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脑子里乱哄哄挤不出来像样的谎话,以至于听到门外有动静,就被惊得在原地打了个哆嗦,随后快速上前拉开门,头也不敢抬,对外面的人急声说:“玉秋……玉秋她生病去医院了。”
“你胡乱讲什么呢?”玉秋本来心情有些郁闷,可见着覃相鹂这样,“噗嗤”被她逗得笑出来,推着人进了屋里说:“你开门都不看看来人是谁的呀!”
“我以为是查寝的来了。”覃相鹂喃喃说。
“你这人真有意思,”玉秋笑,“你不怕鬼,却怕人怕成这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你是胆子大,还是胆子小。”
覃相鹂摇头说:“白天没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所以我不怕鬼。”
“可是人又有什么好怕的?他们……”玉秋话说一半,猛然意识到自己差点说漏嘴,马上改口说:“我们人皮薄肉嫩骨头脆,掉水里、摔下楼、生场大病,很容易就死掉了,就算祖宗保佑无灾无难也不过活个百八十年。人这么脆弱,有什么好怕的呢?”
“哎……”覃相鹂叹了口气摇摇头,她上下仔细打量了一遍玉秋,岔开话题,问:“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难道出了什么事吗?”
玉秋坐在铺好的床铺上,她有点担心春长风的安全,但转念又想他那屋里有个法术高强的,比自己能耐更大的除妖师,有他在春长风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撑起笑脸,说:“那倒也不算。”
“没事就好,”见玉秋没什么精神,覃相鹂从自己那一堆书本里翻出来半袋麻花,小心地凑过去递给玉秋说,“你吃过饭了吗?要是没吃可以吃点麻花垫垫肚子。”
“哦,”玉秋从来不跟人客气,接过麻花便嘎嘣嘎嘣地吃了起来。麻花被咬碎的清脆声响听得覃相鹂头皮瞬间发麻,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玉秋这样面无表情地咀嚼东西时,会有些害怕,好像她嘴里的不是油炸麻花,而是人骨头似的。想到这里覃相鹂又生出强烈的自责,她怎么能这么想自己的朋友呢?
“玉秋,我去那边看书,你要是有事可以跟我说。”覃相鹂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床边坐下,拿起一本已经翻看过许多遍的杂志。她熟练地一下子就翻到了想看的地方,那是一篇连载的长篇小说,作者叫温哲,讲一个乡下女孩陌陌在城里的遭遇,这一本他写到“陌陌遇到了一位绅士”,故事马上就要进展到她与那位绅士的交往。覃相鹂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续,只可惜下一期还要再等一周多。
“你看过温哲的小说吗?”覃相鹂猜测玉秋吃完了麻花,回头问。
玉秋此时心里想着其他事儿,被突如其来的问题砸得一脸懵:“谁是温哲?”
“作家,我最喜欢的作家。”覃相鹂说:“我有他所有的作品,你想看可以从我这里拿去看。”话说完又小声补了一句“只要别弄坏。”
“哦,好。”玉秋随口应付着,目光看向窗外。
下午出去时还是晴的,到了晚上十点多忽然起了狂风,吹得玻璃哗啦哗啦作响,接着倒豆子一样的雨滴噼噼啪啪地砸下来。
玉秋坐在床上看着湿淋淋的玻璃,皱起了眉头,她从昨儿开始就一直在想那股甜腻腻的味道到底是什么,直到今天和覃相鹂逛商店。那个营业员卖力地推销雪花膏、蜜丝佛陀口红时,她猛然想起来那股子甜丝丝的味道是胭脂味儿,几十年前最流行的款式。
玉秋第一次闻到那股味道是小姨妈从山下带上来的,她坐在溪边沉醉地往脸上涂抹。在山林子里,小姨妈的痴迷让还不能换成人形的小狐狸感到好奇,同时又因为那过于强烈的甜香味引起一阵阵恶心。
可那不应该是小姨妈啊!她们这一支狐族的法术都不算高,小姨妈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力量呢?玉秋纠结地扣着手指,再说家里人都知道小姨妈死了,五十年前就死了。
玉秋纠结得闭不了眼,覃相鹂却早就睡着了,毕竟狂风暴雨带来丝丝凉意,驱散了天津的闷热,此时正是睡觉的大好天气。m.χIùmЬ.CǒM
夜里十一点五十分,再有十分钟就到胡太爷九十大寿,他同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后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他的睡眠习惯很好,向来是一觉要睡到凌晨四五点。天蒙蒙亮时起床,打一套拳后吃一颗鸡蛋,他常跟儿孙们说自己这样规律的作息能让人活到九十岁,还依然眼不花耳不聋,腿脚灵便。
按常理讲,眼下该是胡太爷睡得最熟的时候,可外面“咔嚓”一道紫色闪电劈下来,接着惊雷轰隆隆地炸开。动静极大像是有神兵的刀斧砍在地上,要凭空造出条河,挖出座山似的。老爷子便是睡得再熟也得被吵醒,他有些不耐烦,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可朦朦胧胧听到一声“老佛爷驾到”。
掐尖拔高的嗓音是宫里太监特有的,拖着花白长辫子的胡太爷很久很久没听见这一嗓子了。他激动地睁开眼从床上直接坐了起来,扭头看向大门,只见那门一点一点地被推开,穿着酱紫色袍子的太监先进了门,随后是两个小丫头扶着一个身着明黄色华服的尊贵妇人。
她脚踩花盆底鞋,头顶大拉翅,脖子上挂着两串珠子,每走一步便发出了哗啦哗啦珠玉碰撞的清脆声。那张脸不算年轻了,大概五十岁上下,敷着厚重的白粉也挡不住脸上的皱褶,淡眉、薄唇,眼神狠厉,面有凶相。
“太后!”胡太爷脱口而出,他慌得顾不上穿鞋子“扑通”跪在地上,朝着那妇人扣了三个响头。这是刻进骨子里的尊卑,是他仰仗伺候了一辈子皇太后啊!
