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宝衣和萧弈登上二楼,瞧见厅堂颇为宽敞,置着七八张八仙桌,侍女们端着瓜果花糕来来往往,少年少女们正谈笑风生。
因为是太守府做东,所以前来参加邀约的都是锦官城里的官宦子女。
南宝衣和南宝珠完全是沾了姻亲和萧弈的光,才在邀请之列。
侍女卷开珠帘,高声道:“靖西侯、南五姑娘到——”m.χIùmЬ.CǒM
宾客一愣,纷纷起身行礼。
南宝衣藏在萧弈身后,悄悄探出脑袋望去,南胭已经到了,就站在程德语身边。
她今日打扮得温婉怡人,一袭藕粉色袄裙相当鲜嫩。
她生得美,但却是男人比较欣赏的那种美,大眼睛,尖下巴,虽然才只有十三岁,可顾盼间都是妩媚。
袅袅娜娜的娇弱感,很容易令男人产生保护欲。
萧弈拂袖示意免礼,便挑了临窗的好位置,淡漠落座。
众人纷纷起身,目光从萧弈身上转到南宝衣身上,不禁微讶。
女孩儿们已经忍不住议论起来:
“她这是什么打扮?穿着男子的衣袍和皮靴,却又梳灵蛇髻、画桃花妆,我从未见过呢!”
“但确实好看!改明儿,我也买两身男子衣袍试试!”
南胭抱着诗集,脸色苍白。
天还没亮她就起床梳妆打扮,可是精心绘制的妆容,苦心搭配的袄裙发钗,却抵不过南宝衣这身不伦不类的装扮!
她咬了咬唇,下意识望向程德语。
这文采风流的官家少年,正眨也不眨地盯着南宝衣,眼眸里隐隐可见惊艳。
直到南宝衣蹦蹦跳跳地走到萧弈那桌,他才状似淡漠地收回视线。
她想了想,笑道:“娇娇生得美,平日里从不读书,只一心打扮。今日艳惊四座,想必程公子也十分动心吧?也是,唯有娇娇这般貌美的姑娘,才堪为程公子良配。”
程德语敛去那份惊艳,讥讽道:“空有美貌,终究是以色侍人。这种女子,只堪为妾。”
他没有刻意压低声音。
湖心小楼里的笑谈声寂静了一瞬,众人对视,脸上都有些尴尬。
南宝衣坐在萧弈身边,正狗腿地为他斟茶。
闻言,她抬起白嫩娇美的小脸,丹凤眼弯成了月牙儿:“程家哥哥,原来我在你心中,竟如此不堪?既然你瞧不上我,不如明日就去我家里,退了这门亲事?”
程德语自知失言。
亲事自然是不能退的,他与南宝衣定亲的这些年,家里不知得了南家多少好处,逢年过节时走动,南家都会送上好大一笔银钱。
如果现在退婚,可就没有这些好处了!
他落座,嗓音温润:“我只是恨铁不成钢罢了。南五姑娘身为闺阁少女,却不知读书,每日只专注于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打扮得好看,是为了勾引男子,真是有伤风化。”
南宝衣静静看着他。
官家少年,腹有诗书。
穿青貂银鼠大氅,白玉簪发,瞧着一派光风霁月。
可嘴里说出来的话,怎么就那么难听呢?
她微笑:“原来在程公子心中,女儿家打扮得好看,就是为了勾引男人?”
“否则又是为何?”程德语沉声,“每年都会发生女子被强的案件,究其原因,是因为那些女子打扮得太过光艳动人。真正的良家女子,绝不会打扮得花枝招展。比如你姐姐南胭,她气度温婉,一看便知道是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明明知道程德语是个棒槌,可南宝衣依旧被他的话气得肝疼。
姑娘家心性好坏,怎么可能通过外貌打扮来判断?!
枉她前世以为程德语有内涵,如今看来,他分明肤浅至极!
萧弈忽然哂笑:“本侯若是娶妻,必定允她每日精心梳妆打扮。胭脂水粉,蜀锦绫罗,裙钗首饰,但凡她喜欢,本侯都给她买。”
南宝衣一怔。
她缓缓望向萧弈。
金相玉质的青年,手掌权势,姿态凉薄。
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如此暖心……
程德语口吻不屑:“整日专注打扮,未免失了女子本分。身为女子,理应相夫教子、打理后院、侍奉公婆,还要多读书,要时时提升自己。要独立,要有主见,要擅长经营商铺,要撑得起一个家族,绝不能依赖夫君。”
南宝珠惊叹:“那做程公子的夫人,与做寡妇又有何分别?”
宁晚舟把玩着一颗橘子,嗤笑:“做寡妇还不用伺候男人!看来程公子的夫人,比寡妇还难当啊!”
这对主仆讲话真是太耿直了。
四周陷入诡异的寂静。
程德语脸上挂不住,正色道:“我只是反驳靖西侯的观点而已。总而言之,女子打扮得太过美貌并非好事,会招来祸端的。”
萧弈讥讽:“那是你没本事保护自己女人。”
他不动声色地瞥了眼南宝衣:“若是本侯的女人,自当十指不沾阳春水,自当捧在掌心千娇万宠。即便出门,也定然有护卫跟随,普天之下,无人敢碰。本侯要她放心大胆地妆点自己,要她千娇百媚,要她如珠如宝!”
一番话掷地有声。
更清楚衬托出,程德语的狭隘与自私。
厅堂的女孩儿们,望向萧弈的目光变了又变。
从敬畏到崇拜,最后化作满满的爱慕。
嫁人,就应当嫁侯爷这样顶天立地的男人呀!
程德语脸皮发烫,眼底暗潮翻涌,尽是怒意。
眼看着气氛不对,南胭善解人意地解围:“今日观雪湖盛宴,乃是一场诗会。诸位怎么都谈天论地去了,反而忘了初衷?”
其他人回过神,纷纷附和。
一位姑娘道:“听说今日这场诗会的主题,要与冬日风光有关。我以为,不如咱们每人作一首诗词,若是谁做不出来,就罚酒一盅,如何?”
南胭悄悄瞥一眼南宝衣,眼底掠过不怀好意,温柔笑道:“不仅要罚酒一盅,还要为咱们歌舞助兴,如此才算热闹。”
为这么多人歌舞助兴,实在下贱。
而她就是要让南宝衣,当那个下贱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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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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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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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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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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