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谁的钱最好赚,一个是孩子,另一个就是女人!女人在爱美方面是天性,没几个人能抵抗住天性的!
目前护肤品种类少的可怜,除了蛤蜊油就是雪花霜,都是只有润肤的功效,哪像现代,肤护品已经细分到不能再细的程度:补水美白淡斑,眼霜颈霜面霜,还有水乳精华等等等等。
所以林晓晓想到的就是做补水,以及晒后修复。都说女人是水做的,皮肤少了水分才会出现各种问题,芦荟胶不仅能够消炎杀菌,还能够补水润肤。而想要做芦荟胶卖,就必须要先把芦荟拿出空间,最好的掩饰方法就是上山!wWW.ΧìǔΜЬ.CǒΜ
从山上发现一种植物是最安全的,想到这里,林晓晓出了空间,看着睡得香甜的二狗子,睡意慢慢袭来。
等再睁眼,已经三点多了,把二狗子叫起来交给梁书珍带之后,就说自己要上山挖点野菜去。梁书珍叮嘱道:“晓晓可不能再去深山了啊!”
林晓晓背上背篓,“知道了娘,那我去了。”
林晓晓带着激动的心情就往山上走去,不能怪深山对林晓晓的吸引力太大,实在是山的外沿去过的人太多,芦荟这种特殊的样子对于经常去山上的人来说,打眼一看就知道山上有没有。林晓晓拿着棍子敲打着地上的杂草和枯枝,一步步往深山走去。
走到上次遇上野猪的地方,看到冒出来的春笋和野菜,林晓晓立马收到空间,家里的咸肉过几天就可以吃了,腌笃鲜必须得安排!
正收的带劲,一抹白色突然从眼前窜过,把林晓晓吓得一激灵,赶忙看过去,只见那抹白色“duang”的一声,撞在了树上,呵呵,原来是只兔子!
林晓晓拍了拍砰砰跳的心口,猛然反应过来,兔子!林晓晓按捺住心中的惊喜,赶忙跑过去把撞死的兔子装进背篓里,然后喜滋滋的往山下走去。
这一走不要紧,不是飞出个野鸡栽死了,就是发现一窝野鸡蛋,林晓晓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捅了野物的老巢?一路走一路收,背篓一会就装满了,这一趟山走的,收了2只兔子,3只野鸡,还有一窝野鸡蛋,林晓晓赶忙都放进空间。
今天进山主要目的是为了给芦荟一个来路,没想到碰上这么多野味,真是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刚一得意,林晓晓就踩上了狗屎!无奈只能去河边洗洗鞋子,找了几片树叶子把鞋底擦洗干净,穿上鞋正要走,就看见一条三四斤的大鲤鱼朝着自己游过来。
林晓晓一脑袋问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锦鲤体质?
逮了鱼,收到空间,林晓晓喜滋滋的就回家了!
回到家,先把院门关上,并上了锁,实在是今天收获太多,让人看到肯定会惹来别人的红眼,还是悄悄摸摸的,财不能外露,肉就更不能了!
走进厨房,发现大嫂一家都回来了,于是在众人的目光中,林晓晓依次掏出了1条鱼,2只野兔,3只野鸡,十几枚野鸡蛋,还有春笋半筐,野菜一堆,当然还有空间出品的月季花、绣球花,还有重中之重的库拉索芦荟,这筐子就跟个百宝箱似的,把众人看的一愣一愣的,嘴巴都张得大大的。
还是婆婆见多识广,率先反应过来,咳了几声之后才找回正常的声音,“晓晓啊,你,你这都是哪弄来的呀!”
林晓晓豪横的笑道:“山里呗!娘,你不知道……”
话还没说完,婆婆梁书珍的巴掌就又呼了上来,“让你不要进深山,不要进深山,你不听话……”
“娘,娘,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林晓晓一边躲,一边讨饶。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赶忙上前拉开梁书珍,劝说道:“娘,别打了!”
林晓晓赶忙解释道:“娘,我还是去上次的地方,那边野菜多,还有笋,我没有再往深山里走,真的!我发誓!”
说着就真的竖起三根手指,“娘,这野鸡野兔真不是我打的,是他们自己撞死的,不信你让大哥看看,都是伤到了脑袋。”
大哥一听,赶忙去看,一看果然都是伤到了脑袋,“娘,弟妹没骗您,您看,都是脑袋受伤死了,别处一点问题都没有。”
梁书珍夺过大儿子手里的野兔看了看,又去翻地上其他的野物,才勉强消了气。
林晓晓看到婆婆不生气了,赶忙过去拉着婆婆的胳膊晃悠,“娘,我也不知道今天为啥运气这么好,一下山我踩到了狗屎,然后就去河边洗鞋底,结果刚洗完就看到这条鱼游过来了,我去抓他都不带躲得,轻轻松松就被我装到背篓里了。”
看到婆婆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林晓晓继续说道:“娘,咱们晚上炒个兔子吃吧!明天就要上工了,大伙都得补补油水才有劲干活呀!”
梁书珍拿食指点着林晓晓的额头,说道:“就你馋!吃吧,吃完明天都给我好好干活!”众人都哄笑一堂,赶忙收拾收拾开始做晚饭。
梁书珍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唯独少了自己那个牛脾气的小儿子,就无奈的叹了口气,看到在院里跑着玩的两个孩子,对着李桂芳说道:“桂芳呀,等这两天不忙了去给大狗子报个名上学去吧,老这么疯跑也不是个事。”
李桂芳一听,激动地站起来:“娘,您说的是真的?”
梁书珍白了她一眼:“骗你干啥!你弟妹说得对,不能把孩子一辈子都耽误了!”
李桂芳朝着林晓晓投去感激的目光,哽咽道:“知道了娘,等种完红薯秧我就去!”
这边高兴劲还没过,就听到砸门的声音,众人一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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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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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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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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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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