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一看,正是今日朝堂上大出风头的曹世子。白眉一挑,笑道:“曹世子,恭喜。陛下对世子喜爱有加,言听计从。世子年少有为,来日大有可期。”
依兵部少壮将领们的意思,恨不得借高昌之胜,大举挥兵,踏平西域,重建安西、北庭,都护天山南北,再临葱岭咸海。然而中枢对此,却疑虑重重。沙洲方面接到皇帝垂询,密折上书,内容秘不外宣,仅皇帝与中枢数人知悉。
然从此之后,中枢绝口不提平西之事。今日大殿献俘,高昌王太子在凌清舒的调/教下,表达了恭顺臣服之意。定泰帝大开浩荡天恩,当场册封他做了新任高昌国王,又赐驼纽镀金银印,派遣一万精兵,护送他回国,重掌王权。另一方面,又封他王弟石雄为昌侯,置留京中,为他营地起宅。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其中起到决定作用的,必然是沙洲的意见。就不知他们究竟说了什么,能够如此打动皇帝与中枢。
眼前这位曹世子,便是沙洲的顶梁人物之一,此事他必定有所预闻。
然而曹世子只是温和一笑:“侍郎过誉。小子哪有什么鼎定之策,不过是仰赖陛下与相公们的睿识而已。”
卢元加捋捋胡须,笑而不语。这位曹世子适才将功劳尽数往大小姐、慕容将军身上推让,不居功,不自傲。年轻人暴得大功,却能不失心性,进退有据。粗看上去,确实难得。
不过呢,以卢老侍郎一辈子的见闻,人非完人,都该有些毛病才正常。若是毛病太少,那多半不是圣人,就是伪人。就不知眼前这位俊眉星眸的翩翩公子,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
两人并肩走了一段,说的却都是些京城天气、陛下风采等不着边际的闲话。
侍郎大人心里的疑惑越来越甚。这位年轻的世子究竟是想干啥?
结亲?听说他已经订了亲,这回还带了未婚妻来京城,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兄弟。
攀故?他卢元加行伍出身,虽凭军功入了部堂,却也是不上不下,眼看着就到了要致仕的年龄。连两位争储争得正热闹的皇子,都当他是个透明人。
这位曹世子不往诸位相公身前请教,不去二王面前表忠心,偏来跟自己套近乎,到底是打什么算盘?
心不在焉,口头就随便敷衍:“老寒腿?谁说老夫有老寒腿?老夫老当益壮,上马还能再破三千敌军,哪来什么老寒腿——”
声音戛然而止,因为曹世子突然停住了脚步,直直地望着他,讶声重复:“侍郎没有老寒腿?”
说是惊讶,也不全是。还有些老侍郎分辨不清的东西,希冀,恐惧,愤怒,惊喜,混沌含糊,什么都有,以至于年轻的声音承受不住那样的重量,竟有些微被他听出来的颤抖。ωωω.χΙυΜЬ.Cǒm
卢元加也停下脚步,搔搔头,蓦然回忆起数日前的一幕。
他奉命去宛城传令,傍晚歇脚望阙驿,碰上圣和宫的大小姐。大小姐那日十分古怪,非要说他得了老寒腿,一到变天,酸胀肿痛,十分不利于出行。
他正懵然,大小姐言辞切切:既然侍郎苦于疾痛,不良于行,她愿替侍郎代劳,亲自跑一趟宛城,也算是替她皇帝阿舅,尽一份怜悯老臣的善心。
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再鲁直,也听出了她言外之意。他本就欠大小姐一份诺大人情,只好顺水推舟,把跑宛城传令的任务“郑重委托”给了大小姐,自己留在驿馆,哼哼哈哈,侍弄那条不知道寒从何处起的老腿。
原来曹世子这老半天的言不及义,根子竟在这里。
省起那日大小姐的提醒,连忙堆起满脸虚假笑容:“瞧我这忘性,唉,人老了,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熟悉了。这老寒腿,咳咳,老寒腿嘛,确实有的。老夫也不知怎么回事,今年入秋以来,这腿它时不时就疼一下,虽不要命,却也碍事。老夫也是烦恼得很。”他说着,还特地拍拍大腿,表示所言非虚。
“我听说侍郎的老寒腿是犯在左腿,怎么侍郎如今拍的却是右腿?”
嘎?侍郎尴尬了。大小姐也真是的,既有这等细节,如何不早些跟他说明?害得今日圆谎,圆出侍郎一身冷汗。
连忙换了条腿,干笑道:“一时忘了,倒是世子记得清楚。”
曹承钰垂了垂眸,随即抬起眼,紧紧盯着他:“小子不才,颇认得几位骨科圣手,不如明日请他们过府,替侍郎瞧一瞧。若是能断了病根,侍郎重又能纵马挥刀,岂不畅快?”
卢元加额头滴下一粒汗珠。这曹世子原本温温和和的人,怎么忽然之间便如利刃一样,虽见不到什么锋芒,却叫人难以招架。
口中干笑:“不劳世子费心。老夫府里也养着跌打郎中,都说只是小毛病,小毛病,将养个十天半月,也就好了。”
抬头看看天,拱手道:“老夫家里还有事,就不与世子闲聊了。明日上朝再见吧!”一甩袖子,如中箭的兔子般,嗖一声跑得老远,消失在承天门外。
散朝之后,往承天门外走的群臣三三两两,经过曹承钰身边时,都不禁朝这位呆呆站着的世子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位原该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何以此刻脸色苍白灰败,如同沙场之上,望着溃兵千万,回天无力的败军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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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承钰从承天门出去,由黄门引着,去到内东门,接了从圣仪宫出来的阴兰芝。
身后跟着一群宫人,捧着绸缎布匹,金银托盘,队伍甚是浩大。
阴兰芝十分欢喜,跟在他身边,絮絮叨叨,说了在圣仪宫的见识。皇太妃又有趣又和蔼,公主殿下待她十分亲热,又对承钰哥哥十分仰慕。圣和宫的皇太后虽未见到人,但来传话的贾内官也是温和的人。
公主殿下还说了,以后隔三岔五,就要请她去宫里作陪玩耍。她在深宫里头,没什么朋友,十分可怜。不像圣和宫的大小姐,皇宫侯府两头跑,行动比她自在多了,在外面也有很多好朋友。
太过兴奋,直走到皇宫门外,才发现曹承钰的异常。
一路之上,他除了最开始应了几声“好”,其余时间,几乎全然沉默。
不由得静下来,轻声问道:“曹郎,怎么了?你有心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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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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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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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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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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