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一棵植物,它的顶端出现了个缺口的。
孟南乔觉得,应该就是它了!
真是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没想到她找了两天,居然就在自己脚旁边!
也是难为她这个穷人了,对人参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研究,故而认不出它的叶子,只能靠种子来判断。
孟南乔在旁边找了个树枝,从根部慢慢把土刨开。
孟南乔不敢用力过猛,刨到后面甚至开始用手。
毕竟每一根人参须须,那都是钱啊!
等把这一整个人参都刨出来之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好在孟南乔早有先见之明,带了火折子,引燃了一把干树枝之后,这才抓着人参,跑下了山。
但是,这一次,孟南乔却没有急着进家门,坐在院门口,坐了半天,也没进去。
这一株野人参可以兑换500积分呢!
这相当于她可以成功减肥,还可以白好几个度,这也算是完美变身了吧?
可是,人参和黑松茸不一样。
黑松茸不一定有人认识,也不一定有人敢吃,更不一定能售卖出去。
但人参不一样,但凡是个人,都听说过它的大名。
所以这个人参倒是也不一定要兑换成积分,也可以去变现成银子。
孟南乔就是在苦恼这个,虽然变美很重要,但是衣食住行也很重要啊!
假设一天除去吃喝拉撒,还能赚30文,那一个月就是300文了,也就能买一匹粗麻布。
现在这个冰凉粉大概还有三个月的赚头,可是以后呢?
孟南乔有些动摇,那不行就把这个人参给卖了?
“咔咔咔!”
年久失修的木门突然被推开,把正在胡思乱想的孟南乔吓了一跳。琇書網
“我靠!”孟南乔见是沈长暮出来了,这才安抚一下受伤的小心脏。
“大晚上不进来,坐在门口干嘛?”沈长暮一推开门,就看见门口有一团黑影,还以为撞鬼了。
孟南乔继续纹丝不动地坐在地上:“我在思考人参。”
沈长暮嗤笑一声:“就你还思考人生?你不如还是思考一下要不要把冰凉粉提提价吧。”
孟南乔看来他一眼,高深莫测地说:“你不懂,此人参,非彼人参。”
沈长暮确实不懂,不过他也不想懂:“那你慢慢思考,我先进去了。”
孟南乔这才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跟了进去,问:“你这,是出来找我来了?”
“嗯,是啊,”沈长暮很自然地说:“出来给你收尸。”
孟南乔被噎了一下,但依旧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诶,沈长暮,你说,如果我们有二十两银子,你会怎么花?”
沈长暮内心毫无波澜:“没有如果。”
孟南乔似乎是非要问清楚似的:“那以后,以后我们要是能攒够二十两银子,你会怎么花?”
沈长暮想了想,毫不犹豫地说:“离开孟村,去小镇或者县里上租一处房子。”
“为啥呀?”孟南乔问出口之后,又觉得自己好像问出了一句废话。
沈长暮一个大男人,被人买了当相公,如果有机会,当然想远走高飞了。
不过,沈长暮的回答,倒是和孟南乔的想法有些偏差:“三个孩子现在越来越大,如果待在孟村,他们就只能变成一介山野村夫。”
“他们如果要读书,就只能去镇上,甚至就连镇上,都没有一个正经的私塾,想要去好的私塾,就须得去县里才行。”
孟南乔怔了怔,再次感叹,沈长暮真的是个绝世好爸爸!
“那,那我们现在还没有二十两银子,那三个孩子的学业要怎么办?”孟南乔扣了扣手,看向沈长暮。
说起这个,沈长暮就没好气:“我基本上三四天就能抄完一本书,要是这些年你没这么败家,把这些钱都存起来,现在也能有六七两银子了。”
“六七两银子,三个孩子也能进私塾读半年书了。”沈长暮道。
孟南乔心虚地和他拉开距离,怕被揍:“那现在没钱了,要怎么办啊?”
沈长暮也是苦恼,但也只能是先解燃眉之急:“这几年,我先教他们读书认字,慢慢攒钱,等他们大一些再进学堂吧。”
孟南乔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那,要是我偷偷跑路了,你们父子几人要怎么办啊?”
沈长暮怀疑她又在打那些钱的主意,冷笑一声:“要是你自己一个人,走了也就走了,要是敢把家里的钱带走,哼!我就去村里借几条狗,闻着你的气味去追,追到了就把你的腿打断。”
孟南乔顿时手脚发麻,这也太狠了吧?!
孟南乔摸了摸鼻子,慢吞吞的,把人参从木桶里拿出来:“倒也不用这么狠吧?我今天上山挖到了一颗人参,等把它卖了,三个孩子就能去学堂了。”
孟南乔的心在滴血:“这也能抵了我之前败家的钱了吧?”
沈长暮现在没有心情听她说话,就着厨房的火光,拿起人参仔细看了看:“好像是野人参!”
孟南乔疑惑了:“你分得出来人参和野人参?”
她都还是系统提醒,她才知道这是个野人参,沈长暮是怎么知道的?
沈长暮以前到底是什么人啊?能一眼认出野人参,应该家境还不错吧?
怎么会沦落到被人贩子当街叫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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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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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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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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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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