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和那个人认识么?”
春桃扶着墙,上气不接下气道:“他看你的样子,像是认识了你很久那样。”
“有么?”
江姜略微沉吟。
她敢发誓,自己在穿越前,绝对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以刚才那个男人的姿色,要是放在她的时候,早就出道当明星演戏去了,可江姜所认得的明星里,根本没有长这张脸的。
简直绝色,她看的那些小说,终于有了男主脸......
“小姐,你在笑什么?”
看着春桃那清澈的眼神,江姜干咳一声:“没什么。”
明明没有见过,却又觉得那个人很熟悉......
那便只剩下一种可能了,这个人其实是原主认识的人。
江姜看着春桃:“你想想之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春桃摇了摇头:“没有.......”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先去茗翠楼。”
江姜说着,眼神却不时瞟向之前来的方向。
她从不避讳自己是个俗人的事实。
作为一介俗人,江姜自然也喜欢看帅哥美女.......
马车上那人容貌出众,是她愿意多看几眼的类型。
若不是苦于自己不会画画,她甚至想将那人画到画册里,偶尔拿出来看看,也是件极为赏心悦目的事情。
根据春桃所言,茗翠楼是幽州城最为清雅的地方,是雅集诗会的最佳选择。
据说在这里办一场雅集,得提前一个月预定。
而江姜之所以能坐在翠茗楼最大的雅间啃着路边摊买来的猪蹄,主要是因为这翠茗楼其实是江老太太的嫁妆。
“小姐,你从酒席上流出来,就是为了啃猪蹄?”
春桃哭笑不得地看着桌上油光水滑的猪蹄。
若不是小姐说有要命的大事,需要来翠茗楼,她才不敢大半夜带着小姐偷溜出口门。
这事要是给老爷知道了,不得罚她三个月月钱。
“嗯呐。”
江姜往春桃嘴里塞了猪蹄,笑嘻嘻道:“吃饱了,一会儿好看戏。”
春桃嘴里被猪蹄塞得满满的,还想说些什么,就见江姜面色一凛,伸出沾了油的手,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江姜踮起脚尖,走到墙边附耳倾听。
“嘎吱——”一声轻响,隔壁雅间的门开了。
江姜心头一喜,果然如掌柜所说,这个雅间不隔音.......
不一会儿,隔壁就传来了沈怀英娇滴滴的哭声。
“表哥,这日子我快过不下去了,你什么时候带我走?”m.χIùmЬ.CǒM
“快了、快了.......”
江姜咂了咂嘴,好标准的敷衍话术,被沈怀英这好表哥玩得透透的。
多亏这些日子,她不辞劳苦地在大哥院子里盯梢。
江姜盯得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终于让她发现了沈怀英的小秘密。
人嘛,谁心里没点小秘密,但是给人带绿帽子可就不道德了。
“表妹,我交代你做的事.......”
“表哥放心,仓库里剩下的那堆天蚕丝锦,今晚就会被烧成灰烬,今夜过后,江家永无翻身之日,细软我都收拾好了,只要事成,我们就拿着钱远走高飞。”
天蚕丝锦!这不是祭典要用的东西么?
江姜猛然一惊,原本只是想调查原主被推下楼的事情,万万没想到竟牵扯出这样的事。
如今距离交货不到十日,若是天蚕丝锦出了问题,江姜很可能会被满门抄斩。
江姜抬步出门,正好遇到一脸沉色的翠茗楼掌柜胡月娥。
今日江姜刚进茗月楼,就找了掌柜派人在沈怀英所在的门口盯梢,不想胡月娥居然亲自做了这件事。
两人交换了眼神,然后“嘭——”的一声推开了门。
明亮的灯光下,穿着黑色斗篷的一男一女正抱在一起,同对牛皮糖似的,粘在一起难舍难分。
许是没有想到江姜和胡掌柜会闯进来,两人脸上露出一副错愕的表情,身子还死死贴在一起。
“你怎么来了?”
意识到出事的沈怀英,先一步推开了旁边的男人,瞪大眼睛,如临大敌般地看着江姜,眼神惊恐之中,还带着点愤怒。
“想必你们并不知道这茗翠楼是老太太的嫁妆,这才将花前月下之地选在了这里。”
江姜冷眼看着对面一脸惶恐的两人,原本她想要嘲讽几句,可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沈怀英找人烧天蚕丝锦这件事。
“胡掌柜,这两个人你关押起来送回江家,交给我爹发落。”
话落,江姜拎起身旁的春桃,声音发沉:“带我去仓库。”
等春桃反应过来,她已经被江姜带着出了茗翠楼。
根据春桃所指的方向,江姜快步朝着仓库跑。
天蚕丝锦能够成为祭祀时用的彩帐,就是因为其无论是原料还是编织技艺都很难得。
一旦被烧毁,江家很难在十日内凑齐足够的天蚕丝锦上交祭司所。
交不上货,影响了大祭,等待江家的,就是被满门抄斩的命运。
心脏不由得加快了几分,好你个沈怀英,害了江家嫡女还不够,居然打算害死江家满门。
江家的仓库设在云水湖畔。
静谧的夜色下,湖面泛起粼粼的波光。
上有皓月当空,下有湖光水色,本是良辰美景,可江姜却无心驻足欣赏。
空气中传来淡淡的烟熏味,那味道若有似无,却足以令江姜大惊失色。
完了!恐怕是已经烧起来了........
虽然是大家闺秀,可原主的体质却极好。
她用这幅身体跑起来,春桃是万万追不上的。
空气中的焦糊味越来越浓,江姜顾不得旁边的春桃,用了全身力气,奋力地朝着仓库方向跑。
她狂奔着,丝毫没有注意湖畔凉亭里,有双眼睛正死死盯着她。
“王爷,那位姑娘好生眼熟。”
握着酒杯的手发紧,穆江宇看着那抹月白色身影在月色下狂奔,心头却莫名地悸动。
怎么又遇到她了.......
好像很久没有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了,还是该抽个时间,好好打听一下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喉头微动,凤眸隐约散落一抹动情的颜色。
他抬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淡淡道:“腿不长,跑得倒挺快。”
“王爷!好像有房子走水了。”
那小厮皱着眉嗅了嗅,四处张望了一番,大惊道:“那个方向是江家仓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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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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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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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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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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