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青笛田野>第31章 彻底碾压
  江胜利又使出浑身解数,拼命地往前赶进度。

  田野不慌不乱,甚至能惬意地伸了伸懒腰,晃动着脖子。

  哎呀,关键时刻还摆什么谱啊!沈青笛凝眉,轻咬下嘴唇。

  终于动了,田野的镰刀灵活摆动,飞快地在麦浪中出现又消失。

  割了三镰麦子,他用右手抽出两根麦秆将麦子卷起。

  缠绕几圈后,单手操作打了个结儿。

  再割麦子时,只需要用手指勾住麦秆就行,完全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三镰一捆,等到手里出现三捆后,他就把麦子摞在一起。

  把麦秸头互相打结固定在一起,结结实实地大捆就出现了。

  整套动作干净利索,看得人眼花缭乱,漂亮地想大声叫好。

  同样的一大捆,到了江胜利这边就需要操作好几次。

  他三镰一放,等到最后再掉头去捆绑,然后才能合并成大的麦堆。

  耳边响起割麦子的声音,“唰唰唰唰唰!”

  越来越近,听得江胜利心烦意乱。

  靠,该不会是田野撵上来了吧?

  抓住机会迅速扭头瞄一眼,完犊子了,田野就在他后脑勺那里。

  江胜利认为,这种恐怖的速度肯定会顾头不顾尾,后面乱七八糟的摆了满地的麦穗。

  不像自己,虽然因为太着急,麦穗的方向搞混了很多。

  但整体而言,还是比较优秀的。

  “那我就用质量来战胜数量!”江胜利自言自语的加油打气。

  身后,众人已经傻眼了。

  路任佳吞咽口水,眼珠子瞪得溜圆儿,“我的老天爷啊,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我怀疑田记分员为了比赛,偷偷练习了三天三夜,才变成了现在的收割机。”

  许景为缓缓摇头,眼镜被震惊的滑到鼻尖。

  沈青笛已经看得着迷了,男人一改往日的慵懒,表情专注认真且坚毅。

  这样的田野,她是第一次见到。

  秋风拂过,带来了麦子的香味。

  等田野彻底超过江胜利时,江胜利没办法再自欺欺人了。

  因为他清楚地看见田野的一系列惊人操作。

  什么东西从眼前嗖的一下过去了,又是谁在眼前把麦堆摆弄地整齐漂亮?

  是田野,他的对手田野。

  两趟被收割完的麦地,场景完全不同。

  江胜利的这边像是被狗啃了似的。

  田野的则是高度一致,麦穗的方向一致,就连被捆绑好的麦堆粗度也是一致的。

  周森走过去问他,“江胜利,你觉得你俩谁赢了?

  “还用问吗?田记分员赢了,肯定是他啊。”高乐乐抢先回答。

  “厉害,可太厉害了,我要去找记分员取取经。”刘宝军眼里有崇拜在翻涌。

  他要成为像田野那样的男人!

  一个割麦之王,让满仓大队的知青们都知道他的名号!

  “嗯,我输了,田记分员牛逼,”

  江胜利愿赌服输,俯身弯腰一本正经地道歉,“对不起,是我太狂妄自大了。”

  同时心里对刘宝军嗤之以鼻,想取取经,成为割麦能手?

  哼,这次只是轻敌了,以后他还会再次发起挑战!

  “不至于把自己贬得一文不值,大队这么多知青,你属于速度快的。”

  田野摘掉手套,在空中抖落抖落尘土,声音低沉有磁性。

  他这种反应,比得意洋洋还让江胜利难受。

  因为显得江胜利有点小心眼了。

  比赛结束,田野彻底碾压了对方。

  男人低垂眼睑,俊美的脸上噙满了坏笑。www.xiumb.com

  刚才割麦子的途中,不经意望了眼沈青笛,发现一双明亮的眸子始终锁定在自己身上。

  这种感觉,让他既惊讶又窃喜,同时还有种莫名的幸福。

  “你的手不会磨破吗?”

  等他走近了,沈青笛清脆的问道。

  “不会,在部队的时候已经磨出了老茧。”

  田野咧嘴一笑,余光扫到其他人都跑去观察麦子堆的打结方法。

  心思微动,身体稍向前倾,目光灼灼地盯着娇嫩小脸,“你在关心我,嗯?”

  沈青笛努力稳住神态,不被他所影响。

  淡定的回望过去,“换成江胜利我也会关心的,大家都是好伙伴。”

  男人漆黑的眸子意味不明,沙哑的嗓音追问,“所以你对我和江胜利是一样的?”

  此时,路任佳拽着赵金花往这边过来了,沈青笛往边上挪了一步,“嗯,同志之间互相关心是应该的。”

  “好一个同志。”闻言,田野顶顶腮,难掩心头的一抹酸涩。

  “哎,怎么我们刚来田记分员就走了?”

  路任佳见田野头也不回,好奇的问沈青笛。

  “不知道,可能有事。”

  沈青笛满脑子都是方才的对话,心乱如麻。

  她没错过田野手心的老茧,还有胳膊上的刀疤旧伤。

  “青笛,你们缺了一个同志,潘迎娣没来上工。”

  周森核对名单时,才发现少了个聒噪的女知青。

  “不知道,她早上出门了。”沈青笛心不在焉,拿镰刀割着麦子。

  “高乐乐,你知道潘迎娣为什么没来吗?”周队长去另一趟麦地问其他的知青。

  所有人都是摇头表示不知道。

  早上确实亲眼看见潘迎娣离开的知青点,至于后来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高乐乐愤愤不平地说,“队长,不用找她,丢了更好。她丢走了沈北方的土豆,这属于盗窃罪!”

  “偷土豆?一个土豆就要畏罪潜逃,不至于。”

  周森摇摇头,决定去村里吆喝一圈。

  旷工没有工分是小事,最主要的是害怕出现意外情况。

  他作为生产队的小队长,要负连带责任。

  水仙婶忙完了手里的活,领着北方过来找沈青笛,“丫头,我瞅着田野拉着脸往那边走了,是不是又耍驴脾气了?”

  “婶子,我一直在割麦子,没注意。”

  沈青笛微微一笑,埋头继续干活。

  又想到一件事,从兜里掏出小盒子递过去,嘱咐道,“婶子,给你抹手使的,回去泡泡手就涂上。”

  “真香,比田野给我买的棒棒油还香。”

  水仙婶挖了一点,给沈北方把小手涂满。

  发现很清爽不油腻,家里的棒棒油就很黏手,每次用都好像都拿手去抓了猪油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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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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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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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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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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