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看去,就看到二狗子那萌萌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眼睫毛一抖一抖的,林晓晓心里软的一塌糊涂,“这么可爱的宝宝居然是我生的!”
“看看娘给你带啥好吃的了。”说完从兜里掏了几块水果糖给了二狗子,并说道:“记得给哥哥分点。”
“好的娘!”二狗子接过糖迈着小短腿亦步亦趋的跟在林晓晓身后。二狗子打开糖纸,露出一半的糖果举到林晓晓面前:“娘吃糖。”
林晓晓摸了摸二狗子的头,温柔的说:“二狗子吃吧,娘吃过了。”
二狗子点了点头,然后一口一口地舔着吃起来,或许是从前的日子太难,已经让二狗子养成了好东西舍不得一下子吃完的性子,看的林晓晓心酸不已。
林晓晓把今天拿出来的粮食和卖肉剩下的钱交给梁书珍后,把从废品站买的高中课本放到自己的卧室。
午饭做好后,赵老汉和自家男人也从地里回来了。林晓晓把野菜饼和蘸料端上桌,又切了一盘猪头肉,刚坐下,就听到一个晴天霹雳:要开始春种了!
这时候气温已经稳定了,在大队育苗室培育的红薯苗已经可以移栽,所以大队长决定明天开始春种。这就意味着家里的劳动力都要下地干活了,对于21世纪穿来的林晓晓而言,真的就是个晴天霹雳。
北沟村的土地大多挨着山,土质并不算好,种小麦收成并不高,交了公粮之后不剩什么,一年到头大多都是靠红薯玉米这种高产作物。看着二狗子吃野菜饼都吃的那么香,林晓晓暗自下决心要多多赚钱。
回到卧室,就看到赵凌霄在翻看自己买回来的高中课本,看到林晓晓进来,冷声到:“你买这些书干什么?”
林晓晓并未看到赵凌霄脸色不好,随意答道:“书能干什么,当然是看啊!”
“哐!”
林晓晓听到东西落地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忙扭头看去,发现是赵凌霄把自己买来的课本都扔到了地上。
林晓晓脸色一变:“你干什么?”
赵凌霄冷笑一声,一双黑眸死死盯着林晓晓:“你问我干什么?我还想问你你想干什么!”
林晓晓走过去想要把书捡起来,被赵凌霄一手扯到一边,吼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你想干什么!”
被赵凌霄拉住的胳膊传来一阵痛意,林晓晓面上并没有显示出来:“买书能干什么,当然是看啊,学习呀,不然能干什么!”
赵凌霄松开林晓晓的胳膊,走上前把书踢到一边:“你还是想走是不是?”
林晓晓看着被踢到门边的书,翻动的书页中,仿佛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女生,捧着被烧毁的书籍痛哭着,林晓晓当即愣住了,随即心中一阵抽痛,痛的林晓晓弯下腰去。
闻声而来的梁书珍看着两人,着急问道:“咋了咋了,好好的咋还吵起来了!”
刚要进门,就看到门边的书,面上也有一丝不悦,但是也没说什么,帮着捡起地上的书,“有话好好说,也不怕吓到孩子!”
把书递给林晓晓,林晓晓不顾疼痛赶忙接过,轻轻拍了拍书上的尘土,在废品站好不容易找到的,可不能再被毁了。
再被毁!
林晓晓猛然意识到,原主是知青,下乡的时候肯定会带着书的,但是记忆里自结婚不久之后原主就再也没有看过书了,看刚刚赵凌霄如此激烈的反应,两人肯定是因为书发生了不愉快。
那刚刚出现在脑海中瘦弱的身影,就肯定是原主了!
从赵凌霄刚才的言语中,不难看出赵凌霄误会原主嫁给他之后还在怀念城市生活,时刻想要逃离农村,所以赵凌霄才会烧掉原主的书来断掉她的念想,而原主因为唯一的精神寄托被毁掉,更加沉默寡言、闷闷不乐。
赵凌霄看着林晓晓护着书的样子,脸色逐渐发青,双手紧紧握着,头上的青筋一抽一抽的,眼睛里也闪烁着抑制不住的怒火,转身就往外跑去。
梁书珍也赶忙跟着跑了出去,但是没有跟上,气的打了自己大腿两下,便又转身去找林晓晓,“晓晓呀......”
林晓晓没等婆婆说完,就拉着婆婆坐到屋里的床上,叹了一口气,脸上失落尽显,“娘,我知道您想说什么,您也听我说说。”m.χIùmЬ.CǒM
梁书珍拉过林晓晓的手放在自己腿上,拍了拍,“说吧,娘听着。”
林晓晓看着婆婆的眼睛,“娘,我没有想回家,我那个娘家您又不是不知道,自我下乡之后,就没有给我来过一封信,我月月去邮政局,月月空手回来,我对他们早就死心了。”
一股酸涩浮上心头,林晓晓的眼眶顿时红了:“娘,我只是想要给二狗子更好的生活,不想让他一辈子都在地里挣口粮,您看二姐不就是靠自己考进纺织厂的么,现在吃着商品粮,咱村里谁不羡慕!”
说完眼泪扑簌簌的从林晓晓的眼里掉下来。梁书珍的眼眶也跟着红了,跟着猛点头,“孩子,你别说了,娘懂了!”
林晓晓趁机说道:“娘,不光我要读书,咱们孩子也要读书,大狗子这个岁数正是上学的年纪,咱不能把孩子耽误了呀。”
梁书珍附和道:“是呢是呢,等你大嫂回来就跟她说,让她去给大狗子报上名,上学去。等二狗子大了也去!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把俩孩子给供出来!”
说完,拍了拍林晓晓的手劝道:“凌霄那孩子死脑筋,你呀跟他好好说,他要是敢吼你,你来找我,我给你做主!”林晓晓擦掉眼泪,笑着点点头。
梁书珍说完便出门了,林晓晓冲着站在门边不赶紧来的二狗子招了招手,“二狗子来,咱们睡会。”
林晓晓搂着二狗子,好不容易给他哄睡了,就开始想怎么才能让家里不挨饿的问题,首先就是得自己做饭,这样空间的粮食和家里的粮食混着用,家里的粮食就能用的慢些。
趁着孩子睡着林晓晓赶忙进了空间,看看还有啥是能用上的,无意间瞥到了那几箱绿植。打开一看,月季,绣球,还有几颗草莓,居然还有……这个,林晓晓看着空间带给自己的惊喜,瞬间把狗男人忘得干干净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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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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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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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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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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