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这就是理所当然的故事走向,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意外。
但是,焦虑依旧在胃部翻滚,就好像张口吞了几个红彤彤的煤球,然后放任它们在胃里翻江倒海地开舞会,即使竭尽全力也无法控制,反反复复的起起伏伏让她如同脱离湖水的鱼一般,在陆地上苦苦挣扎。
啪嗒啪嗒。
啪嗒啪嗒。
无力的跳动和大口的呼吸也始终无法感受到任何生机,反而越发清晰地体会到生命力从指尖的缓缓流逝,所谓的抗争只是无力的挣扎而已,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却只是加速自己的死亡。
她就这样静静地躺在汽车旅馆肮脏的地毯上,周围的世界彻底沉寂下来,但脑海里的惊涛骇浪却始终停不下来,就好像摄魂怪正在亲吻她的额头,冰冷刺骨的寒流一点一点冻结血液——然而血液依旧在翻滚。
也许,她应该前往旧金山,前往天使之城寻找马克西姆,如同飞蛾扑火一般,燃烧身体里残留的最后一点能量。
也许,在焚烧殆尽之后灰飞烟灭,她就会好了,再也不会焦虑再也不会绝望,重新找回久违的平静。
但这个想法让朱丽叶隐隐又些害怕,因为太过迫切太过癫狂也太过炙热,仿佛能够感受到灵魂正在撕裂,产生一种毁灭的快感,也许在前往洛杉矶的漫长旅程中,她会一点一点地随风而去,最终灰飞烟灭,在一缕清风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有些好奇,如果她消失了,马克西姆会注意到吗?
可怕的是,她知道答案:不会。
马克西姆根本就不会注意也不会在乎,也许,只有罗南辉流露出悲伤而意外的表情,发出轻轻的感叹,“噢,朱丽叶,那个可怜的女孩。”
可是……可是,即使明知如此,她也必须这样做。她没有办法在原地等待,因为每分每秒都置身于烈焰之中反复煎熬,要么就是站在原地自我毁灭,要么就是如同伊卡洛斯般朝着太阳狂奔。
她必须前往洛杉矶。
马克西姆,这该死的家伙,他还要她等待多少次?她又还能够等待多少次?
她不知道。她也没有时间思考。
然后,朱丽叶就重振旗鼓,准备前往洛杉矶。
她想象着自己如同一只可怜兮兮的被遗弃的肮脏小狗,用口红画出一个完美的笑容弧度,装扮成为小丑,掩饰着自己支离破碎的心脏,将最柔软最真诚的情感捧在手心里,毫无保留地献给马克西姆,努力展现出最灿烂最美丽的姿态,哀求马克西姆的注意。
“我,要见他。”
怀抱着这样的信念,朱丽叶上路了。
一路搭乘顺风车朝着东面前行,在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朱丽叶遇到了无数古怪的人发生无数古怪的事情——但他们全部都是骑士,男男女女全部都有,稀奇古怪形色各异,所有人都是跟随着一日国王的脚步踏上征程的骑士们。
不需要抵达洛杉矶,在盐湖城,朱丽叶就已经成功追上一日国王的巡演脚步,一大帮子骑士们熙熙攘攘地聚集在一起,庆祝着一日国王在盐湖城首场演出的成功落幕,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演出的细节。
短短数周时间,围绕在一日国王身边的队伍似乎又壮大了,增加了许多陌生脸孔。
在朱丽叶的印象中,跟随着一日国王的队伍一共有三个主要小分队,各自抱团地聚集,一起上路一起前往,一起居住一起生活,如同移动的吉普赛人,然后再就是一些零零散散的散户。
但现在踏上“启程”巡演征程的队伍却足足有八个小分队。
朱丽叶也分辨不清楚到底谁是谁,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一日国王的声势还在节节攀升,盐湖城场的现场就聚集了超过三千名没有买到门票的观众,即使站在场外,也跟随着一起放声高歌加入狂欢。
有人说,罗南在盐湖城场唱疯了,火力全开、肆意张狂的现场演出堪比灵魂洗礼。
有人说,奥利在演出现场体力透支差点晕倒,但他不是唯一一个,现场观众也出现大面积缺水晕倒的状况。
有人说,堪萨斯城场依旧是无法超越的存在,但盐湖城确实展现乐队的全新面貌。
叽叽喳喳。
窸窸窣窣。
七嘴八舌的传闻不绝于耳,那一张张快乐的张扬的幸福的脸孔,足以让人清晰感受到乐队的强大影响力。比起格莱美来说,科切拉音乐节和“启程”巡演对于歌迷们来说才是真正的舞台,近距离接触乐队的舞台。
自然而然地,伴随着巡演的推进,一日国王的魅力也就征服了越来越多观众。
朱丽叶丝毫不奇怪这样的结果,只是微微有些意外,跟随乐队队伍的壮大速度,着实超出了想象。
不过,尽管进入视线的陌生脸孔越来越多,熟悉的身影还是能够让朱丽叶感到安心,特别是充斥在耳边关于一日国王关于马克西姆的讨论,总是轻而易举就能够让朱丽叶的嘴角上扬起来。
“小丑”华金早早就抵达了二十名骑士拥挤在一起的临时宿舍,一个情商不高的害羞怪人,他焦虑又期待地坐在角落,穿着小丑的演出服,拿着一桶气球和派对礼物,显然把这里当作六岁孩子的生日派对。
每当有人靠近的时候,他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示自己的动物帽子,却又害怕对方不喜欢,拘谨地语无伦次。
有时候,朱丽叶不由自主的怀疑,也许华金根本就不喜欢一日国王,他只是没有朋友害怕孤独而已,所以追随着一日国王上路,就只是为了环绕在汹涌的人群里,仿佛只要这样,就不会独自面对孤独了。
但即使真相就是如此,朱丽叶也没有办法责备华金——毕竟,一日国王的音乐确实具有这样的魅力。
撇开马克西姆和她的纠缠不说,朱丽叶也喜欢一日国王的音乐,疯狂地喜欢,每当旋律响起的时候,她都愿意相信自己不是孤独的。
她喜欢“追逐光芒”,她喜欢“拥抱新生”,她喜欢“分崩离析”,但最近,她最最喜欢的还是“我的恶魔”,就如同马克西姆的脸孔一般,明明外表是天使但内核却是不折不扣的恶魔。
也许,她就是喜欢恶魔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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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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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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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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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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