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捕快娘子好威武>第 12 章 第十二章
  酉时过后,宋青绫如常下衙,慢腾腾地去往赵记,啊不,沈记面馆寻沈云御吃酒。

  方才在县衙被她爹这么一问,她心里颇觉古怪。

  回头一想,她沉暗的心境似乎也正是遇到沈云御之后才活了过来。

  左思右想,宋青绫只能自行找了个借口,将其归结于是有人愿意陪她喝酒的缘故。

  如此这般想着,她才抛却心中那份奇怪的疑虑,大步流星地往面馆走去。

  此时的沈云御正在面馆后面的宅院里昂首望天。

  这处宅子并不大,同秦家村一般,只有正堂三间,左右厢房外加一个小的庭院。

  院子左边种着两畦绿油油的蔬菜,一畦小葱和韭菜,一畦香菜和蒜苗。而右边有一棵顶大的枇杷树,树旁连着一个竹架蓬子,下头置了套清雅的竹桌竹椅。

  这些其实皆是前一位房主留下的。起初那家人不肯卖掉。可最终敌不过沈云御财大气粗。殊不知,他付的银子都够他们在县里另置一处三四进的大宅院。这间小宅子兼外头一个小小的面馆自然就不够看了。

  总之,沈云御很满意。尤其是那棵结满了小果的枇杷树。枝繁叶茂,果实累累,在这开春时节鲜活得一如某人。

  小童听雨端着新酥好的花生米过来时,就见他家老爷站在树下仰着头,手里还来回地甩着丝绦上系着的和田玉佩。老爷似乎很高兴?

  听雨也跟着歪着脖子往上瞧,却又瞧不出个所以然来。是以,他便疑心他家老爷是在馋那树上的果子。

  “老爷,那果子还没熟呢!吃不得。”他忠心耿耿地提醒沈云御。

  沈云御低下头,看着身边这个傻呼呼,浑身肉咚咚的小胖墩,怎么也想不到他就是半年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学徒。

  那时,沈云御还是英武伯府的大少爷,少年天子钦封的武探花。也只是随手在城门口,帮一个小学徒踹了欺压他的恶师父。

  本以为此生再无交集。直到离京那日,有人私下塞了个奴仆给他,说是怕他在半道饿死,专门去流民里抓了个父母双亡,又会做饭的小孩。并仔细教了几日京中的吃食方才给他的。

  几个月相处下来,沈云御发现这孩子有点傻,确切说是心眼太实,他嫌他瘦弱,叫他平日里多吃些,不用替他省着银两。

  就因这话,自那起,这孩子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胖了起来。每每吃得多了,还边打饱嗝边看着他笑,骄傲地说些我又长了多少斤肉云云。那模样十足的憨傻,总叫沈云御每每哭笑不得,之后就总喜欢拿他逗趣。

  沈云御突然又想逗逗这小子。他凤眸一挑戏谑道:“老爷是想吃果子了,可怎生是好?它们还没熟呢?”

  听雨为难的挠头,眉头都快皱成个苦瓜了,才说道:“老爷,果子是不成了,要不我给你做点枇杷露?”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了。

  “成,就这个吧。”看够了听雨的笑话,沈云御心满意足地摆了摆手,“去忙吧,”

  话一落,他忽又想宋青绫那惊人的大胃口。瞥了眼竹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吃食,深觉这些个全紧着她吃怕也不够。

  于是又唤住听雨再行吩咐道:“你今早做的面滋味甚好,去多备着些,且不能让客人吃不饱,那是要闹笑话的。”他用扇骨轻轻磕磕了落雨的脑门儿提醒他。

  “诶!”得了令,落雨摸着脑瓜高高兴兴地去厨下拾掇起面粉来。

  沈云御见一切妥当,摇着扇子便去铺子里等人。

  沈家面馆的招牌虽然挂到了檐下,然而这两日他并不打算开张。他又不是真来开面馆的。

  铺子里只有落风一人。他无所事事的在桌前正襟危坐着,那姿式与他那身小二装扮实在违和得紧。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有望进铺子里瞧的,皆投来了稀奇的眼神。

  沈云御从后头一出来,见着这副情形,哪儿哪儿都看他不顺眼。

  折扇一收,顺势就打在了落雨身上各处。

  “背太僵——”

  “手太紧——”

  “头低点——”

  “腿放松——”

  “老爷我都说了多少遍啦,怎生就记不住呢?”沈云御责问起曾经身边最得力的暗卫下属。跟了他这么多年,除了在他面前性子活泛些,别人面前他就是一块人形木头。

  十来年皆是如此过来的,早习惯了,做嘛非改不可?落风埋怨地瞅着沈云御,话在喉咙里咽了咽又给吞到了肚子里。

  见状,沈云御也不与他计较。挪去柜台拨起算盘珠子,一抬头见落风姿式虽变,可面上却分明还挂着不平。

  他心下一叹,缓声反问道:“你可是看不惯老爷我现在这副随性散慢的徳性?”

  落风一征,下意识里摇了摇头。

  沈云御心头发酸发苦,但又极快的强行压制住,只留下了嘴角一抹浓浓地不屑:“曾经我事事规矩,到头来又是什么下场。”

  老爷……落风沉默了,为方才的举动心头懊悔。他是不是又触及了老爷的伤心事?