“嗯,”妇人尖尖的指甲微抬了一下,示意让他起身,可胡太爷却不敢。九十岁的老头子端端正正地跪在地上,刚开口唤了声“太后”就已经是满眼老泪。他是一颗真心向着大清朝啊,那样宏伟的大清朝怎么就忘了呢?是奸臣祸害,是洋人祸害,总归不能是天龙护佑的太后、皇帝的错!
“奴才该死啊!奴才该死!没护得住大清的万里河山!”胡太爷边哭边说,这话讲出口时好像他是带着红顶的一品大员,可实际上他终极一生在大清朝最高官也不过是个六品小官。
“嗯,”妇人又应了声,微微点了下头,对着胡太爷说,“今儿你九十高寿,赏你一份贺礼。”
那妇人话罢,站在身后的太监上前从袖子里取出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送到胡太爷面前,掐尖嗓音说:“恭喜胡大人呀,太后的礼您可得收好喽。”
“奴才……奴才一辈子记得太后的恩!”胡太爷两只手不断打颤,像是有千斤重压得他连腰都在直不起来,一个劲地磕头:“奴才无能!奴才唯有一颗忠心报答太后!”
“忠心难得啊!大清这江山就是让没心的人给祸害了。”妇人面带嘉许地点点头。
她话音落下,红衣服的太监从另一只袖笼里掏出把匕首,说:“太后这辈子身边多奸佞小人,实在缺了一颗忠心。不如胡大人刨开胸膛,给太后瞧瞧您那颗忠心,如何?”
夜明珠还端着没来得及收起来,胡太爷的手里又多了把匕首。他浑身打了个哆嗦,抬头见到看了眼妇人不敢吭声,又垂下脑袋。
见他如此,那妇人阴沉下脸,转身作势要走,冷冰冰地抛下一句:“既然没有忠心,又何必口口声声地说呢?罢了罢了,大清就是亡在了你们这些人手中!”
“太后,奴才是一颗忠心啊!”胡太爷是坚定的保皇党,被侍奉了一辈子的太后怀疑忠诚,立即着急地红了眼睛。
妇人也不搭理,只冷着脸说:“忠心?忠心在何处?拿来给哀家瞧瞧。”
胡太爷低头看向手里的短刀,朝着那妇人又磕了三个头,挥刀戳进了自己胸膛。
“啊!”一声女人的尖叫扎破胡家巷子里的宁静,春长风被这动静吓了一跳,他起初还以为自己幻听,可接着听见外面大门被人用力敲打。
谁会大半夜冒着雨夜来呢?难不成又是玉秋?是南洋大学出了什么事儿?春长风想着一个咕噜从床上爬起来,抓起一件衣服胡乱套上。走到堂屋时,看见爷爷也起来了,祖孙两人对视一眼,冒着雨跑出去打开了大门。
来敲门的是胡家的一个小丫头,她被雨淋得湿透了,分不清脸是雨还是泪,但能瞧得出来一定是被吓坏了。她嘴唇发青,手指指向胡家的房子,哆嗦着声音说:“死人了!胡太爷死了!”
“怎么会?前阵子见他,人还好端端的。”春老爷子一脸震惊,他嘴里叨念着“不会、不可能”,带着春长风快步跑向胡家。
胡家此时已经彻底乱成了一锅粥,住在一个院里的儿子、女儿、女婿、孙子辈的都冒着雨打着伞聚到了胡太爷的那间屋子前。房门是开着的,却没人敢进去。三两个挤在一起窃窃私语,几个年纪小的丫头被吓得直哭,胆子大一些的男人女人也一个个紧绷着脸。
“怎么了?”春老太爷问胡家的长子。
胡家的长子脸色煞白地摇摇头,他过于惊恐以至于此刻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春长风和春老爷子都意识到了事情蹊跷,也不再追着询问,直接进入胡太爷的房里。
一进门儿他们就见到胡太爷仰面躺在地上,他左手持刀扎进胸口,右手探进胸腔里握着心脏,像是自己活生生刨开胸膛,把心要挖出来。而最诡异的是,惨死的胡太爷身边居然没有一丁点血迹。
“又是它!”春长风脱口而出,他看向春老太爷说:“爷爷记得吗?我下午跟你说过,我近来接过一个女孩溺死的案子,那女孩俩胳膊断了,但身上一点血都没有。”
春老爷子没有接话,他闭上眼睛,用手压住了胡太爷的额头,深吸口气后又闻到了一股甜巴巴的胭脂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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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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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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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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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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