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步步朝他走去,但残留的一点意识,像一只无形的手,拉扯着我,阻止我前进,但前方的那个身影,有是那样的诱人,让我的脚步不听使唤,一点一点往前挪,下腹有一股热流在流窜,浑身燥热难耐。

  怎么那么热的?凉州也没有那么热,我感觉热得很是难受。

  “我来了,你想怎样就怎样!”远处的男子缓缓朝我走来,长身玉立,俊脸含春,狭长的桃花眼波光粼粼,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情意,看得我春心荡漾,情难自禁,前面那个人怎么那么像公孙宇?我记得今晚在寝宫的是小雷子,他送了我一幅画,画里有漂亮的小叶,也有满池的荷花,那荷花还散发出阵阵幽香,沁人心扉。

  “小叶子——”他那性感的唇瓣一张一合,轻轻喊着我的名字,缠绵又欢喜,那唇瓣水润光泽,再次邀请我要品尝,我的喉咙冒烟,嘴唇干裂,已经是干渴难忍,公孙宇怎么来到北国了?我敢不敢吻上那么一口?但我似乎真的很想,似乎还想了十几年。

  我是不是在发梦吧?我狠狠掐自己的腿,我很用力,大腿一阵刺痛,眼前模糊的景象一下子变得清晰,不是公孙宇,竟然是小雷子,而此时他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小雷子,你想干什么?”我皱眉问,小雷子停了脚步,脸上的表情很是愕然,其实我比他更愕然,他记得他刚刚似乎说自己是什么真男人来着,宫中除了北天帆那条蛇,哪还有什么真男人?这不对劲。

  “罗——”我刚想喊罗音,小腹又有一股热浪翻滚,眸子渐渐模糊起来。

  “太妃,小雷子只是想报答你,今晚就让小雷子好好侍候你吧。”眼前这男人如此温柔缱绻,他那长长的眼睫毛如漂亮的蝉翼,如飘飞的蝴蝶,说不出的漂亮,让我想摸一摸,那声音轻轻柔柔,带着魅惑,我脑子空空的,觉得应该朝他走去。

  他朝我张开双臂,那臂膀是那样的强劲有力,充满着安全感,似乎能顶天立地,似乎能万夫莫敌,只要我在他的庇护下,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怕。

  “今晚让小雷子好好侍候你,小雷子会让太妃舒舒服服的。”

  “嗯。”我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轻哼,眸子渐渐迷乱。

  “小叶儿,我喜欢的是你。”耳畔回荡这样的声音。

  “不是,你喜欢的是小姐,我是知道的,公孙少爷,别骗小叶子,小叶是不上当。”我迷迷糊糊地说。

  “小叶儿,让我抱抱你。”那一声声的呼唤,是那样的急切焦虑,他说什么?他说想抱抱我?是真的吗?我倒很想。

  “小姐,我就抱他那么一下,就抱一下就好了。”我浑身上下热得不行,我恨不得一手将身上所有衣服都脱开,然后凉快凉快,内心深处产生了有一种陌生的渴望,并且这种渴望是那样的强烈。

  “热——热——”我热得受不了,开始挣脱他的怀抱,但当要离开的时候,心却是那么的不舍,他的身体似乎带着某中力量,将我的身体吸附,明明热得受不了,但要离开他的怀抱却又是那样的困难。

  “热,就把衣服脱了吧,我帮你。”沙哑的声音,热辣的眸子,俊美得让人窒息的轮廓,他身上有着很好闻的气息,让我着迷。

  披在身上的裘衣掉在地上,身上的热度稍减,我浑身上下一阵轻松,这真舒服。

  小叶,这不对劲,这不对劲,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心底隐约有一个声音在呐喊,我用手猛得在掐了一下子的大腿,这下又稍稍清醒了一点,但这一掐不要紧,我发现我只剩下一件单衣,而单衣的扣子已经被解开了两颗,露出雪白的肌肤。

  怎会是这样,我一定是着了道。

  “罗——”我下意识立刻去喊罗音,但罗字还没有吐出来,额头已经印下深深一吻,那吻带着清泉的甘冽,让我浑身一阵舒坦,那一吻带着我长久的渴望,我是如此着迷。

  “小叶儿——”我的意识有渐渐模糊,沉沦在那深深浅浅的吻中,脑海浮现那个在风雨中捧着醉鸡站在门前的白衣男子,他的身影是那样的孤独,那样的寂寥。

  “公孙少爷,你回去吧,小姐说今天不想吃醉鸡。”我蹦蹦跳跳地走出来。

  “你家小姐现在想吃什么?小丫头你告诉我,我现在去买。”芸芸众生,总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命中的克星,小姐就是公孙宇的克星,为了讨小姐一笑,清高风流的他,竟然可以在门外站上那么一天。

