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大小姐们的餐桌>第六十二章 粳米.鹿筋.冰与火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身体比较虚弱的病人而言,粥是一种非常适合的食物。

  粥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容易入口,哪怕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食欲的患者也能够轻易的将其喝掉。

  只不过煮什么样的粥给病人,这也是一门学问。

  带着香雪兰进入厨房时,前者看着正在仓库里翻找的姜云,不禁问道:“姜厨师长,请问您打算做些什么粥给樱姬同学喝呢?”

  “我打算给她煮一碗......这个。”

  在仓库里头翻找了一会儿后,姜云找出了自己想要的食材,并且将其放到了香雪兰的面前。

  香雪兰朝那边一看,只见姜云手上捧着几条呈现出细长条状,色泽金黄,略带透明,长六十厘米左右的“透明胶条”,

  仔细看去,这胶条像是某种粗大的金黄色皮筋晒干了之后的样子,但这......真的能吃吗?

  “姜厨师长,这是?”

  香雪兰将这干燥的皮筋拿在手上,只感觉质地坚韧,略带腥气,像是某种动物的身体部分似的。

  “这是梅花鹿四肢的腿筋,也就是所谓的“鹿筋”,属于非常好的食补材料。”

  看着香雪兰拿着的那根鹿筋,姜云微微一笑。

  “鹿筋”,在我国被拿来药用已有千年的历史,以身干、条长、粗大、金黄色为佳。

  早在古书《本经逢原》之中便有写道:“大壮筋骨,食之令人不畏寒冷。”

  从这点来看,古人很早便已经发现鹿的脚筋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补品。

  要是站在食医的角度来看,鹿筋这更是能够补劳损、续绝伤、壮筋骨、养血通络、生精益髓。

  而且鹿筋之中本来就蕴含丰富的胶原蛋白,有点类似猪脚、花胶等等,拿来炖煮也属于相当美味的食材。

  正因如此,中餐里也有“红烧鹿筋”、“凤足炖鹿筋”等名菜,只不过姜云今天要做的当然不是这种大菜,而是一碗粥。

  手头上的鹿筋,是姜云这段时间填充自己的个人仓库时让采购部购买的,选的都是一些非常优质的品种,就是为了以备某些不时之需。

  “原来这就是鹿筋啊......不过看起来干干扁扁的。”

  看着手上那根硬到可以拿去谋杀的鹿筋,香雪兰一边将其拿在手里把玩,一边跟着姜云来到了厨房的另一侧。

  “这是干鹿筋,比起新鲜的鹿筋味道更加浓郁,只不过干货的泡发通常很费工夫,所以这道菜平时没什么地方会做。”

  “很费工夫?有多费工夫。”

  “正常做的话,要将干鹿筋放进煮沸过的热水中浸泡一天一夜,第二天换水洗净后继续加入花雕酒、生姜等材料再浸泡一天一夜,到了第三天剥皮去骨,蒸锅蒸制数小时之后才能拿来烹饪。”

  啊?听到姜云的描述后,香雪兰一下子愣住了。www.xiumb.com

  她随后疑惑的问道:“那这道菜是不是要后天才能吃到?还是说你已经提早泡发好了鹿筋?”

  “没有提早泡发,也不需要后天才能吃到......哪怕是从干货开始,半小时左右我也能把这道菜做好。”

  姜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几根看起来硬到不行的鹿筋,将其全部丢进了一旁的一个油盆里。

  油盆之中放着一些“芥花籽油”,这种油味道清爽,稳定性高,不容易让食物的味道产生太大的改变。

  之前做“鼎极番茄炒蛋”时也曾用过,是姜云常用的一种油脂。

  将干鹿筋泡入了油里头之后,姜云暂时将其放置不理,而是转而去处理起了一些生米。

  虽然同样是大米,可姜云用来煮粥的米却不是平时用来煮饭的米,这里头讲究就大了。

  一般来说,大米通常分为“籼米”、“粳米”和“糯米”三种。

  像是“稻花香米”、“东北大米”、“珍珠米”、“江苏圆米”之类较为圆润饱满的米,都属于“梗米”。

  粳米更加适合用来熬粥,熬出来的粥粘稠又软烂,极易入口,可是煮饭却容易糊成一团。

  而姜云通常用来煮饭的“碧玉丝苗”或者“泰国香米”之类细长纤瘦的米则是属于“籼米”。

  籼米煮粥的话不容易软烂,而且不够粘稠,会出现米汤分离现象,反之煮饭则是粒粒分明。

  总之各种米类各有各的优势,既然要煮粥给樱姬喝的话,那肯定得用粳米。

  并且在食医的观念里,粳米也算是一味药材。

  其药性平和,味道甘甜,主归脾、胃、肺经,具有补气生津的药效。

  因此粳米配合鹿筋一同煮粥,再加上姜云掌握的五行药膳强化技术。

  这一锅粥下去,怕不是樱姬喝了能当场跳起来跑到动物园里表演萝莉打虎。

  ......好吧,开玩笑的,还没这么神奇。

  但根据姜云昨天对樱姬的观察来看,那小萝莉应该是先天禀赋不足,也就是生下来身体就差,心、肺、脾、肾功能都比较糟糕。

  内腑虚弱,以致气虚,机体防御外邪的能力就弱,稍微有点儿外因就会食欲不振,精神萎靡,手脚乏力。

  这种情况放到现代医学体系里头,基本上是没啥办法解决的。

  毕竟现代的西医体系没有调理一说,头痛治头,脚痛治脚。

  万一全身都痛,那就开点镇痛剂让你回家待着,顺带附送一张火葬场八折优惠卡当做人道关怀。

  而姜云就不同了,用这盘“五行药膳.白鹿踏雪”便可以完美的解决樱姬的身体问题。

  只要连续喝这“白鹿踏雪粥”三个月,保证樱姬出生以来的体虚状态全部一扫而空,每天都可以蹦蹦跳跳,当一个快乐小萝莉。

  当姜云把粥底放到一个看起来有些特殊的铜制罐子里头,用清澈且略带甜味儿的山泉水泡好后,他便重新回到了那锅干鹿筋面前。

  干燥的鹿筋泡在芥花籽油里头,捞出来时晶莹油润,但依然没有任何要发胀起来的迹象。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泡发鹿筋起码都要一两天的时间,这点时间怎么可能发得开呢?

  当然,对于普通厨师而言自然是发不开的,可在姜云眼中就不同了。

  下一刻,他随手一伸,不知道从哪儿取出了一柄看起来顶多只有三十厘米长,两三厘米宽,厚度堪比纸片,看起来细长柔韧的小刀。

  看到这里,一旁的香雪兰只觉得这柄刀和那个泡着汤底的铜罐有些古怪。

  可她却怎么都想不到,这“冰魄鱼肠刃”和“纯白祭火坛”是真正意义上超越了常理的神器,在强大的厨师手中可以发挥出恐怖的效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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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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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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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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