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香则是在家里照看孩子,做饭,再把屋子后面的两块地浇浇肥。
现在太阳毒得很,早点去干活,中午再回来歇一会,正正好。
孟有财嘴馋,带着三个弟弟玩一会儿,就跑去木桌上吃一口冰凉粉。
不过,他虽然人小又嘴馋,但还是个孝顺的,给自己的老爹留了一小半。
刚干完农活回来,热得满身都是汗的孟大祥,一进屋,就被孟有财塞了个碗。
孟大祥一看,又把碗放了回去:“你吃,爹不吃。”
孟有财固执地把碗推给孟大祥:“爹,你吃!吃了这个凉快!”
李兰香这时也回来了,看到这,便说:“大祥儿子孝顺,你就吃一点。”
“成,那爹吃两口。”孟大祥爽朗地笑了笑,谁不喜欢子孙孝顺。
孟大祥吃了几口便停下了:“嘿!还别说,儿子说得没错,这大夏天的吃几口,好像还真凉快了点。”
孟有财笑眯了眼,给自家爹递了块帕子擦汗,又把碗给自己的娘亲递了过去:“娘,你也吃!”
李兰香摸着孟有财的头,直呼:“哎呀,我儿子长大了,会心疼爹娘了!”
李兰香拿起勺子挖了几口,顿时就觉得,被热的发懵的脑袋,清醒了一些。Χiυmъ.cοΜ
李兰香也没吃完,剩下的还是给孟有财留着:“儿子,剩下的你自己吃吧。”
孟大祥笑道:“看来,翠花真是找到了个挣钱的好法子啊!”
李兰香面露羡慕:“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做的,要不,大祥,你去问问翠花,看看这到底是什么做的,我们也好给儿子解解馋。”
孟大祥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并且呵斥道:“这种事情你别想!那是翠花自己想出来营生的东西。”
翠花一家本来日子就过得紧,偏偏连块地也没有,想种地都没地方种去。
想当初,他们兄妹分家时,爹娘把田地都分给了自己,还把多年以来积累的积蓄也给自己建立新房子。
而翠花,却只分到了爹娘原先住的那套老房子。
虽然田地房产都是不分给女儿的,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里的人了。
但是,翠花到底没有嫁出去,反而是在家里招了婿。
这几年来,其实孟大祥心里一直都挺过意不去的。
如今,翠花在慢慢变好,还找到了个不错的营生,孟大祥怎么能再去抢别人的东西?
李兰香撇了撇嘴,不高兴了:“我就是问一句,你用得着这样吗?”
孟大祥沉着脸,也不说话,躺在床上睡觉去了。
再说孟南乔这一边,昨天只是来试水的,不过试水的效果不错,所以今天便准备了两大桶的冰凉粉。
有了昨天那出美人计之后,孟南乔对沈长暮的美貌越来越有信心。
所以,倒也不担心东西砸手里。
孟南乔和沈长暮买好白糖白醋后,才刚刚来到昨天售卖的地方,就有人围了上来。
沈长暮依旧在前面站街收钱,孟南乔也依旧是在裝碗。
沈长暮收钱收得很欢快,只是可怜孟南乔一个人在后面搞得手忙脚乱。
就这,沈长暮居然还敢嫌弃她慢!
临近中午,太阳正毒的时候,不仅是女子,连男子也陆续有人过来买一碗尝鲜。
兴许是昨天打开了口碑,今天的客流量比昨天多了不知道多少。
不过今天到底是卖得多,一直到了下午,才卖完。
但是今天,孟南乔和沈长暮倒是没有急着回家。
在街上逛了一圈,买了两斤面粉,又买了半斤猪肉,这才坐上了村长的牛车回家。
回到家里之后,照例,孟南乔和沈长暮先关起房门数钱。
这可是一天最快乐的时候了!
孟南乔数完之后,亮晶晶地看着这铜板,七十二文!
除去卖白糖白醋的二十五文,还剩四十七文。
再除去之前买的粮食,还有路费还剩十文。
孟南乔算了算,他们家里现在一共也有四十四的铜板了。
要是换成粮食,比如糙米的话,都能换将近二十斤了!
不过,这么到点钱,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就连最粗糙的麻布,也要300文一匹。
唉,孟南乔感叹一句,前路漫漫啊,至少在冬天之前,要攒够衣服钱。
突然,孟南乔拍了拍脑子,想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嘛?倒不如趁着现在,赶紧去山里找找人参。
孟南乔只嘱咐沈长暮一句:“仔细把钱收好。”便飞野似的跑进了山。
孟南乔鬼鬼祟祟地避开人耳,又摸上了山。
不一会儿,就找到了昨天的那一块地。
孟南乔也不敢托大,早早就捆了一大把干树枝,把火先点燃。
然后拿着火把,一边小心前进,一边仔细寻找人参。
前进了差不多10米的样子,孟南乔就不敢再往深里走了,只能横向搜索。
又找到了太阳快下山,可依旧没有发现人参的踪迹。
孟南乔难免有些气馁,莫不是有别的动物,看着人参种子鲜艳,就把那些红色的人参种子吃了吧?
不然怎么一直找不到呢?
孟南乔回想了一下,当时她发现黑松茸时,也是站在黑松茸的旁边,系统在提示的。
孟南乔想了想,又折了回去,回到了昨天系统提示的地方。
这一次,孟南乔不着那鲜艳的人参种子了,专门找缺了一段的绿色植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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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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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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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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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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