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轩也是个看脸的货色。
“小华姐,你觉得我哥这个人,哪里好啊?”
“他啊?”张小华捏着鞋子,露出个神秘的微笑,“他哪里都好,他有学问,有学识,为人也正直,善良。”
秦芷听着无奈之极,张小华到底知不知道,她口中如此赞扬的人,后来,是她推下湖底的人啊。
“我哥这个人,懒的要死,哪里好了?”
“大男人,哪里能每天都在做家里面的这些家务呢?他做不来,也正常的,他有学问,这就很了不起了。”
张小华就是典型的村里面的姑娘,也没有读过书,没什么文化。
偶尔,秦轩在张小华的面前,咬文嚼字起来,张小华就有些自卑。
“你哥哥这个人,他有学问,却不会骄傲,很谦虚,从来都不会因为我没有文化,瞧不起我,还很有耐心的教我。”
秦芷明白了,张小华没有文化,心底里面羡慕有文化,能认字的人。
正好,秦轩就是个会认字的,而且,他还会有耐心的教张小华认字。
秦轩下乡来,大多数的事情都让秦芷给干了,秦轩每天都养尊处优的。
本来长的就不差,又好看,又有学识,对你还如此有耐心的男人,张小华沦陷了,也是正常的。
“好吧,不过这次聘礼给的少了些,我看着婶子好像不是很乐意。”秦芷又提醒道。
秦芷看的出来,张小华的妈妈肯定是不想要让女儿嫁给秦轩的。
张小华是村长家里面的女儿,要真是要挑个对象,肯定是得挑个好的。
怎么会嫁给秦轩一个下乡的知青呢?还不知道哪年能回城里面了,身无长物,又干不动农活。
姑娘嫁过去了,不就是得吃苦受罪的么?
张小华脸上的笑容也有些僵硬,“没事,她就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秦轩在外面跟村长聊的也差不多了,无非就是做一些保证罢了。
保证结婚以后,一定会对张小华好,一定不会瞎搞。
秦轩在外面扯着嗓子喊秦芷,村长留两个人吃饭,秦轩也给推辞了,说晚上还要回去给家里面写信。
出了村长家里面,秦轩也忍不住开始哼着小调,看起来,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哥,你真的要给家里面写信么?”
“写个屁。”秦轩对秦芷没什么好隐瞒的,秦轩压根就不相信,妹妹有胆子出卖他。wWW.ΧìǔΜЬ.CǒΜ
“家里面要是知道我娶个村姑,不能气死了?不告诉他们不就行了。”
秦家的条件算不上不好,秦家的父母都是在岗工人,每个月的工资也还可以。
在这个乡下买什么都不方便,一般他们都是买东西寄过来,让秦轩去邮局里面拿就行了。
他们盼望着秦轩回城,要是知道秦轩娶了个村里面的媳妇,一不开心了,不给秦轩寄东西回来了,这不就完蛋了么?
“我见着,村长家的婶子好像嫌弃聘礼少了,哥你那里不是还有块手表么?不如送过去好了。”
秦轩刚刚打开一块糖,正要吃呢,听着秦芷的话,他就伸出手,对着秦芷的脑袋就是一下。
“我还把手表给他家?他们一家子的土老帽,我给了手表,他们能看的懂么?那手表可是要一百块,当初我求你爹许久才买给我的,还给他们,你真会痴人说梦。”
那块手表自从下乡了之后,秦轩就给收了起来,也是怕做农活的时候,给弄坏了。
秦轩心底有些得意,一想着做了村长的女婿,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去上工了。
也用不着吃这些难吃的东西了,心情就更好了。
“你放心,等我跟张小华结婚了,我就把你给带过去,让你也住在村长家里面,总比住在知青点里面好,几个人挤一个房间,臭都臭死了。”
女知青还好,男知青几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面,又不能每天洗澡,身上的臭味散发出来,真是闻不了啊。
“谢谢哥,我就不过去了,免得给你添麻烦。”
“嗯,这才有个妹妹的样子。”秦轩也懒得管秦芷过不过去,他也就是随口一提。
到了知青点,秦芷就得去帮忙做饭去了。
平时秦轩就是个好吃懒做的,知青点里面做饭都是轮着来的。
秦芷要做自己这一份,连带着,秦轩要做饭的时候,秦芷也是要做的。
为此,知青点里面的人,背地里面都很看不起秦轩。
秦轩一个大男人,如此欺负自己的妹妹,也真是少见。
兄妹两个人一起来下乡,作为哥哥,不保护妹妹就算了,还让妹妹洗衣服做饭,什么脏话累活,全部都丢给了秦芷。
秦芷原先也是想要把秦轩的脏衣服,直接甩在秦轩的脸上。
只是,原身这些年,一直都是任打任骂,她忽然反抗,怕秦轩会有什么疑心,闹大了,把她当成什么妖怪给烧死了,就不好了。
秦芷也就只能忍了下来,回头找个办法,狠狠的把秦轩给整治一番。
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张小华的事。
秦芷到了厨房,里面两个男知青正在砍柴,准备做饭,秦芷连忙去洗菜。
说是菜,就是一些野菜,还有红薯。
一会把红薯切一切,跟这些野菜放在一起,煮一个一锅炖就行了。
知青点里面没什么好东西,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提肉什么的。
这也是秦轩愿意去娶张小华主要的原因,张小华家里面,时不时的还能有点荤腥。
反正,吃的怎么样也不至于像知青点里面,让城里面来的人,食不下咽。
秦芷一开始,也忍了又忍,真是难吃的很,不吃也没办法,会饿死,只能吃了。
三个人,齐心协力,很快就做好了一大锅的饭,喊大家过来吃饭。
一开始还可能不习惯,都已经下乡好几个月了,哪里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秦芷,听说你哥哥要娶村长家里面的姑娘啊?”
同行的知青姑娘,来找秦芷打探消息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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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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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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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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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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