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芷疲惫的拿着一大堆的行李,跟在了秦轩的身后。
秦轩,原身的哥哥。
秦芷已经理清楚了这段记忆。
秦轩是下乡知青,家里面的父母怕秦轩下乡后,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又加了一个名额。
去找人换,把秦轩的妹妹,也就是原身也给打发到乡下来了。
这年头,不愿意下乡的人,大把去了,哪里还见着主动去乡下的?
加一个名额,当然不是多大的事了。
原身跟着秦轩下乡后,完全是被当做保姆一样使唤的。
每天要帮着秦轩干活,后来,可惜,原身自己也有活要干。
秦轩一个大男人,他总不能就天天闲着,队里面的人也看不过去。
秦轩又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不愿意干活,后来直接投机取巧,娶了村里面村长的女儿。
没过两年,恢复高考,秦轩就准备高考回城里面。
第一年,原身跟秦轩一起高考,原身考中了,秦轩没有。
原身满心欢喜打算去上大学,哪料到,她的录取通知书直接被秦轩给烧掉了。
秦轩说了,他没考上,原身也不能走,必须留在这里,帮助他,教他,等着他一起考上才可以。
也就因为这样,彻底改变了原身的命运。
隔壁村一直有个地痞稀罕原身,总是来骚扰原身,原身以为,考上了大学,她就解脱了。
没想到,秦轩把她的录取通知书给撕掉了,而那地痞偷偷摸摸堵在原身回家的路上,把原身摁在草垛上,成了事。
闹大后,原身怀了孕,没办法,她只能嫁给了地痞。
地痞家暴原身,原身怀着孩子,被打流产,人也跟着走了。
秦芷看完了原身的这一生,很简短,也很可怜。
原身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面,从小就被教育着要围绕着哥哥,什么都要让着哥哥。琇書蛧
以后结婚了也一定要帮衬着哥哥。
哪里想到,这条命,也搭在了秦轩的身上。
而现在,秦芷捏了捏手中的包袱。
今天是秦轩还有秦芷去村长家里面提亲的日子,张小华跟秦轩两个人看对眼了。
村长家里面条件也不差,秦轩人长的板正,又是读过书的,张小华喜欢的不得了。
谈定了之后,就拿着聘礼上门来了。
说是聘礼,其实就是一些布料,乱七八糟的,算不上什么珍贵的东西。
张家也知道,秦轩是个下乡的知青,手上没这些东西,他们也不怪罪。
反正,他们看中的,就是秦轩这么一个人。
秦芷麻木的跟在秦轩的身后,脑子里面盘算着,要怎么好好的把秦轩这个王八蛋给狠狠的教训一顿。
秦轩不是个好东西,他第二年高考考上了大学。
说的好好的,他去大学里面先适应适应,等安稳了下来,就把老婆孩子都给接过去。
这些话,全部都是屁话。
秦轩回到了大城市里面,身边都是大学生,对村里面的那个乡下老婆,嫌弃的要死,直接断开了联系。
张小华在家里面等了又等,一直是到了最后,她总算是死心了,明白秦轩不会回来了。
张小华带着女儿,直接顺着大学的名字,找上门来了。
张小华就是要来找秦轩要个说法,秦轩要是不要她,就跟她说个清楚。
哪里想到,秦轩看到了张小华,直接慌了神了。
秦轩当时有女朋友,对方家里面条件非常好,秦轩怕张小华一来,他结婚还有孩子的事,闹出去了,他的女朋友不就吹了么?
秦轩干脆的,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在半夜,把张小华约到了湖边,把张小华给推了下去。
那个年代,没有录像,也没有监控,人就没这么了。
至于女儿,秦轩不至于那么狠心,就把自己的女儿带回了家,给父母抚养。
对外就是说,死去的妹妹留下的女儿,大家也不会怀疑。
这样的恶人,最后真的当上了有钱人家的女婿,一辈子过的潇潇洒洒。
秦芷当然不能让秦轩跟张小华的婚事成了,张小华好歹也是一条人命,不能就这么葬送在秦轩的手上。
秦轩这个王八蛋,真不是个东西。
对自己的妻子也能下的了手。
更何况,也不是张小华求着他,要跟他在一起的。
是秦轩想轻松点,娶了村长家的女儿,这样来,以后村里面有什么轻松的活,不都是想着他呢?
更何况,村长家里面的条件好,总比让秦轩住在知青点里面好,睡的地方,总是在漏雨,吃的也不好,秦轩早就待腻了。
反正,他是个男人,他又不吃亏的。
抱着这个念头,秦轩见着张小华长的也不错,就直接一来二去的,私底下联系上了。
到了村长家里面,秦芷把东西递给了村长媳妇。
村长媳妇隔着布袋子捏了捏,心底里面叹了口气,又想着,女儿喜欢,只能又挂起个笑脸来了。
秦芷去了张小华的房间里面,去找张小华。
这个年代,张小华能拥有自己的房间,可以见的,村长家里面,是疼女儿的。
“小芷,你来啦?”张小华正在纳鞋底呢,见着秦芷来了,连忙让位。
秦芷跟着张小华一起坐在了床上,“这是给我哥做鞋子呢?”
瞧着鞋子的样式,还有码数,一看就是给男生做的鞋子。
张小华脸上的表情有些羞涩,又想着秦芷这次来的目的,压低了些声音,“你说话小点声。”
“哦,我知道了,原来不是给我哥做的。”
“是。”张小华立马承认了下来,“你别出去说,我瞧着你哥脚上的鞋,都有些破了,想着给他做一双。”
秦芷点了点头,只是心中有些感慨,多好的一个姑娘啊,秦轩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秦芷要阻止张小华跟秦轩在一起,她现在也有些,束手无策。
在张小华的视线中,她现在跟秦轩,真是情投意合。
婚期都定下来了,就等着结婚了,要怎么样,才能让张小华跟秦轩退了亲呢?
秦轩这个人,你说要是有什么花头也还行。
这次下乡来的女知青也有,秦轩一个都不感兴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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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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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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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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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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