嚷,估计二人最后是嚎够了,渐渐消停了,才觉得耳根子清静了。
唐峰和李悦经过两天休养,伤势好了许多,精神头自然也足,可林子斌早上刚醒,醒了之后也不怎么说话,纯粹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身子虚弱的很,见此二人也没多想。
林子斌看似无动于衷的躺着,其实内心忐忑不安,莫非有人寻到了蛛丝马迹?
那夜的黑衣人是谁派来的?下手如此凶狠,是杀手还是死侍?
这次若不是唐峰与李悦跟他回乡,只怕自己那夜已命丧当场。
他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也连累了自己的两位好兄弟受了重伤,心里委实过于不去,虚弱道,“这次是我连累你们了。”
“都是兄弟,这么见外作甚?”李悦坐在木板上看着他。
“就是,咱们都是战场上的生死兄弟,这点小伤算个啥?”唐峰附和道,顿道,“就是不知道那王八犊子死了没有。”
李悦知道林子斌肯定心里在自责,心里其实挺佩服林子斌的,本是官宦子弟,唉…
世事难料啊。
“你也别自责,谁知道突然冒出个黑衣人,再者,咱们此刻不是都活得好好的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对对,李悦这说话得好听。”唐峰咧着嘴。
李悦白了他一眼。
唐峰轻了哼一声,“斌哥,你别多想,赶紧休息,把身子养好。”然后又低声了一句,“不养好伤,咱们怎么逃?”
李悦没说话,也躺了下去。
林子斌内心不安,逃?就自己这幅身体现在怎么逃?没有个把月他下床都是问题。
心里莫名地烦躁,阖眼养神。
唐峰见二人都不说话,干坐着也没意思,也跟着躺下睡觉,关在这地牢,不知天日,不睡觉能干嘛?
三人渐渐进入了梦乡。
夜深人静时,地牢刮起了阵阵阴风,灯火几乎熄灭,唯留一盏,突然空灵的声音穿透在地牢。
李悦,唐峰闻声警惕坐起来,林子斌也睁开了双眼,双耳肃听。
一个身影飘到三人面前,“我死的好惨啊,林-子-斌,还我的命来-!”
李悦跳下板床,冷声道,“哪里来的无耻小儿,居然敢装神弄鬼!”
“还不快滚!”
那身影微顿了一下,继续道,“林子斌,我是章贞远啊…”琇書蛧
“我死的好惨啊…”
“还我孩儿的命来…”
唐峰被吵醒本来就不爽,结果是个装神弄鬼的,怒喝道,
“叫个锤子,有种你过来,老子让你再死一次!”
林子斌一听是‘章贞远’这三个字,身体瞬间一僵,稳定心神,沉声,
“少在这里装神弄鬼,既然是这地牢的孤魂野鬼,唐峰把这鬼弄死!”
人影没想到今天遇到的是硬茬,知道自己败露,硬着头皮边说边退,“还我孩儿命来…”
退到拐角,扯下面罩,心中有种失败感,今晚居然被人识破,嘀咕了一句,活见鬼了,连鬼都不怕。
第二日,见人送饭进来,三人又开始嚷嚷,要见当家的,奈何这些人充耳不闻,放下吃食和汤药就走了。
这些人是禁军伪装的,出去把情况向戴忠汇报了,戴忠也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跟他说也没用,凤阎王不发的话,他们叫破喉咙也没用。
周年一早得知昨夜的地牢的事,心里感叹一番,这从军的人胆子是要大些,居然没吓到,用过早膳就坐上马车前去李府。
到李府的时候,凤之白已经在书房处理公务。
周年进了书房,恭敬道,“见过凤大人。”
“嗯,”凤之白拿着笔在着什么,“何事?”
“昨夜…事情败露了。”周年硬着头皮说。
凤之白呵呵一声,没有怪罪,“无妨,只是给他提个醒而已。”
“其他人可回来复命了?”凤之白放下手中的笔,端起一旁的茶盏,饮起来。
“回凤大人,今日应当都能到了。”
“嗯,届时将所有物资都清点好,看看有多少,昨夜本官收到皇上密信,已应允可拿些抄家的银两去其他地方先买些粮,以解燃眉之急。”
“那太好了,李大超藏的粮食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下官这就去统算下。”周年甚是欢喜,百姓今年不用饿肚子了。
说着就要告辞,突然想起还有件事没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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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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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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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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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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