  “小姐,公孙少爷今天带的那只醉鸡很香很香。”我于心不忍,跑回去引诱小姐,结果小姐却不为所动,继续甩着她那条小红马鞭,哼都不哼一声。

  我在院子里玩了一会,又禁不住出去瞧瞧,他竟然还在,撑着一把伞,立在风雨中,少年的身影说不出的凄凉,但又有一股别样的优雅,我有点痴迷那样的身影,那狭长的桃花眼,看到我的瞬间,焕发出别样的神采。

  “小叶儿——”他这样喊着我的名字,充满着期盼,整个人变得神采飞扬,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没有了颜色,惟有他那双璀璨而含情的眸子。

  “小姐说,她肚子很饿了,想吃醉鸡。”我一蹦一跳得跑到他跟前。

  “真的?还热的,小心点别淋湿了,要不不好吃了。”公孙宇将包得严严密密的醉鸡交给我,雨不算大,但风大,他湿了袖子,湿了衣摆。

  那年,他只是十二三岁的少年郎,而我只是蹦蹦跳跳的傻丫头,我记得靠近他时,他身上的气息很好闻,我记得我只够得到他的胸膛,他对我说小叶儿,下次你想吃什么,我也给你带点来?以后多点在你家小姐面前说我的好话。

  他在贿赂我,我接受这样的贿赂。后来我在小姐面前说了他很多好话,但小姐眼中只有一个秦三少,换公孙宇的话,除了秦三少,这世界的男人似乎都死清光了,除了秦三少,这个世界的男人只剩下老弱病残。

  看到我答应,公孙宇嘴角轻扬,那双桃花眼如一汪清泉,沁人心扉。

  “不用客气,小叶会替公子说多多好话的。”对上这样的眸子,听到这样充满柔情的声音,我的脸一红,撑着伞蹬蹬跑了,走到无人处,我偷偷把那只醉鸡,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吃光了。

  雨下了那么久,他站了那么久,这鸡竟然还是热乎乎的,我吃完跑出去,他居然也还在。

  “公孙少爷,我家小姐说很好吃,她叫我谢谢你,她今天说想吃红烧乳鸽。”其实想吃红烧乳鸽的人是我,年少的我,有时很善良,有时也很恶劣。

  “还有那鸡我也吃了一点点。”我对他说,脸发红发烫,其实不是不好意思,而是心虚,刚吃完醉鸡,浑身上下还散发着醉鸡的味道,想不承认都不行。

  “好,我明天给她带来。”公孙宇朝着我笑,笑容璀璨得耀了我的眼,那一瞬间,我感觉雨停了,天地一下子晴了,还是要晴空万里的那种。

  从此想吃什么就叫公孙宇去买,吃得整个人圆滚滚的,但吃得越多,心就是越虚,我有好几次发梦,梦到自己正在吃烧鸽的时候,被公孙宇和小姐捉了一个现场,吓得把骨头吞下去,卡住喉咙,喘不了气,很可怕。

  “楚合欢,她怎么说?好吃吗?”公孙宇每天都这样问我,看着那双充满期盼的双眼,我渐渐心里开始发毛。

  “其实——其——实——你买的那些,都是我吃了,我没钱还你,我又吐不出来给你,你打我吧,但别打脸。”我虽然不是很漂亮,但那个年龄,也开始爱美了。

  “其实我是知道,其实我宁愿你不说。”公孙宇说,然后转身默默地走,我不忍看那背影,总感觉很悲伤,弄得自己情绪也不好。

  第二天我习惯到门口张望,只为那一道身影,而他竟然还是来了,他默默将包好的醉鸡给我,而我也默默接过,然后找一个无人的地方,细细地品尝,但那个地方还得要有阳光,我不喜欢在阴暗的角落吃东西,那会感觉自己是一只偷吃的老鼠,我本来就已经够心虚的了,我要找有阳光的地方,明明是偷吃,但阳光一照射,那感觉很坦荡,很光明正大,我喜欢这样。

