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看着牌匾上的大字就有些迷糊,中原的字也太难认了,他看不懂这是什么字。
而宋卿看到余年没有发现,也没有将事情点明,她要看看这小糊涂蛋什么时候才能发现。
天气晴朗,适合出门养蛊。
“恩人,我想出门去找个药材。”
余年今日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一头青丝被一根红色系带紧紧的绑在脑后,唯一不变的是身上的银饰满满的,行走间,衣摆荡出堆叠在其中的图案,腰间上的细链也随着晃动。
宋卿坐在院子里,脸上的面具已经摘了下来,清俊的脸庞看起来温润如玉,嘴角上扬带着温和的笑意,眼里闪着碎光,好似星辰揉碎在她眼里。
“年年,你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果然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余年花痴的看着宋卿,感觉心脏在不停的冒泡,太好看了吧。
当初看着戴着面具的宋卿,只是有些心动凭着感觉的,而现在看到了她真实的容貌,余年感觉他真的坠入爱河了。
这容颜,在苗疆也是数一数二的,要是她敢说第二,肯定没人敢说第二。
至于为什么是第二?
苗疆的第一当然是他了。
余年因为要装乖巧,所以一直低着头,想掩饰他脸上荡漾着的笑容,导致没有看到某人看他晦暗的眼神。
“宋…卿。”
余年尝试了开口,果然,连这两个字都不同凡响。
至于哪里不同凡响,他目前还没有想到。
“嗯,年年,这些时你就将这宋府当成自己家,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我说,当然如果我没在,你也可以找管家,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找我。”
任何事情。
最后一句话,说的有些意味深长。
可惜反应迟钝的余年,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因为他已经沉迷于那令人沉醉的声音无可自拔。
叫年年的时候也太好听了。
以前他老爹叫的时候也没觉得好听呀。
就是这样,大街上叫卖的人就看到盟主府走出来了,一个软萌可欺的异族少年。
街上的人都心照不宣的交流了个眼神,随后又继续摆摊。
而余年则揣着一小袋钱,宋卿强塞给他的,本来余年有些不想要了,但想了想还是收下来。
如果他俩以后在一起,这可就他俩的定情信物。
大街上,余年背着手寻找的目标,要养同心蛊,那肯定就要长一个身体健康肥肥胖胖的。
余年在街上逛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心满意足的,毕竟他可不乱杀无辜,要找也得找那些十恶不赦的人。
结果坏人要么长得就是太丑,要么就是其他地方不行,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
本来可以将就一下,但同心蛊可不行,万一要是养废了,那他还要等个十年,还是得精细的养着。
逛了一圈余年,实在有些逛不动,朝街尾一扫,看到了一样令人心情愉悦的东西,余年蹦蹦跳跳的朝那边跑了过去,身上发出了清脆的银饰碰撞声。
他从人群中穿过,路过的人纷纷侧目看着他。
余年飞快的跑到了买糖葫芦的面前,垂涎的看着一串又一串饱满的糖葫芦,因为淋了糖浆变得看起来格外有食欲。
“老板,给我来五串糖葫芦。”
余年拿了五串糖葫芦,四串捏在左手里,剩下的一串用右手拿着往嘴里塞。
一口咬下一个糖葫芦,腮帮子鼓囊囊的,而就在这个时候余年感觉到了,腰间的小布袋子里震动了一下,似乎里面的东西有些不满了。
余年低头看着小布袋,撇了撇嘴,“真是的,哪里都有你们,不仅吃人,连糖葫芦都吃。”
要回应他的是腰间更强烈的震动。
余年哼了一声,本来是不想给的,随后又想到了同心蛊,又改变了主意。
行走的路线逐渐偏移,朝着小巷子里去了。
到了小巷子里,余将腰间的小袋子解了下来,让里面的蛊虫爬了出来,然后又丢了一串糖葫芦在地上。
白白嫩嫩的小蛊虫瞬间将糖葫芦占据,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余年看着他们的速度很快就消灭了一个糖葫芦,慌忙地也跟着啃了起来,生怕慢了一步,糖葫芦就被他们吃了。
几只蛊虫吃完了糖葫芦,余年刚好也只剩下一串儿了,还在努力的往嘴里塞糖葫芦,一次性塞了两颗左边一颗,右边一颗,开不了口,说不了话。
“乖哈,你们可是吃人的,糖葫芦这种不好吃的东西,不适合你们吃,还是不要吃了。”
看着脚下还在眼巴巴的蛊虫,余年转过身,慢吞吞的享用着剩下的最后一串糖葫芦。
“该干活了,不然今天只能白白的浪费一天时间。”
余年将蛊虫收了起来,就着小巷子走了进去,越走越偏僻,人烟越稀少。
差不多走了一炷香的功夫。
余年找了一棵树然后爬了上去,把树上藏起来的东西拿了下来。
然后偷偷摸摸的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后,缓缓的打开了手中的信件。
逐渐本来瓷白的额头皱了起来。
……
宋府,余年踏夕阳而归,影子在地上不断的放大,逐渐变成了一个小圆点。Χiυmъ.cοΜ
看到一个人在门口等待着他,虽然相隔较远,但余年还是清晰的认出了那是他的大恩人。
“宋卿,我回来了。”
不知为何,余年感觉虽然他今日只是离开一日,但心中居然生了羁绊,早上离开之时隐隐有些不舍,现在回来时异常的开心。
余年上台阶提着衣摆,迈着小碎步,飞快地朝宋卿跑了过去,脚步中隐藏不住的兴奋。
快要到宋卿身边时,才缓缓的慢了下来,然后理了理衣裳,气喘吁吁的站到了她的身旁,脸上的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
宋卿身着一袭白色衣袍衣摆上绣着隐隐的翠竹,显得整个人气质温润至极,看着跑了,满头都是汗的余年,细心的从兜里掏出了帕子,想要替余年擦额头。
“药材找到了吗?”
余年看着宋卿从宽大衣袖中掏出的帕子,有些好奇那么大的袖子,到底怎么藏东西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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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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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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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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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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