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让你把崽崽带回来吗?”
秦林城单手插兜,倚着车门,目光淡淡地落在秦博海身上,语气有些冷。
“带回来之后呢,您是不是打算一直把他留在M国,不让他见季染?”
秦博海神情一变,盯着秦林城。
“她凭什么把崽崽留在身边?!”
“凭她是崽崽的亲生妈妈!”
秦林城生平第一次,与老爷子针锋相对。
“您早就知道崽崽是我和季染的孩子,为什么不告诉我?”
秦林城以前想不明白,向来注重血缘的老爷子,怎么会对一个收养来的孩子,疼到骨子里。
原来,从一开始,老爷子就知道,秦煜祺是他和季染的孩子。
秦博海黑沉着脸。
“你去问问你母亲,她会不会同意。”
秦林城双手握拳,菲薄的唇抿成一条直线,下颚线绷得死紧。
老爷子已经很久没有跟他提起过母亲。
母亲是他心里的一根刺,是老爷子心里永远的痛,是秦家公馆里的禁忌。
这些年,他们尽量选择去遗忘。
就好像,他的母亲,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秦家的掌上明珠,未遭受过任何的摧残。
永远是世人眼里,高贵,体面,幸福的秦家大小姐。
秦林城脸色煞白。
提起母亲,就会让他想起痛苦不堪的童年,以及整个少年时期。
世界在旋转,随时会把他拉回到过去。
秦博海在气头上,再是心疼秦林城,也没能忍住。
“我看你是完全忘了你母亲!信誓旦旦说不会爱上仇人的女儿,结果呢?你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微风吹起秦林城额前的碎发,他坦然地回答。
“对,我是喜欢季染。过去是我没有认清自己的内心,现在认清了,我会改过自新。所以外公,请不要试图把我们分开。
秦博海匪夷所思地,望着一手抚养长大的外孙。
“哼,改过自新,那也得人家肯给你机会。秦氏你也拿出来了,牢也差点坐了,海也跳了,甚至连自己的肝脏都捐给了情敌,她有被你感动吗?”
秦博海的目光,落在秦林城的腰侧,眼底是心疼。
秦林城是老爷子的命,对他再是严厉,也舍不得让他受伤。
季染无疑触到了老爷子的底线。
“我看你那位太太,别的可能没遗传到,翻脸无情的基因,倒是和秦达如出一辙。”
秦林城目光变得有些凌厉。
老爷子雷霆手段,什么时候出手,谁都猜不准。
秦林城虽然有所防备,但也怕防不胜防。
“那是我和季染之间的事情,只要外公不插手,我们会好好的。外公别忘了,她还怀着我的孩子。”
“别以为能把孩子当成护身符。哼,等孩子生下来,她什么都不是。”
秦博海说着气话,秦林城却当了真。
空气陷入凝滞。
谁都憋着一口气,不愿意低头。
“大哥,阿城,有什么话,进去再说,你们爷孙俩也好久没见了。别一见面,就争得面红耳赤。”
秦博海的妹妹秦文姗见状,上来劝解。
“阿城,你是晚辈,先跟你外公道个歉。”
秦林城朝秦文姗鞠了一躬。
“姑姥姥,我先进去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大踏步朝屋内走去。
“文姗,你看看,你看看,臭小子什么臭脾气。”
秦博海指着秦林城,气不打一处来。
“他自己弄出的乱摊子,还有理了!当年,我没有阻止他娶秦达的女儿吗?是他自己一意孤行,非得拿人家女儿开刀!”
老爷子越说越激动,把秦林城也一并骂了进去。
“现在人家不要他了,他倒好,死皮赖脸把人强留在身边,有什么意义!简直混账!”
秦文姗按着秦博海的胸口,给他顺气。
“大哥,年轻人的事情,让年轻人自己去解决。我知道,您是怕阿城步他妈妈的后尘,所以想快刀斩乱麻。”
秦文姗声音柔和。
“可依我看哪,季染这个孩子,跟秦达是不一样的。阿城和季染,跟秦达和阿城妈妈的婚姻,也是不一样的。”
秦博海眉头一皱。
“哪里不一样?我看没什么不一样。”
一样的目的不纯。
秦文姗笑着摇头。
“大哥,怎么能一样呢。咱们阿城是男人,再吃亏,能吃亏到哪里去。倒是季染,吃了很多苦,又替阿城生了孩子。最要紧的是,季染以前是爱过咱们阿城的。”
秦文姗挽着秦博海的胳膊,像小时候一样。
“大哥,把派去京州的人撤回来吧。就像阿城说的,季染毕竟怀着孩子,您也不希望崽崽的弟弟或者妹妹,出什么意外吧。”
秦文姗是秦博海最疼爱的小妹,比他足足小了15岁,她的话,老爷子常常能听进去。
“阿城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人,您应该支持他才对。”
秦博海脸上不悦。xǐυmь.℃òm
“他喜欢谁不好,非得喜欢秦达的女儿,真是孽缘!”
风吹得院内树叶沙沙作响。
古老奢华的秦公馆,总是缺少一点人气。
或许,多几个人住进来,会好很多。
老爷子也不是老顽固。
祸不及子女的道理,他懂。
更何况,秦达也就是季染生物学上的父亲。
问题是,他能接受季染,季染能重新接受秦林城吗?
心气那么高的一个女人,如果不是为了程家那个小子,怕是根本不会回头。
老爷子也是心疼秦林城。
捐肝啊,又不是献血。
但凡她对秦林城还有一点感情,怎么可能舍得让他捐肝脏。
老爷子咽不下这口气。
秦林城换了身衣服,下楼用餐。
偌大的餐桌,就坐了三个人,祖孙两人还相对无言。
秦文姗打着圆场。
“阿城,这次回来,多住些日子,陪陪你外公。”
秦林城慢条斯理地吃着,动作优雅。
“京州那边还有事,过两天就得走。”
老爷子眉毛一竖,重重地掷了碗筷。
“哼,有本事就别回来。”
秦林城拉开椅子,微微欠身。
“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老爷子也站了起来。
还吃什么吃,气都吃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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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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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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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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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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