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开得很艳,花之夭夭,让人不胜欣喜。
老花匠从园林深处走出来,毕恭毕敬地说道“公子请看,今年花园里不但有牡丹还有鸡冠花呢。”
顺着老花匠的手指的方向,他极目望去,那一朵朵绵厚的玫红色的鸡冠花开得正旺盛,他赞许地点点头,说道“世人皆说顺应天意,天意要人们怎么做人们就要怎么做,天意让牡丹开在夏季,让鸡冠花开在秋季,然而我不但不信命我更不信天,所以冬天里我要牡丹花开,我要鸡冠花艳,你看,他们,都乖乖地听我的话。天算什么?天又是什么?”
他转过头看着他的侍从,恨声问道“你说,人是不是定能胜天?”
他说得咬牙切齿,与他一贯的儒雅的状态完全不符,那侍从慌忙下跪道“公子智慧无人能及,自然胜得了天。凡人胜不了天,因为他们没有公子智慧,就算这花儿,如果不是公子想出这温室栽培的方法,冬天当然开不出花儿来了。”
这一番马屁拍得丰景浑身舒泰,他莞尔一笑,说道“走吧,我们一起去瞧瞧开在冬天里的花儿。”
他转动轮椅,向花园深处走去,老花匠侍立在一旁,看着他的主人像帝王一样府视着他的王国,那些花儿虽然长在温室里,却依然红得红艳艳,绿得绿油油,让人看了心神开阔,那些花香更是让人如沐春风,令人深深地迷醉。
丰景一边欣赏着花儿一边问道“序光来过几次?”
侍从答道“几乎每天半夜里都会来,来了静静地待一会儿就走,也不说话,就是呆呆地看着她。”
“她现在怎样了?”他掐下一朵牡丹花放在鼻间嗅着,似是对侍从说话又似是自言自语道“这花儿开得这么漂亮,味道却实在不怎么样。”
老花匠慌忙答道“公子是把花儿拿得太近了,闻花香要远远得闻那香气,若有若无,方才韵味无穷啊。”琇書蛧
丰景听了老花匠的话不置可否地一笑,随手把那掐下的牡丹花扔向一边。
老花匠小跑着过去,把丰景扔下的花下捡起来,揩干上面的土,仔细地收起来。
丰景疑惑地看着他,问道“都扔掉了,还捡起来做什么?”
老花匠一边流泪一边答道“公子有所不知,这些日子以来我跟这些花儿同住,我吃住都在这里,它们落一片叶,开一朵花对于老身来说都意义重大。公子嫌弃花儿不够香,公子扔了花儿,可是老身舍不得啊。这里的泥土这里的空气这些花儿,都是老身的心血啊。老身孤苦一个活在这个世上,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这些花儿就是老身的依靠啊。它们自己落了,老身都要伤心一回,更何况还是被公子扔了的花儿呢。老身只想给她找一个好的安身之地,她不能挂在枝头,就让她好好地长眠于地下吧。”
老花匠说完,哭倒在地。
丰景也流泪了,他不能站起来,融他真想亲自扶老花匠起来。
他吩咐道“快扶老爹爹起来。”
他抹着眼泪对着老花匠哭道“老爹爹,适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掐花,更不应该随手丢弃她们,她们也有属于她们的生命啊。”
老花匠这才颤微微地站起来,拉着丰景的手,声音发颤地说道“公子宅心仁厚,老身感激不尽。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公子的,老身的所思所想微不足道,老身又怎承受得起公子的歉意?老身只怕刚才一番言语冲撞了公子,万望公子大人不讲小人过。”
丰景把头仰起来说道“老爹爹,您不是没有家人吗?您老若不嫌弃,从此以后丰景便是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依靠。”
老花匠闻听此言,失声痛哭道“老身何德何能让公子如此偏爱?从此后,老身有家人了有朋友了有依靠了。”
丰景弯下身,扶起老花匠,命人收拾一间干净屋子给老花匠住,同时吩咐老花匠的一切生活问题都由他来解决。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他才突然想起月尘来,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了。
他转身对侍从说道“我们去看看她吧。”
“她还没有醒来。”其中一个侍从小声回道。
“那也要去,我记得一本医书说过,有些病人虽然昏迷不醒,可是对于昏迷期间发生的事醒来后还是会有映像的。”
“她恐怕会一直醒不过来。”一个侍从小心地提醒道。
“如果她就此不能复苏,那真是太可惜了。”他长叹一声,“她还是我的知己呢,我猜这世界上她最了解我。”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无限伤感,侍从们推着他的轮椅在鹅卵石铺就的路上发出骨碌碌的声音,在宁静的景丰园里显得格外刺耳。
但是丰景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样子,他继续说道“我们先去看她,然后再去观景楼。噢,对了,她在昏迷的时候一直说的一句什么来着?”
一个侍从接口道“报仇,她一直念着报仇,有时念着报恩,可是不知道她的仇因何而来,恩又缘何而起。只是最近她连胡话都不说了,睡得真是安静。”
丰景不说话,沉默地任由轮椅把他带向远方。
一方洁白的床帘,一串珍珠组成的珠帘,把月尘与整个世界隔离开来。
她躺在床上,纹丝不动,三个月了,她就这样一动也不动地昏睡着。
她的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序光每天晚上都会来看她,他来的时候不说话,只是怔忡一样地看着她,他握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庞上,那脸庞上挂满了泪水,直到那泪水都凝结成一道道蜿蜒的泪痕,他才知道时间很久了,他要离开了。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所做的选择负责,于是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他心中最重要的人。
如果不是那一刀,他或许根本不知道她在自己心里有多重要,从最开始的相识,到彼此的相依为命,那些刀里来剑里去的日子,娈童花桥里那比剑为依的感觉今生难忘,那一场大火不但烧掉了罪恶也燃烧了他年轻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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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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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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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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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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