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了些从前的旧事。
十二岁那年中秋,母亲送给她的节礼,是一枚小小的白玉兔。
她问为什么是这个,母亲说,这宫里什么东西都有,珍奇之物看着都不稀罕,倒是这玉兔,古灵精怪,看着跟她长得像,所以送给了她。
凌霄知道母亲这是揶揄自己三天两头闯祸,不过她看着也觉得喜欢,便令人结了粉色的穗子,佩在腰间。
如今那穗子已经不见了,可她的东西向来独特,通常是独一件的,凌霄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还记得,中秋后便是秋猎,她在猎场上差点把那玉兔弄丢了。
秋猎啊……
凌霄想起那年的秋猎,脑海里还残存着零碎的片段,秋风扬起百里旌旗,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却是她年少时候最后的盛会。
之后的一年,母亲病逝,国舅倒台,她被逐往行宫,曾经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她深深地吁了一口气,将那涌起的情绪忘在脑后,只想着那玉兔,想着沈劭,想着那场盛大的秋猎。
秋猎是皇家一年一度的盛事,皇亲贵胄云集。
而那年秋猎,沈劭也去了,此事却不寻常。
常阳侯沈家,开朝时曾为高祖镇守扬州,祖宅也在扬州。百年来,沈家虽在朝中颇有声望,却一直在边缘游走,从未受过特别的重用。
但那一年春天,太子代皇帝南巡,却带回了常阳侯的小儿子沈劭,还将迎娶沈劭的姐姐沈仪为太子妃。那之后,朝中便不断传出风声,说常阳侯将要到京城来,取代前一年过世的周国公,做太子太傅。
那风声之盛,连身处后宫、不问政事的凌霄也听闻了。
她从不在意谁是太子太傅,不过兄长要成亲倒是让她有几分兴奋。但春儿告诉她,外边还有好些传言,说皇帝很喜欢沈劭,说不定会将他招来给凌霄做驸马。
凌霄当时愣了愣。
她想起了上次在清风阁看到的情景。
谁稀罕看他换衣服?心想,那点身材不够看的,她日后的夫君比他魁梧上十倍!
可越是这么想,她便似乎越是忘不掉。
她再也不想遇见沈劭。
于是,她不但想方设法错过各种可能相遇的安排,还隔三岔五地和太子说沈劭的不是。
起初太子只觉得她孩子气,可次数多了,连太子也开始疑心起来:“你是否做了什么亏心事?”
一招命中,凌霄就算见不着好,也得收敛收敛。
可越躲越见鬼,凌霄再去见太子的时候,好巧不巧,正见到沈劭与太子对弈。
太子笑盈盈地对她招手道:“你来的正好,我和阿劭方才还说起你来着。”
凌霄随即警惕地问:“说了什么?”
“还能说什么,不过说说你让宫女做女卫的事。”
凌霄“哦”一声,忍不住瞥了瞥沈劭。
只见他神色淡淡的,嘴角挂着一丝似有似无的笑,不知为何忽而挠了挠背。
她的耳根子隐隐发烫,立马道:“我不坐了,哥哥,你答应过要和我一起去打猎。”
太子却道:“打猎?让阿劭跟你去。”
凌霄一愣,随即又看向沈劭。
“为何?”她问。
“我还要到父皇那里去,他近来让我跟着他一道理政。”太子道,“阿劭代我去也是一样。”
凌霄撇了撇嘴:“哥哥自己不去就算了,为何要沈劭替代?他怕蜘蛛,野外蜘蛛多,他去不成事。届时他害了病,怪模怪样的,岂不惹人笑话。”
这话说出来,太子沉下脸。
“凌霄,不可无礼。”他说着,转而问沈劭,“阿劭那病可好了?可还会再犯?”
沈劭道:“谢殿下关心,已经大好。那病向来有个规律,若是犯了一回,可保今后半年内不再犯,所以就算在碰到蜘蛛也无妨。”
“听见了?”太子向凌霄眨了眨眼。
竟有此事?凌霄颇有几分不服气,仍旧嘴硬:“我的箭术不错,自己去就是,不用人跟着。”
“狩猎不是单打独斗,箭术好就成了?”太子不以为然,“你可记得以往的狩猎?需得带上几十太监和鹰犬。要猎什么,往哪里走,怎么走,都要有人出主意。若不得法,便什么也打不到。你过去只是看热闹,何曾留意过我是如何安排手下的?我和阿劭在扬州曾一道狩猎,他的本事比我还好。你若实在想去,便让阿劭带你去,学上几招,下次父皇大狩,你还能露上两手让他高兴。”
凌霄看了看沈劭。
只见他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看不出想去,也看不出不想去。
“哥哥今日没空便罢了,”凌霄道,“我自己去找人玩,改日再找你去狩猎。”
说罢,她扭头走开。
出到园子里,凌霄一阵不自在,郁闷地踢着脚下的草地。
忽然,她发现前面有人。抬头,只见一个少年蹙眉看着她。
“看什么看?”凌霄语气不善。
那人却无奈地摇摇头:“那野花跟你什么仇什么恨?就这么被你踩死了。”
凌霄寒声道:“你站着别走,看我抽你十鞭子。”
那人却笑了笑,毫无惧色:“你又没带鞭子,抽什么抽?去找吧,我在这里等你。”
凌霄哼一声:“我若走了,你后脚必定走,哪里还等得到我回来?谁也贼不过你张定安。”琇書蛧
张定安无奈道:“公主既然不打,在下恕不奉陪了,告辞。”
“慢着。”凌霄冷笑一声,紧走两步,挡在他身前。
张定安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做什么?”
“我今日不痛快,你陪我练练拳脚。”
张定安一惊,大喊“二殿下救命”,发足狂奔。
凌霄那日还是将张定安打了,而后,她溜出宫外打马疾驰了一番,人便舒畅了许多。
可到了夜里,她更衣时才察觉,她腰间佩戴的玉兔子不见了。
她心急如焚,遣春儿到处去寻,还把太子宫中和张定安打架的地方都寻了一遍,终无所获。她正打算到骑马的地方去瞧瞧,才出宫门,却撞见了从太子那里过来的沈劭。
凌霄无暇搭理,径直往马厩去。
“天黑了,公主哪里去?”沈劭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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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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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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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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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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