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蛇群都不退,但也不敢进来,那无数绿色幽光在夜色下闪烁,但我在他的怀中安心睡着了,有他我似乎什么都不怕了,本来说好半夜我守着他,结果我一觉醒来已经天亮,他没舍得叫我,只是我看到他眸子有血丝,有了心疼的感觉。
接下来的三天,白天我去捉鱼烤鱼,他去捡柴枝,只是没有淡水喝,我们的嘴唇都有点干裂了,迫不得已我们趁白日再次进入海岛,不过这次不敢再深入,我们找了一些厚叶子,然后挤点汁液出来喝。
因此我不许他亲我,说他的嘴有草味,他说我嘴里有沙子,他都肯亲我,我居然嫌他有草味?结果我被亲得呼吸都没了,无论我怎么求饶,都不肯松口,这家伙有时霸道起来,能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第三天的早上,有一艘大船,乘风破浪而来,我激动得直跳起来,说我们得救了,但他却静静看着我,说他的人来了,然后帮我轻拢了一下衣裳,叫别被给其男人瞧去了,听到他的话,我脸红红的。
他的手下叫他二少爷,看到他还活着,有些还热泪盈眶,听到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家住何处,姓甚名谁,有几次我想问,但我都忍住了,他都没问我叫什么?我才不去问他。
上了船,我与他第一时间找水喝,他的手下偷偷瞄着我,笑得很意味深长,有人还低声地说看来二少爷不虚此行,但被他一记冷眼,众人噤若寒蝉,不敢再说一句话。
晚上我跟他同住一个船舱,船舱里面有两张床,但睡到半夜,他将我抱到他的床上去,说他冷了,想取取暖。
“下流胚子——”我低低骂着他,这段时间这词频频出于我的口,估计我骂习惯了,他也听麻木了,连反驳都不屑于反驳一句,只是他抱我的时间一长,那手也不算老实,刚开始还有意无意地蹭那么一下,后来却更是放肆了,羞的我粉脸飞红。
“滚回自己的床,不要忘记你还欠我棍子,是不是想我现在揍你?”我说得阴阴冷冷,但这家伙却赖死不走。
“你还舍得打?”
“我不但舍得打,还要在你的手下面前将你打得皮开肉绽。”听到我这话,这家伙笑着回床睡了,一夜相安无事,我也睡得极好。
第二天我旧事重提,让他送一艘船给我,这次他说得看我的表现,表现得好,兴许会送,我说如果他肯送,余下的棍子我不打了,他说那你还是打吧,我也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狠心?
说话的时候,他从后背将我搂住,动作亲昵而自然,刚好他有手下走出来,看到这一幕,忙低头退了进去,我脸上有了羞意,我还不习惯人前与他那么亲昵。
“怎样才算表现好?”我问他,我只不过是想找一个借口对他好点,其实这船的构造,材质我也了解得差不多,他就是不送给我,我也能画出来,就看凉州的工匠有没这本是造出来。
海风很大,我的发丝与他发丝缠绕在一起,他说这是结发同心,白头偕老。
“谁跟你结发同心,谁跟你白头偕老,不害羞。”我红着脸说,他亲着我额头的发丝,这样的温柔,让我沉醉。
“除了小鬼你,还有谁?”他拿起我的手,轻轻亲吻,我的心渐渐在他的柔情下沉沦。
白天我们依偎在船上,看着朝阳升起,看着日西沉,我们一站就一整天,有时甚至什么都不说,但我却不觉得一点厌倦,只感觉就这样跟他靠一辈子也好。
我俩站在船头的时候,他的手下也无一人出来,他说有我们的地方,他们最好绝迹,于是没有敢出来碍眼,我发现他的手下都很怕他。
刚到了丰州,我们住在客栈,他与我是相邻的两个房,入黑我就将他轰走了,我承认我是有点意乱情迷了,但哥哥从小的教诲,我不敢忘。
他笑笑离开了,并不多作纠缠,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间习惯了他的臂弯,躺在床上竟然睡不着,夜深听到隔壁似乎有开门的声音,一会之后,我起床敲他的门,发现已经人走房空,这家伙跑哪了呢?
“昨晚没睡好?是不是想我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过来扰人清梦,我将门打开,打算继续睡会,但他却从背将我抱住,喃喃地说他入魔了,才分开一夜,他就想我了,看来得赶紧娶回家才行。
我没有问他昨晚去了哪?因为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中午他说带我去他家,听到这话,我紧张得不行,他不会是带我去见他的父母吧?我慌了,于是我做了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我趁他不留意,一溜烟跑了,我到大街,买了最漂亮的衣裙,一批上等的胭脂水粉,回到客栈,闭门好好梳妆打扮了一番,然后羞答答地走出门,他看到盛装打扮的我,愣神了好一会,居然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是不是我的生日?怎么弄得那么漂亮?
气得我要死,我总不能告诉他,我这是女悦己者容,为他和他父母欢喜,费心装扮吧。
事实上,我做了一件蠢事,他说的家是一间宅子,只是他在丰州的一个落脚点,宅子虽清幽雅致,但却冷清得很,连丫鬟都没见几个,这哪里是家?
“你又说带我回家?”我一怒脱口而出,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一会,突然笑了,问我是不是以为见他父母,所以如此盛装打扮?这家伙该聪明的时候不聪明,该蠢的时候,又比谁都精。
被他说穿,我恼羞成怒,狠狠踢了他一脚,一脚不中,有迅猛补上一脚,知道他闷哼出声我才作罢。
他的侍卫估计没看过我如此凶狠,个个张大嘴巴,都忘记合拢,他笑着追了过来,我黑脸不理他,他说如果不解气,还可以踢多几脚,但下次欺负他的时候,能不能不当着他的手下?
