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第168章 现在的年轻人,贪恋红尘
  第二日一早,杜敏送走许大志夫妇,就直接到了庄园。

  跟着杜敏一起来的,还有季家的请帖,烫金的请帖,上面龙飞凤舞写着邀请秋长歌女士携家眷光临老爷子的寿辰。

  杜敏:“长歌,你真的要去季家老爷子的寿辰,季家算是帝都顶尖豪门吧,咱是不是要准备贵重的礼物?”

  杜敏看着请帖封面的字是用金粉做的,金光闪闪,无比奢侈,顿时咂舌,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

  长歌刚遛完小毛钱,将毛茸茸的小狗子塞进懒人沙发上,看了看请帖,淡淡说道:“是得好好准备一下。”

  杜敏:“是送古董还是送玉器?这些都得提前去定,只有几天时间了,来得及吗?”

  长歌眯眼,慵懒地撑着下巴,说道:“季家也配?你去古玩市场随便买个赝品古董,包装的精致华美一些就好,用上好的檀木盒子装。”

  杜敏傻了眼,季家可是顶级豪门,送赝品?

  “长歌,要是季家捅出来,对你名声不太好吧。你是跟季家有什么过节吗?”

  长歌慢条斯理地说道:“嗯,上次在巴黎,就是季家找道上的人买我的命。”

  杜敏失声叫道:“什么,那你怎么不报警,还去季家,不行,这不是上赶着送人头吗?”

  杜敏急的在客厅内来回踱步:“要是真是季家干的,咱直接报警吧,不然以后还不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事情来。”

  长歌:“不用慌,你去买赝品的礼物就好,其他的事情我心里有数。”

  这里是国内,季家应该被陆西泽盯死了。季家要是用自己的人要她的命,无异于自取灭亡,法治社会,可没有特权。何况她是季家女,她倾向于巴黎的绑架事件是季明业一人所为。

  可能是怕她活着跟生父相认,导致季成泽回去跟他争夺继承权。

  长歌垂眼,如今她跟宋星河翻了脸,也直接跟傅怀瑾划清了界限,只能跟陆西泽合作了。

  想到傅怀瑾,长歌目光微微黯淡,其实算起来,傅怀瑾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甚至对她帮助良多,前世债前世清,她不该迁怒傅怀瑾。

  只是人心易冷。

  她垂眼给陆西泽发了一条信息:“陆总有兴趣合作吗?”

  陆西泽很快就回复:“乐意至极,不过得当面谈。”

  当面谈?

  长歌正要回复,就见乔曦打了语音电话过来:“长歌,季茹茹找你,问你收到请帖了没?她进不去庄园,就把请帖交给管家了。”

  “收到了,你跟季茹茹什么时候走的这么近?”

  季茹茹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我们说到底是共患难的交情,走近点不是很正常吗?秋长歌,请帖我可送过去了,需要给你留几个席位,这事我哥和老爷子不知道,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可千万别说是我给的请帖,就说是季明业那孙子给的,脏水都能往他身上泼。”

  长歌:“留,三个席位!也可能只需要一个席位。”

  “那就给你留三个席位,真的讨厌你这样的人,长得好看就算了,说话做事都高深莫测的,这样显得我很呆哎。”

  乔曦在一边不住地点头,发言道:“以前我觉得自己在娱乐圈是聪明那一挂的,看到秋长歌之后,我简直怀疑人生。不过,长歌,你去季家做什么?你不是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吗?”

  长歌淡淡说道:“可能是去认亲。”

  她说完就见陆西泽又给她发了一条信息:“你不想见面谈也行,季家的资料我整理出来发给你,寿礼我准备好了,你可以不用准备,还有,长歌,下手轻一点。”

  她忍不住勾唇,点开陆西泽发过来的资料,只见上面简直是季家的族谱,季家祖孙三代的事情都查的清清楚楚,就连季家老爷子老牛吃嫩草,养了一个十八岁的小情人都查到了,还有就是季明业的那些混账事情。

