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明白少爷为什么宁愿吃干粮,也不想吃这个‘方便面’,真的好好吃呀,而且先生还不限制自己吃多少,自己偶尔在山间偷偷烤的野鸡,都没有这个面好吃,浓郁的面汤喝到胃里还暖乎乎的。
然后就是一路走走停停,眼看自家少爷在路上从见人跌倒就扶,导致被人家讹银子,到再现在看到有人跌倒先退后两步的样子;
最后自己的月银都被借光了,少爷还欠了老爷不少银子,说好了到下个城镇开始挣钱还给大家。
从给乞儿赏银钱,导致小乞丐被抢银子的大乞丐打伤,再到现在看到路上的乞儿,只会避着人给一个窝头或是一两个铜板......
一路上老爷教导少爷什么也会带着他一起听,不拘什么问题,只要有疑惑老爷都会解答,这一日他们四人一行,终于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州府--泰安州。
林六牵着马走在前面,秋生赶着马车跟在后面,能清楚听到车厢里少爷和老爷的说话声,“爹,我们是在这里修整一段时间吗?这里好似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呀?”m.xiumb.com
“嗯,就是最平凡普通的生活才是老百姓最需要的,你可细细去观察。”
林郅吩咐林六在城内的书院附近租了一个一进的宅子,虽然不大,但是他们四个人住下很是宽敞。
第二天一大早林洵就被他爹赶出了院子去挣钱,幸好他机灵,在路上就想好了到了这个地方该做什么;
他是学子呀,读书人,可以给人代写书信呀,说做就做,从他爹带来的纸张里偷偷拿走一沓子,再带上笔墨,两个人就这样出了门。
秋生轻松地背着一个装着笔墨的书箱,扭头看着自家少爷还在往怀里塞小狗的样子,“少爷,我们去哪里给人写信?”
林洵看着已经有两个手掌那么长的小狗子,肉乎乎的实在塞不到自己怀里,想了想还是老地方比较合适,抬抬广袖,直接把西山放了进去;
听到秋生的话,扭头看看四周,看着前面一个热闹的酒楼,伸手一指,“就那了,借店家一个桌子,在他们门口写吧。”
然后林洵就觉得有个小厮真不错呀,书箱有人背,探路有人去,看着店家指挥小二帮忙往外抬桌子,就知道是答应下来了。
于是主仆二人,就在酒楼门口,支起了一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今天运气好,还是怎么回事儿,代写的书信还没有开张就有穿着麻衣素布的,身材消瘦,但是长相清秀的青年走了过来,要借用他们的摊子,以及笔墨纸砚,说是写一张纸,给他们十个铜板。
林洵琢磨一下,这个生意可以做呀,他代写书信,肯定都是穷苦不识字的人家,一封信他们是打收两个铜板,这个写一张就是他们一封信的五倍。
然后林洵就带着秋生站在了男子身旁,没有一刻钟,他的生意就来了,“许秀才,你今天这个位置好找呀,我家公子要一副带写“菊”但不带菊字的七言。”
一副家丁打扮的汉子,走到桌前,对着青年熟稔地就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汉子说完自己的要求,还看看旁边的主仆二人,“你们也是来求诗文的,放心吧,许秀才出手保证不会错的。”
听得林洵主仆二人一脸懵,就见青年刷刷几笔,好像这诗文早就刻在脑子里一样,写好之后就递给了站着的汉子。
还没等林洵开口要问点什么,就又匆匆见从酒楼内出来几个服饰不同,但是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下人打扮,看到门口的青年就像是他家西山看到红烧肉的样子一模一样,一窝蜂地冲了过来。
“少爷,我打听到了,这酒楼里面今天在办诗文赛,来了不少人呢,听说赢得头筹的诗文还能有机会到泰安州府学去读书呢!”秋生悄悄摸回自家少爷的旁边,在他耳边低声道。
林洵点点头,他刚才就觉得这人莫不是给人代笔捉刀,听到秋生的话,更是证实了他的想法,怪不得敢一张纸给他们十个铜板呢。
只是不知为何,此人敢将捉刀之事,做的如此坦荡,光明正大,刚刚明明还听这些人叫他‘许秀才’的,是不打算再继续科举了吗?现在哪个学子不爱惜自己的名声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回家问问他爹就好了,现在嘛,摊子有人看了,钱也挣了,自然是带着他家小厮去看热闹了。
于是林洵就带着秋生进了酒楼,硬生生看着一场诗文大赛,变成了那位许秀才的个人诗书品评会,这里面的学生和评委是真的不知道这些诗文都是谁作的吗?好生奇怪的地方。
“少爷,少爷,醒醒,诗文赛结束了。”
秋生无奈地把声音提高,再用力晃晃他家少爷,怎么还能睡着了呢,他一个只识得几个字的小厮都没睡着呢。
“嗯?结束啦?哪首诗夺魁了?”
林洵扬起广袖遮住脸大大地打了个哈欠,真的有点无聊嘛,这个许秀才可能不是太有才,他的这些诗文虽说初读起来不错,但是听多了也就一个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少爷,是咱们听到的第一首《咏菊》”
“哦,那咱们出去收摊吧,别人给跑了,不给咱们结算笔墨费呀!”林洵一边说一边抱起膝盖上的小肉团子西山,就往外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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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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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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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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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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