本来觉得挺糗的,但听了他这话,却禁不住笑了,这家伙死要脸。
“想去哪玩,我带你去?”他问我,手搂着我的腰,脸贴着我的脖子,温热的气息喷薄在我的脸上,我的气消了,人也随即变得柔和起来。
“哪好玩,你就带我去哪。”屈指一算,已经去了一个月的时间了,算上回程,我还能玩的时间已经不多,楚寒剑说过过时不回,会军法处置,这事军中有不少人知道,我可不想再被打六十棍子,痛是其次,最重要是颜面何存?
丰州远没有商州发达,就是比我们凉州也差远了,不但码头不热闹,就连大街也没有凉州那繁华的景象,酒肆茶楼也只是稀稀落落几间,但我觉得看哪哪美,看什么什么有趣,因为我手的那头,始终有他牵着。
这里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只有嶙峋怪石,俊秀的山峰,但我总不能搬块石头回去炫耀我到丰州一游吧,可惜我那像山那么大的包袱,里面的东西却被水泡坏了,那可全是我精挑西选的礼物。
“小鬼,前面是天都山,又叫四季山,因为这山你爬到山顶,你会在一天经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封顶现在还有积雪,不过这山很少有人能攀登上去,小鬼想不想试试?”
真有那么神奇的山峰?他的话大大勾起我的好奇心,因为那时的我还争强好胜得很。
“我跟你比试比试,看谁最快上到山。”爬山这活我跟冷凌风都不知道比试了多少次,我绝对有把握站在峰顶大笑的时候,他还在半山腰仰望着我。
“如果我赢了呢?有什么奖赏?”他笑着问我,目光有点不怀好意。Χiυmъ.cοΜ
“如果你赢了,我免了你剩下的棍刑怎样?”其实我本来都不打算再打他,因为不舍得了。
但这家伙摇头了,他说宁愿被棍子打,也不想与我分头走,他想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多点,听到这话,我心真甜呀,但我却装得一点都不在意。
我抬头看了看这山,山峰陡峭,高入云霄,要爬上去并不容易。
“你背我上去吧。”我笑着对他说,笑得有点恶作剧,但他却说好,不过我一旦上了他的背,就是他的人,无论多艰辛,只要他不倒,我都不许中途下来,问我要不要上来?
听到这话我愣神了一会,因为我从来没见他如此严肃,如此认真地对我说话。
“怕了?”他问。
“谁怕了,我就怕你先倒了。”我不屑地说。
“我认准的路一定会走到尽头,我认准的人此生不换,小鬼,你呢?”说完他没看我,蹲下身子。
“你背我到山顶再说。”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匍匐在他的背上。
“小鬼,我们出发。”一会后,他那充满快乐的声音,在山脚下回荡,我将脸贴在他背上,觉得很幸福。
一开始,他走得很快,但却很稳,让人心安,只可惜这山越来越陡,他变得小心起来,放慢了脚步,身体有了湿意,我问他累不累,要不要歇会?他说不用。
但下午竟然下了雨,山路泥泞,身上背着我,始终不方便,很多地方他不得不得用手攀爬,手脏了,身体淋湿了,但他一步一步走得异常稳健,我静静地匍匐在他的背,感受他的心跳。
“你的手出血了。”当我抬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的手已经被尖石划破,流着血,那鲜红的血刺痛了我的眼,这该有多痛?
“不就一点血吗?不碍事。”他对我说,声音淡淡,那眸子却带着坚毅与无坚不摧的斗志。
我嘴巴动了动,但最后什么都不说,我不该要他背我上去,我没想到他这般认真,听到他微微粗了的呼吸,我心疼。
我用袖子轻轻替他拭擦着额头的雨水,汗珠,他回眸对我粲然一笑,继续大踏步往前走。
半山峰的时候,他摔了一跤,手臂、大褪都有血流出来,但还是稳稳将我背着,不让我伤着分毫。
“不要逞能了,放我下来吧,山就我俩,我不会笑你的。”我试图下来,结果被他死死拽住
“我是认真的,你以为我说笑的?小鬼,给我记住,如果我能坚持将你背上山,此生此世你是我的人了,不许中途离开我,听到了没?”
他红着眼睛看着我,满手是血,看得我心痛,我重重朝他点头了,他笑了,说一诺千金,此生不变。
后来我总是在想,他是不是知道日后我会离他而去,所以提前要我许了诺?
越到最后,山越陡,路越难走,他已经攀爬得很艰辛,喘息声越来越厉害,石头留下斑斑血迹,回眸是一条血路。
越靠近山顶,空气越阴冷,石头上已经结冰,路很滑,他摔了好几次,全身都被汗湿湿了,有好些次,我以为他要放弃的时候,他却坚持下来了,上到山峰一片白茫茫,果真无限风光在险锋,而他累极,整个人倒在地上喘粗气。
“小鬼,我真想现在要了你。”他突然翻身。
“你现在还有力气要我?”我冲口而出,但话出口才发现这话有多暧昧。
“我的确没力了,小鬼你还有力吧,要不你要我?”他喘着粗气说,眸子染上了笑意。
“好呀,送上门的美食,我怎会不吃,小的,我会好好疼你的。”我玩心大发,一边逗弄着他,一边翻身上来,但一上来,才发现这火撩大了。
他哑着声音说小鬼,还是我要你吧,这点力气你男人我还是有的,说完不知道哪来力气,翻身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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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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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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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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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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