  公孙宇每天都来,而我每天都出去,渐渐我习惯了天天看到他,渐渐我习惯了从他手里接过东西来吃,渐渐我感觉他是来看我的,我也是去看他的,他是专门来带东西给我吃的,我们一天就幽会那么一会,年少的我这样觉得。

  其实我们算哪门子幽会,只不过在门口见上那一面,彼此来一个交接仪式,并且交接了那么多次,连指尖都没碰过那么一次。

  尽管如此,每天从他手里结过东西,我心中都有真小甜蜜,吃完又有新的期盼,如果那天没来,我在想,他是不是病了?要不要紧?但他很好,他没空也会叫小厮送来给我。

  从此我梦中的内容,除了小狗、小猫,除了花草树木,除了我的养母,我那看不清楚脸的生母,多了一个人,他白衣胜雪,他有狭长漂亮的桃花眼,他总是轻轻地喊我小叶儿,总是嘴角飞扬,梦中有他送我的鸡,有他送我的鸽子,有他送我烤鸭。

  梦中他虽然没有轻抚我的发丝,虽然没有亲吻我的额头,但我是那样的快乐甜蜜,我是那样的雀跃欢腾。

  逛青楼多了,有一天我竟然梦到他搂着我,在桃花树下热烈的吻着我,醒来我脸红了整整一天,同时心中又充满了罪恶感,公孙宇是小姐的男人,我竟然梦到他了,我怎么对得起小姐。

  “小叶,你发烧了,脸红成这样样子?”小姐摸了摸我的额头。

  “不是——”我喃喃地否认。

  “死丫头,死丫头,不是发烧,那就思春了,那么早就思春?”小姐大喊大嚷,其实她有时比我恶劣多了,我哪有早了,我只不过比她小一点点,她都思了好些时日了。

  “没有,哪有,我是发烧了。”我说,结果小姐赶紧找大夫给我看病,那个庸医居然还真说我发烧了,给我熬了一碗又苦有黑的药汁。

  “小姐,我不发烧了,我已经好了。”我吓得摆头摇头。

  “好什么好?你这小伎俩骗不了我,我就经常这样骗娘的。”结果那天小姐命府中的侍卫将那碗苦得不能再苦的药汁灌在我的嘴里,导致我连续三天吃什么都是苦的。

  这次说谎的经历很惨痛。

  但从此公孙宇的身影频频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也天天渴望见到他,即使远远看他一眼都好,即使不说话,感受到他的气息,我这一天都过得无比安心,如果这天,我见不着他,总觉得今天有事还没完成,牵挂着,深深牵挂着,而这一牵挂就是十几年。

  “小叶,我又什么比不上秦剑那厮,为什么楚合欢那死女人就像中了魔,着了迷那样?小叶,为什么?”

  “楚合欢她就是一个瞎子,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瞎子。”公孙宇朝着我吼,眸子猩红,似乎要滴得出血来,那一刻我觉得他像极府中那只断了腿的小狗,悲伤而绝望。

  “我——我——我——”

  “我觉得,我觉得——”其实我是想说,我觉得你比他好,我喜欢你,但我说不出口,这话这次说不出口,以后也说不出口,藏在心里十几年,就更说不出口。

  少女情怀谁懂?

  关于公孙宇的记忆零碎却清晰,杂乱却甜蜜,总想忘记,却总忘记不了,也许牵挂一个人成了习惯,你这辈子就摆脱不了。

  “小叶子——”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发丝,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我觉得是那样的幸福,身体似乎一下子轻了,似乎一下子漂浮在空中一样,他身上的气息,我那么依恋,依恋得我无法松开双手。

  公孙宇是小姐的,小姐一日还没有嫁给冷大少爷,公孙宇也还有可能是小姐的人,我不能——我不能这么坏——

  “公孙宇,认错人了,我是小叶,不是小姐。”我不知道从那里来的力量,猛地推开了他,脑子又微微清醒过来,但也是这个时候,我竟惊觉自己已经躺在床上,衣襟半开,春光乍现,而小雷子已经赤一裸了上身。

  怎么回事?我一定是被下了药了,如此惊悚的场面终于让我彻底清醒过来。wWW.ΧìǔΜЬ.CǒΜ

  “罗音——”我大叫。

  “皇上驾到——”就在这时尖锐的声音响彻碧水宫。把我的声音完全遮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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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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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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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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