  季家人丁兴旺,多亏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家子都是多情种。

  长歌扫了一眼,大致将季家的人物关系了解于心。季家旁支不提,直系有五房,她生父季成泽是五房独子,排行第九,目前已经脱离了季家。

  季茹茹是季家四房孙女,整个四房除了她都没有什么存在感,二房三房也是如此,唯有大房深受老爷子喜欢,长孙季明业俨然一副继承人的模样。

  “秋长歌,老爷子生辰那日,你可要穿的正式一些,圈内很多人酸你能嫁给陆总,更酸你跟傅怀瑾关系匪浅,你到时候可别被人艳压嘲笑。”季茹茹叮嘱道。

  乔曦:“你还操心她,她往那里一站脸上就写着一行字:姐就是女王,你还是担心找茬的富家千金吧。”

  季茹茹:“说的也是,走走走,去试礼服去,每一次的豪门聚会都是一场硬战!当千金小姐也是很累的。”

  乔曦和季茹茹挂了电话去试礼服,长歌看着陆西泽的资料,视线落在季家老爷子和长孙季明业的资料上,冷冷一笑。

  *

  季家老爷子的寿辰在周六晚上六点,周五晚上,傅怀瑾做完手术,从医院出来,吩咐司机回傅家。

  “三少,需要提前打电话回去,让阿姨收拾您的房间,准备晚饭吗?”司机见他神情略显疲倦,清俊的面容有些苍白,低声问道。

  傅怀瑾摇头,低哑说道:“不用,晚上还回橙园。”

  司机看了看时间,欲言又止,回橙园得半夜了。明日是周末,少爷明明可以住在傅家,何必非得赶回橙园。

  回傅家时,已经过了饭点,老太太戴着老花镜坐在壁炉前看书,时不时地辅导一下傅烟珠的作业。傅家子嗣单薄,傅家孙子辈就大房的傅和玉和二房的傅烟珠两人,都陪着老太太住在老宅。

  傅烟珠刚上初一,十二岁的小姑娘,和她哥傅和玉完全不同,文文静静的,性格十分的沉稳。

  “奶奶,小叔回来了。”傅烟珠看见傅怀瑾,微微惊喜道,“小叔,你怎么回来不提前打电话,好在阿姨给你留晚饭。”

  老太太见小儿子回来了,顿时起身笑道:“今日怎么有空回来?”

  这个小儿子是她老来得子,从小就透出不同寻常的智慧,老太太爱若眼珠子。

  傅怀瑾微微一笑:“只是回来找几本书,不想太兴师动众。”

  他取出路上买的糕点,递给傅烟珠,傅烟珠一看是最近特别火特别好吃的甜点,顿时笑弯了眼睛,说道:“我去喊我哥下来一起吃。”

  傅烟珠上楼去喊傅和玉下来吃宵夜。

  老太太笑道:“晚上少吃点甜品,怀瑾吃饭了吗?我去厨房给你做点吃的。”

  傅怀瑾:“我在医院食堂吃过了,大哥说,我小时候画了不少的连环画,都被您收起来了?”

  “是有这么回事。”老太太带着他进储藏室,打开灯,在书架子上找着他的旧物,“你小时候就过分的聪明,尤其是画画上,像是无师自通一样,我便请了一位老师教你画画,那时候是画了不少东西,不过后来生了一场病,你就不画了,改学了钢琴。”

  老太太一边说着,一边按照标签,找到他七岁前的储物箱。

  傅怀瑾看着大大的储物箱,目光微深,伸手握住老太太的胳膊,低低说道:“我自己找就好。”

  “好,那我去给你收拾房间,晚上住这边吗?”

  傅怀瑾看着老太太慈爱的目光,不忍拒绝,点了点头:“好。”

  老太太微微一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孩子怕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否则不会半夜回到傅家要找儿时的旧物,而且最近也没听他提带秋家小姑娘回来,想必是两人闹了不愉快。