  一朝从天上云轮为地底泥,是该伤心难过的,沈云御仰着头自嘲地哂了哂,随后又若无其事地宽慰落风:“无妨,左右现在老爷我浑身轻松,什么公侯将相,高官厚禄,于我再无牵连。”

  是啊,毕竟老爷还活着。落风鼻子抽了抽,重重地点头,然后扯着脸皮笑了:“是,老爷现在过得极好。咱不提过去那些破事,我现在就去街上帮你看看宋姑娘来了没?”说完,手往桌上一拍就想借力飞出,好悬半道打住,窘笑着靠双腿跑出了铺子。

  唉!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若非剜心刻骨的教训,要改,谈何容易。沈云御无奈地摇头。

  刚打算继续练习盘账,手尚未触到算珠,就见落风又一阵风似地跑进铺子:“老爷,宋姑娘到街口了。”

  沈云御闻言一高兴,单手往柜台一撑,直接跃了出来。

  刚立定,就见落风杵在他面前,抱着双臂,一脸愤闷。

  这就是所谓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沈云御尴尬地轻咳一声:“老爷我那是灵活,我能不能飞起来,你还不知,走走走,一边儿忙去。”末了,开始整理衣衫面发。脸上的喜色是挡都挡不住。

  落风心情复杂地望着他家老爷,发现一时竟看不透他心里到底是真高兴呢?还是装高兴。

  他叹着气挪到一边,假模假式地擦他的桌子,心里又怀念起曾经那个沉稳内敛的伯府大少爷了。

  宋青绫与出来相迎的沈云御在面馆门口打了个照面。

  修长的凤目与圆圆的铜铃大眼眸光一撞,沈云御如置身湖畔微风,方才的欣喜失态瞬时无踪无影。迎上前时,凤眼眉梢带着淡淡的笑意。再无那些风流轻浮的款儿。

  “宋姑娘。你来了。”

  见他不再摇着把扇子装模作样,宋青绫总算给了个笑脸:“沈公子,衙门有事耽搁了阵,咱一会儿上哪儿喝酒去?”本就是临时凑合的酒友。开口自然与酒相关。

  沈云御头往院子方向偏了偏:“里边儿都备齐了,两大坛酒,够么?”他知道宋青绫饭量大,却不知她酒量如何。

  宋青绫斜觑着他,豪气道:“带路!”

  沈云御脸上挂着似是无奈又似是宠溺的笑,打着帘将人让进了后院。转身便吩咐徐风关了铺门,莫要叫人打扰他俩喝酒。

  留在铺中的落风愣神许久,猝然间顿悟:适才与宋青绫相见的那人,非是他现在的老爷,亦不是他从前的大少爷,兴许那才是真正的沈云御。

  院中,宋青绫被引到了竹蓬下。见满桌的卤肉糕点,她眼睛顿时晶亮。瞥到桌边摆了筷子,十分干脆不客气地拾起来夹上一大筷肘子肉,塞入嘴中,慢慢咀嚼。

  沈云御也不嫌宋青绫此举缺乏教养。他坐到她对面,笑着将桌上的酒杯倒满:“这卤肉配上小酒,到是不赖。”

  宋青绫深以为然,却并未拿起酒杯酌饮。只拣着桌上的卤耳朵,卤肠,卤肘子等肉吃得极香。

  沈云御只见眼前筷子晃动,杯中之酒分毫未少,不禁纳闷道:“你不是想喝酒吗?怎的不动杯?”

  吞下一块油澄澄的卤肠,宋青绫瞄了眼桌上那小小只的青瓷酒杯,瞧不上道:“这般指腹大小的杯子,怎能畅饮,换大碗来。”

  “嚯,好大的口气。”沈云御哪见过姑娘家这般恣意豪爽。估摸她酒量不错,于他怕也不遑多让。便亲自去后厨取来两只大碗,打算舍命陪君子。不,舍命陪女子。

  “这才过瘾嘛!”宋青绫笑嘻嘻地接过满满一大碗酒,仰脖一干,就去了一大半。

  沈云御还当她真能一口喝光,原来她也不过是在逞能罢了,心头一时好笑。

  砸吧嘴后,宋青绫用手背直接擦去唇边残留的酒渍。许是用的力道过大,未着半点唇脂的淡粉嘴瓣竟红润起来。再吃上一筷卤肉,那油光亮亮地覆在上头,愈发显得娇艳……可口。

  沈云御看得眼愣,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喉咙。意识到后,他迅速撇开眼,忙以喝酒掩饰,心上却狐疑:这想一亲她芳泽的冲动是怎么回事?

  一边只顾吃肉喝酒的宋青绫浑然不觉。饮尽碗中之酒后,她已是小脸通红,却还仍嫌不够尽兴,又自个儿捧着酒坛续上一碗。顺道起身隔着桌子替沈云御满上。

  不经意间,宋青绫的视线便落到了他的左额。

  “沈公子,你头上的伤可好些呢?”她突然问,并伸手要去拨开沈云御额上那缕特意垂下的发丝。

  沈云御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稍许。

  只那缕头发最终还是落到了宋青绫的指间。

  “沈公子,你怎么有……有两……两个伤口?”

  “什么?”

  未及沈云御反应过来,宋青绫娇身一软,便倾倒在他身上,下巴枕上了他的肩头,醉语呢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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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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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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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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