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早在接到帖子的当天,就已经做好了诗词。
少年少女们初出茅庐血气方刚,都觉得自己写的最好,因此人人都想压轴表演,彼此倒是谦虚承让起来。
南胭走到厅堂中央,笑着福了福身:“小女南胭,愿抛砖引玉,为大家作诗一首。”
众人自然求之不得。
珠帘高卷,天外又落起细雪。
南胭微微抬起下颌,莲步轻移,高雅端庄,“瑞雪似轻棉,簌簌满人间……”
她生得妩媚柔弱,嗓音恰似揉了蜜糖般甜美。
厅堂里的青年们面露欣赏。
有才子轻摇折扇,含笑评价:“‘瑞雪似轻棉’,这个比喻好,生动形象地描绘出雪花的形态。‘簌簌满人间’一句,更是充分写出了人间大雪的壮丽场景,妙哉,妙哉!”
南胭在窗畔站定,伸手触碰空中落雪,“我寄白头意,与君共余年……”
尾音轻颤,像是压抑不住内心汹涌澎湃的恋情。
厅堂里,爱好风月的才子佳人纷纷喝彩。
南胭回眸,目光极温柔地落在程德语身上。
她俏生生立在窗畔,才女气度温柔雅致,一双杏眼却热情似火。
与程德语理想中的夫人形象,不谋而合。
程德语不动声色地抿了口酒。
只有这般知书达理的女子,才配得上他……
或许,他该请母亲出面,帮他换亲。
虽然南胭只是外室女,但如今到底住进了南府,想来是被南府承认了的血脉。
再加上她深得南广宠爱,所以她带给家里的利益,与南宝衣应当旗鼓相当。
他想着,朝南胭报之以温柔一笑。
南宝衣吃着果子,笑眯眯观察这两人。
他们深情对视火花四溅,真真是郎情妾意!
只是不知道,这份郎情妾意里面,可有沾染利益?Χiυmъ.cοΜ
正琢磨时,她听见一位才子提议道:“南胭姑娘这首诗做得极好,融情于景,令人叹服!既然南家的姑娘开了头,便也请另外两位南家姑娘作诗吧?都是一府所出,料想才华是不相上下的。”
其他人纷纷附和。
程德语冷淡道:“我这位未婚妻天性笨拙,要她作诗,恐怕是强人所难。”
那位才子不依不饶:“她若不会作诗,来诗会干什么?既然来了,就该照规矩行事!”
南胭温声:“娇娇,那日花朝盛会,你的琴棋书画都是极好的,料想作诗填词对你而言也不算难事。不如你就作一首,免得丢了咱们家和程公子的脸面。”
南宝衣散漫地倚靠在圈椅上。
她看着南胭,歪头娇笑:“姐姐真想听我作诗?”
“自然。”
“我怕抢了姐姐的风头。”
南胭笑了。
她在南府住了多日,南宝衣几斤几两,她还不知道?
她刚刚那首诗作得极好,她不信南宝衣能作出更好的!
这场诗会的魁首,终究是她南胭!
这么想着,她很大度地说道:“妹妹尽管发挥。你若作得好,我这当姐姐的面子上也有光,何来抢了风头一说?”
“既然你百般邀请,那我就不客气了!”
南宝衣笑着起身。
她潇洒地撩了撩袍裾,往窗畔一站。
白雪纯洁,红袍烂漫,少女丹凤眼顾盼间满是神韵风流,竟比寻常小公子还要英姿飒爽。
仅仅是身姿风度,就已经远胜南胭。
她一挥宽袍,朗声: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她每念一个字,南胭的脸色就苍白一分。
纤细的双手死死抠进掌心,直抠得血肉模糊。
这首词,她从未听过!
写得太好了吧!
真的是南宝衣所作?!
厅堂里一片寂静。
众人沉浸在这首词带来的震撼之中,久久不能回过神。
少年少女们,几乎是下意识地呢喃重复:
“欲与天公试比高……”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好词,好词!”
“绝妙啊!”
更有热血少年感动得泪流满面:“傲视群雄、纵横天下、抱负远大,男儿立世,当如此!”
程德语紧紧盯着窗畔少女,眼瞳里闪烁着不敢置信。
她给他寄过那么多信,字迹丑陋,言语间也毫无文采,一看就知道是个满身铜臭的商人之女。
可是,她为什么突然能作出这般好的诗词?
这样的诗词,即便放眼天下,也绝无仅有!
而她就站在窗畔,白雪拂面,青丝堆云,细腰盈盈一握,牡丹红圆领缺骻袍衬得双腿笔直纤细,笑起来时眉眼弯弯,极有神采。
这样的女子,怎么会是俗物呢?
莫非她之前的所作所为,都是对他欲擒故纵?
这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令程德语茅塞顿开。
是了,她自知身份低微配不上他,所以就用这种迂回婉转的方式吸引他注意……
南宝衣,果然有心机!
只是她终究年幼,也不看看程家门第有多高,也不看看他见识过多少女人,这种小把戏,只会增添他的反感而已。
他冷笑一声,冷漠地挪开视线。
南宝衣背着小手,意气风发:“姐姐以为,我这首词如何?”
南胭笑容僵硬。
她明明恨极了,却只能硬着头皮夸赞:“自然是极好的……”
南宝衣又望向程德语,甜腻腻道:“程家哥哥觉得呢?”
程德语淡淡道:“尚可。”
“尚可?”南宝衣挑眉,“这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词,在程家哥哥眼中,竟然只是尚可?”
宁晚舟磕着瓜子儿,吆喝:“既然程公子说尚可,肯定是因为他能作出更好的诗。来来来,程公子为我们来一首!”
南宝珠捧着甜瓜,高声附和:“对啊程公子,你在长安游学多年,定然才华横溢,也叫我们开开眼界呗!来一首,来一首!”
这对主仆一唱一和,简直引领全场风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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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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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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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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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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