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瞧着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拎着刀站在摊位前正在和秀才说着什么,还不时哈哈大笑几声。
“许秀才你果然够意思,这信写的多明白,不怕我老爹收到之后听不懂我传回去的信儿了。”大汉拍拍秀才的肩膀,放下铜板走了。
看看人家,还替他们做起书信代写的工作了,这可比林洵这个摊主尽职尽责的多了。
许仲景看着一主一仆走回来,赶紧招招手,“你们回来了,结算银子,一共是一千二百零六个钱。”
林洵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银子和铜板,眨眨眼睛,毫不吝啬地夸奖对方,“哇,你好厉害呀!要是我今天到晚上都不一定能挣一百个钱。”m.χIùmЬ.CǒM
“只是你们不会这么做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许仲景看着对方明媚的笑容,就知道这人没有像其他‘清高’的文人一样嫌弃自己靠捉刀挣钱了。
“不不不,许兄你这个办法甚好,就是不知近日哪里还有这样的生意,可否带上小弟主仆,我愿为兄提供纸笔。”
哎呀我好聪明,林洵说完,还不忘在心里夸自己一句,要是能天天有就好了,肯定能还掉秋生和林六哥的月钱,说不准爹爹的银子也能还上呢。
这次许仲景被惊得愣在了原地,不仅不嫌弃他,还要和自己‘同流合污’是怎么回事,这是谁家的小少爷这么天真,要是让家里知道了,还不得挨打。
他可不能带坏这个看起来就很阳光的少年,“不必了,近日都没有了,小兄弟还是自己代写书信吧,这个也能锻炼自己的。”
是的,许仲景觉得这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出门历练的,不然谁家会拿上好的宣墨和宣纸在外代写书信呢,两个铜板还不够买一张纸的。
“那好吧,我姓林,许兄称呼我为洵之即可。”
林洵有点不甘心,但是这一路上被他爹放养的多了,多少会看点脸色了,哪里能看不出人家是不想带他呢。
和许秀才告别之后,林洵就招呼他家秋生收拾笔墨,收摊了,回家,少爷他开心~
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赚来的第一笔钱呢,虽然说来的有那么几分投机取巧的意思,但是祖训就是这么说的,“凡利己者,不伤天和,皆可为利。”,他现在选择的不就是对他有利,又没有违背道德伤天害理的,捉刀怎么了,又不偷又不抢的。
“走走走,快点收拾,咱们去酒楼打包一份儿烧鸡回去,刚刚在那里头呆着就闻到他家的烧鸡味儿了。”
秋生不甘不愿地拿着刚刚到手的银子去换了烧鸡,一两银子呢,这就没了,他家少爷可真会花钱,怪不得老爷要借钱给他,还说换不起就从月钱里扣,感情是不想给散财洵童子月钱吧。
秋生还不知道他真相了,林郅正在吩咐林六,告诉他少爷来借钱就说没有了,还要想办法把少爷借走的拿回来。
“对,你没听错,看看洵儿没有银钱之后,会如何选择。”
“是,老爷。”林六只能在心里同情一下自家少爷。
林郅吩咐完长随,然后又到书房看书去了,他发现这老林家的藏书还真挺有意思的,他们尊重商人,提倡重开海贸,反对封建男尊女卑,主张人人平等,反对孔孟的圣人言,对专制皇权十分不满,主张‘以民为本’。
真是跟这个古代的封建社会格格不入,要不是他家祖上流传下来的东西没有一点现代痕迹的样子,他都要怀疑他那位传说中的祖宗是从现代穿越过去的了。
他这边沉浸在自家老祖颇具现代风格的随笔中无法自拔,另一边林洵带着秋生溜溜达达从小吃街中穿行而过。
秋生摸摸怀里仅剩的十来个铜板,再瞅瞅馄饨摊上,他家少爷吃的十分欢畅的样子,哦,还有桌子底下一样吃的后腿离地,扒着木碗的西山,他家老爷可真不容易呀。
“少爷,天色一会儿就暗下来了,您再不回去,老爷该着急了。”
明明从酒楼门口出来还是正午时分的样子,少爷说带他吃碗阳春面,他从一脸喜色到麻木,明晃晃的日头也从头顶,快要落下了。
“走吧走吧,你今天胃口怎么这么小?还不如西山吃的多呢!”
天地良心,他秋生自从跟着少爷之后,吃饭就没有比西山这只小狗多过。
终于在秋生的百般劝说下,林洵扶着肚子,而秋生则一手扶着少爷,一手抱着西山,慢慢挪回了他们在镇上的住处。
“少爷和秋生回来了,去净手我们要吃晚饭了,今天晚上老爷亲自下厨做了红烧肉呢!”林六刚从厨房出来就看到相携而归的主仆二人。
林洵听到这话,肚子也不撑了,也不用人扶着了,立马向前跑了几步,然后又返回去,从秋生手里一把抱过西山。
“哎呀,西山你听到了吗?是我爹做的红烧肉!”
被独自留在门口的秋生,无奈地对着林六扯扯嘴角,才去了房间里面收拾书箱,以及今天带回来的仅剩的十三个铜板。
只是今天已经吃了一下午的林洵到底没能吃上几口红烧肉,实在是肚子不争气了,只能眼巴巴看着两个手掌长的西山,吃得依旧比谁都多。
饭后林洵按照惯例到书房跟他爹汇报今天的事情,听到他是靠卖给古代的枪手笔墨纸砚挣的钱,今天晚上桌子上的烧鸡也是这么来的......
林郅低头瞥了一眼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只留给他一个圆嘟嘟肉屁股的小狗崽,嗯,学会知情不报了。
林洵却完全没有感受到他爹的目光,反正不是看向他的,还在一旁滔滔不绝,“爹,你说我明日专门去堵这个许秀才如何?”
“你今日的银钱呢,不是一千二百多文吗?烧鸡你刚刚可是说一两银子整?”
“嗯,嗯,我觉得吧,明天应该再去堵他,然后还买好吃的回来孝敬您!”一边说话,一边退后转身就跑出了书房。
好像是忘了点什么,等到秋生给他端来洗脚水,收拾完躺下,林洵一拍脑门,“哎呀,我把西山忘在爹爹书房了...”
而另一间房里的林郅,怀里抱着小狗崽,一边rua一边喃喃自语,“许仲景,许仲景,安泰寒门秀才,这不是日后替男女主笼络天下寒门学子的状元公嘛!”
他就说,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小说里这位可是男女主上位后,替他们安抚天下寒门学子,朝廷由此广纳贤才,才让男主登记之后顺利得完成了新旧两套朝臣班底的替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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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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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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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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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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