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白色的毛巾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桌上,他将那毛巾打开,一朵鲜艳的红花绽放。
“讨厌!”上官芸见闵尘将那块白色毛巾打开,便羞红了脸,躺在床上一把将毛巾抢了过去,小心的叠好,放在怀里。
这可是她证明自己清白的物品,她的第一次,只属于闵尘。
闵尘开心极了。
他淘了一把玉米面,煮成稀饭;然后又蒸了几个馒头。
然后就两只野鸡处理干净,拿出一只大的,砍成一块块儿,炖成一锅野鸡汤。
这时,岳父、岳母两人才起来,而上官芸却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昨晚上太疯狂了,那薄薄的床架子不知道唱了几次歌,而上官芸的“嘤嘤嘤”声最后也变成喘气声。
闵尘将稀饭、馒头端到岳父的屋里,上官武点了点头:这上门女婿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已经学会做早餐了。
“闵尘啊,下次早上就不用做早餐了,我们一天最多吃两顿,平时不忙的时候,一天吃一顿就够。”
“爹,您放心,我以后慢慢赚钱,会让家里吃得起一日三顿的。”
“唉,闵尘,你能有这个想法是好,孝心可嘉,但是......”
上官武看着闵尘的背影,叹了口气。
闵尘最后端起那碗浓浓的野鸡汤,把上官芸扶了起来,一点点的用勺子喂她喝。
上官芸看着累了一晚上的闵尘,还一大早起床做早餐给她吃,心里如同吃了蜜样甜。
“芸儿,今天你还是别去妹妹家了吧?”
上官芸急了,说道:“官人,我和你一起去。”
说着,便从床上爬了起来,两条腿走路一拐一拐的,看起来好别扭。
闵尘轻轻地笑了一声,上官芸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还不是你害的!”
吃过早餐之后,两人便将野鸡提着,往隔壁的刘家村里走去。
妹妹闵翠嫁过去之后,这是第二次去她家。
好在刘家村与上官家的桃梅坳相隔不远,走路半个小时就可以走到。
到了刘家村,闵翠家就远远地看到了。
也是一样的茅草屋,两间并排着。闵尘上前喊道:“妹,妹,你在家吗?”
茅草屋的柴门开了,一个驼背老人走了出来。问道:“谁啊?”m.χIùmЬ.CǒM
“亲家婶!我是闵翠的哥,我来看她,请问她现在在哪里?”闵尘在她的耳边大声说道。
“你说我媳妇啊,她们在山上挖野菜去了。这大乾啊,要完喽。没吃的,人都要饿死去喽。”
闵翠的婆婆念念叨叨,也不管他们,驼着那球一样的背,只管往房里去了。
闵尘没办法,便让上官芸提着野鸡,留在家里,他却独自一人一边问,一边往山里走。
刘家村和桃梅坳都是在这银宵山脉的最末端,银宵山脉是大乾王朝的四大山脉之一,东西走向,长度达到了一千公里以上。
而现在的大乾,连年和北面的匈奴打了十几年的仗,国库打空了,人也打得快没了。一个村子,壮年劳力能有一百人就不错,剩下的不是残疾就是老弱多病的。
闵尘往山上走的时候,发现能看得到的地方,所有能吃的野菜都挖尽了。
要挖到野菜,那就只能往深山里去。
闵尘一路上走去,看到很多的野生药材,双花、连翘、菊花、葛根等等。这些都是普通上呼吸道感染用药。
闵尘将这些野生的药物采了一些,打算明天去仁和堂问问收不收这些草药。
这时,闵尘忽然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一晃而过,消失在那深深的茅草丛中。
他揉了揉眼,仔细看去,茅草丛中什么也没有。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几片熟悉的叶子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闵尘便将茅草扯开,那几片熟悉的叶子便出现在眼前。
闵尘心跳加快:“人参,这是千年人参啊!”
千年的人参,便有机会幻化成人形,但因为根基在土里的原因,幻化之后,只能在人参的周围活动,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人参精魂便瞬间回到人参的根上。
而唯一的办法是用红绳将人参的根部捆住,起出人参之后,这人参才有灵气。
闵尘是新郎,穷得穿不起红色的新郎衣服,因此,便用一根红绳系在身上,就当做是穿了新郎服。
此时,这根红绳就派上了用场。
闵尘用红绳将人参的根茎处系上,用手一点一点的挖着,没多大会,一个五官俱全的人参被闵尘挖了出来。
他仔细打量着这株人参,用前世的知识再次确定,这就是一株千年人参!
“这下发大了!”闵尘心中狂喜:“如果将它卖掉,至少能卖五百两银子吧。”
闵尘连忙将人参的枝叶剪掉,连同红绳一同放入袋子里。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阵说话声,闵尘便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若无其事的从茅草丛中钻出。
闵尘从茅草丛中钻出,便站在路口,看看是不是妹妹回家了。
那群人里面果然有闵翠,此时,闵翠看到了路边的哥哥,便尖叫一声:“哥!”
锄头也不要了,向着闵尘扑了过来。
“哥,你瘦了!”闵翠眼泪汪汪:“上官家是不是虐待你了?”
“没有,妹妹,上官家对我很好,我昨天学会打猎了,打了野鸡,给你送一只过来吃。”
闵翠一脸兴奋:“哥,你不准备读书了吗?读书,举孝廉,那是你的梦想啊。”
闵尘笑了笑:“只有梦想,一样的会饿死啊。”
闵翠调皮地笑着:“哥,你终于开窍了,你要是早开窍,那多好......”
说着,闵翠的眼泪便如断线的珍珠,不断落下。
闵尘知道,正是因为原主的一根筋,父母亲累死,自己也饿死,才让21世纪的闵尘有重生一世的机会。
这一世,闵尘打算利用自己的医药知识,好好赚钱,让妹妹和上官家都能吃得起一日三餐!
“妹妹,别哭了。赶紧回去吧,嫂子正在你家等着呢。”
“啊,嫂子也来了!”闵翠连忙擦干眼泪,和闵尘一同往家里赶。
到了家,上官芸正焦急地在门口等着。
进得门来,闵翠连连向上官芸道歉:“嫂子,我婆婆驼背,还得了疯病,让你在外面等了这么久!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上官芸拉着闵翠的手,说道:“妹妹,只要你在这里不受苦就好。只是怎么没有见到妹夫?”
“刘成他是这边的泥瓦匠,到了晚上就回来了。”
闵尘在妹妹家站了会,天色就已黑了下来。
如果再不走的话,晚上说不定就会有老虎出现。
再说妹妹家里也就那几间茅草房,根本就不适合客人留宿。
闵翠也知道条件不允许,只好恋恋不舍地看着哥哥和嫂子离开。
两人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关上门,点燃油灯,一点昏暗的光线洒向房间。
闵尘这时才从口袋之中小心翼翼的拿出系着红线的人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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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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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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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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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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