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位小公子,你在这附近就没有什么亲人吗?或者朋友。”
余年低着头舔了舔唇瓣,掩盖住了眼神有些兴奋,声音低落至极。
“有一个师姐,不过我初到林州城就遇到了劫匪,在逃跑的途中还丢了钱包,在路上,我听说师姐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恶贯满盈,坏事做尽,我不敢去找她。”
说着抬起了头,眼眶中满是泪水,嫣红的眼尾更加惹人怜爱。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宋卿心情却不是那么美妙,毕竟余年口中那个恶贯满盈,坏事做尽,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就是她。
“大魔头?”
余年眉眼缱绻着乖巧,眼尾浅浅的绯红,勾魂夺魄似的妩媚,“是的,我出家门之前父亲让我来投奔师姐,但是没想到……”
剩下的话,好似非常为难一般,怎么也说不出口。
而宋卿想了想,她在江湖里的名声好像确实不太好,她的名声虽然臭是臭了些,但还没到杀人不眨眼。
“那,既然公子无处可去,不如去我府里。”
“好呀。”
余年的声音十分兴奋,似乎是迫不及待了似的,但反应过来又浅浅的压低了声音,软软糯糯的说了一句。
“好呀~”
“那就麻烦恩人了,对了,恩人直接唤我年年吧,毕竟在家中,我父亲就是这么唤我的。”
宋卿宽大衣袖下的手指碾压了一下,强行掩盖下了兴奋,“好,年年。”
就这样,也不知道是谁骗谁,有余年就这样被带回了宋府。
到了大门口,余年歪着脑袋看着门匾上的字体,努力想要看清那是什么字,但面上还要装的特别乖巧的样子。
宋卿走在前面听到身后没有了动静,回过头来问了一句,“怎么了吗?”
余年将视线收回,乖巧的回了一句,“没事,只是这里好气派呀,我在苗疆从未见过这么豪华的大宅子。”
骗人的,他在苗疆的可比这还要大许多呢。
不过为了不让救命恩人感觉到压力,还是要隐藏一些。
不过这中原的字可真怪,一个都看不懂。
宋卿看着余年颇不走心的话,这小傻瓜,虽然嘴里喊着好气派,眼神却是没有一点波动,聪明人都能感觉出来,他在撒谎。
更何况,这小傻子从头到尾全是银饰,刚刚走在他旁边的时候,身上的银饰都在晃动着,差点宋卿就以为铃铛成精了。
而他身上的银饰,能够看得出来全是精心打造的价值不菲,身上一套紫色衣服上面绣着花鸟图案的刺绣,色彩斑斓。
从这里能够看出来,她家宝贝这个世界还是个爱打扮的。
在经过院子的时候,余年看了一眼看了一眼院子,心里暗暗盘算着,但以后他要把这院子里全部种满桃花树还有其他果树,花有什么好看的又不能吃,只能看。
还要加个秋千。
一路上,余年都在东看西看,眼里是藏不住的好奇,但为了装乖,也只敢偷偷摸摸的看,在宋卿转过来的时候,抿着唇瓣弯起了一抹乖巧的笑容。
等到宋卿转过去的时候,笑容逐渐放肆,眼睛弯弯的像一个小狐狸,可惜是不大聪明的那种,反倒带着几分娇憨。
走了几分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年年,这些事你暂时就先住这吧。”
余年看了看后面的房子,心中暗暗的点了点,还不错。
“谢谢恩人。”
余年刚刚说完,就看见外面来了一个人,明显是个奴才,但是面上特别慌张,几乎是小跑着过来的。
跑过来后,看见余年的瞬间眼里划过一抹惊艳,随后又想起了正事,为难的看着宋卿不知道要不要说。
“盟主。”
余年能够感觉到宋卿有事情要去处理,他也有事情要办呢,
“那恩人,我就先进去了。”
宋卿目送着余年回到了房间,才收回了灼热的视线,周身温润的气息也变得冷淡。
两扇门被关上。
余年靠在了门上,感受着胸腔里扑哧扑哧的心跳声,缓了许久,才缓缓的平稳了下来。
余年从腰带上的小袋子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放到了桌上。
“同心蛊,同心蛊,老头给我的同心蛊放哪儿了?”
小盒子被打开,里面有十多只小蛊虫,如同一只白白嫩嫩的蚕,头上长了个小小的触角,背上还有不同的纹显然是被人画上去的。
“蚀心蛊、易容蛊……,奇怪,同心蛊到底去哪儿了?”
他出门的时候,老头明明塞他包里的,怎么现在不见了?
看着小盒子里的各种蛊虫,余年想到一个可能,“你们是不是把同心蛊给吃了?”
余年气的瓷白的脸颊都变得附上了一层薄薄的粉,跺着脚。
“你们这群坏蛊虫,竟然把我的同心蛊给吃了,气死我了。”
“没有同心蛊,我怎么把我的救命恩人带回去啊。”
同心蛊,苗疆之人自小以自身喂养蛊虫,遇到心爱的人,会把子蛊虫放到心爱之人的体内,蛊虫紧紧的依附在两人的心脏上,母蛊会吸引着子蛊,使两人相爱,就算是毫不相识的两人也会疯了般的爱上彼此。
但当感受到一方移情别恋到另一方时,子蛊便会攻击其心脏,让其痛不欲生。
余年泄气的坐在凳子上,腮帮子气的鼓鼓的,用白嫩的手指戳了戳盒子里的蛊虫,稍稍用了一些力,就把白白的蛊虫压的扁扁。
蛊虫抬了抬脑袋,像是十分委屈,然后触角朝盒子的边边上指了指。
似乎在说,我们没有把它吃了,他在那儿呢。
余年顺着视线,就看见了附在盒子边边上的同心蛊一胖一瘦,本来有些气的心情顿时就放松了。
“原来你在这儿啊,怎么藏得这么紧,差点就找不到你了。”
余年将蛊虫捧在手心里,看着手里弱兮兮的蛊虫,忽然有些心疼,“怎么这么弱呀?”万一到时候没作用怎么办。
“看来这几天我得把你喂胖一点。”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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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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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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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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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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