  怀瑾的性格本就过于沉稳温和,那小姑娘也是冷淡的性格,要是两人之间平平淡淡的,她还有些担心,如今既然闹起了小脾气,她反而不担心了。

  小情侣嘛,若非在意,怎会闹脾气。

  老太太出去收拾房间,傅怀瑾坐在蒲团上,打开重重的储物箱,取出里面的儿时旧物,这一箱子是他六七岁时的旧物,里面大多是他的奖状、成绩单以及涂鸦的画作。

  他取出画册,翻开一看,画的大多是山水合集,七岁时的涂鸦却画风初显,画的山水画十分的写意逼真,当年教他的老师也有些来头,说他若是一直画下去,必成大家。

  可傅家不缺一个画家,后来他不画画,唯有那位老师痛心疾首,傅家人倒是不惋惜。

  傅怀瑾翻完整本画作,拿起压箱底的旧画本,一翻开,指尖一顿,跟其他的画本不同,这本画的全都是人物,而且都是古风人物,有市井烟火图,也有娇憨可爱的人物图,六七岁的小娘子眉眼弯弯,提着一盏兔儿灯,站在桂花树下,犹如可爱的小玉兔。

  他摩挲着画作上的小娘子,心尖刺痛,许久才翻页,后面的画作就如同一部成长史,画上的小娘子一点点地长大,长成了婀娜的少女,只是幼年时的天真烂漫消失,变得沉默美丽。少女的画作皆是背影,偶尔几幅侧面图,面容也模糊不清。琇書網

  最后一幅是少女独坐在山间寺庙内看着山中冷月,那淡漠的神情,檐下看月的孤寂,却与长歌如出一辙。

  画本的后半本都是空白,仿佛等着人继续画下去。

  傅怀瑾五指用力,紧紧地攥住画本,如同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捏住,无法呼吸。

  那是长歌吧,幼年时眉眼弯弯的长歌,长大后冷漠孤独的长歌,原来他很久很久之前就认识她,却又遗忘了。

  他怎么能遗忘?怎么能!

  傅怀瑾指尖颤抖,打通无名禅师的电话。

  无名禅师刚睡下。寺庙的日子清净,八点半就熄灯睡觉,此刻被他电话吵醒,面无表情道:“傅施主,这次就算你给十倍的香油钱,老和尚也不陪聊。

  寺庙不收留失意的伤心人。”

  傅怀瑾最近找他的频率也太高了,搁以前他三五年都想不起他这个人。

  傅怀瑾目光深邃,哑声说道:“如何找回被遗忘的记忆?我说的是轮回前的记忆。”

  无名禅师正要挂电话,闻言猛然从床上坐起来:“你说什么?你记得前世的记忆?”

  傅怀瑾:“七岁前记得,后来生了一场大病遗忘了,这次回傅家我找到了七岁前的画作。”

  无名和尚大惊,下床穿着鞋子,在卧室内来回踱步道:“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遗忘却又想起,这是缘分到了,不是要渡劫就是前世因果未了,这一世来还债的。难怪上次见你,发现你一身功德却与佛无缘,全是为他人做嫁衣。”

  上次再见傅怀瑾,他隐隐看出了一些端倪。

  “所以,有办法吗?”

  “没办法,只能静待时机,缘分到了自然而然会想起,也许一生也无缘想起,全看个人缘法。”换句话说,他道行浅,不知道。

  说了等于没说。

  不过傅怀瑾内心却莫名清明起来,所以,他和长歌是有缘的,她就是他冥冥中一直在等,命中注定要遇见的人。

  傅怀瑾直接挂了电话。

  无名和尚:“……”

  现在的年轻人,贪恋红尘,真好啊。

  傅怀瑾挂了电话,将画作收起来,见自己五天前给长歌发的信息她都没回,目光微黯,又发了一条:“今夜我住傅家这边,发现了儿时的画作,长歌,你相信宿命吗?”

  傅怀瑾:“我儿时画的小娘子很像你,眉眼弯弯像月牙,长歌,你小时候一定很招人喜爱吧!晚安!”

  两条信息发了出去,对方始终没有回复。

  傅怀瑾低低叹气,她生气的时候就不爱搭理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他只想在她生气的时候陪在她身边,抱抱她。

  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

  长歌坐在阳台上,抱着小狗子,看着满天的繁星,他回傅家告诉她做什么!

  还有,她小时候确实很招人喜欢。

  长歌长眸微敛,腾出一只手来,正要回复,就见对方又发了一条信息过来:“我喜欢你,长歌,如果你缺男朋友,可以考虑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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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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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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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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