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万人迷今天也在被偏爱【快穿】>第201章 真假千金9
  带蒲夏出村倒不是去找蒲丛两口子,而是上集市去了。

  老两口没什么文化,什么教育理念都不懂,但他们太爱蒲夏,总是下意识的想去补偿她缺失的那份父爱母爱。

  而补偿的方式对小时候受过穷苦的他们来说就是朴素的买买买。

  这几年,蒲家外部看着没什么差别,内里早已天差地别。

  蒲夏如今的小房间是蒲厌两口子的房间,因为这个位置朝向最好,光照最充足,老两口就将房间重新收拾了一遍,布置成了一看就是小女娃的房间。

  蒲丛明月芳担心蒲夏睡不好,从镇子上花大钱买了城里人喜欢的席梦思床。

  担心她冷到热到,他们还买了个空调,要知道整个小留村就只有村长家有一台这金贵玩意儿。

  等到蒲夏五岁正式去村小上学后,他们又买了一台彩电,别的孩子有的他们总想方设法给蒲夏弄到,别的孩子没有的,他们也愿意给蒲夏。

  村里人也疑惑过他们哪来的钱,被明月芳一句儿子儿媳孝顺的就打发了,于是整个小留村都说蒲厌是个有出息有能耐的。

  只有村头老板娘不屑撇嘴,不过她不是爱嚼舌根的,怕给蒲夏家里带来麻烦就什么也没说。

  所以等到蒲厌回来的路上受到各种夸奖时,他自己都是懵的。

  他已经将近七年没回来了。

  起初的三年都想回来的,后来因为工作需要离开青龙县去了相隔有些远的县城后,渐渐地也没有那么想回小留村了。

  更何况他还有了儿子,一家三口在外面过得非常充实,在老家的人更是无足轻重了。

  “这条路都快给我颠散架了,外面都高速公路了,这里还是泥巴路,要是每年都回来可不把我累死啊。”

  葛兰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拎着东西,边走边抱怨,偶尔看见挑粪的走过,连忙躲开,眼里都是明晃晃的嫌弃。

  葛兰其实在城里也没享什么福,她既要工作还要照顾孩子,蒲厌嘴上说着喜欢儿子,其实也只是动嘴,儿子快四岁了他也没有单独带过一天,总是以工作忙工作累全都扔给了葛兰。

  葛兰心中有气,但她赚的没有蒲厌多就没有底气。

  这次回来她特意穿上了最贵的衣服鞋子,就想让人高看一眼。

  一路过来果不其然许多老相识都热情上来打招呼。

  只是两口子越听越觉得不对劲。琇書網

  “蒲厌你真孝顺,你家里那台大彩电得不少钱吧?听说这玩意儿外面卖好几千,还有别的,大大小小得花个上万了!”

  “什么彩电?!”

  葛兰一下子叫了出来,说话的人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以为蒲厌是背着老婆给自己爹娘打的钱,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找借口走了。

  见人离开了,葛兰就没忍住上前扯了一把蒲厌:“蒲厌你给我说清楚,什么彩电?你这两年说赚不到什么钱,合着把钱给你家两老了是吧?邱邱上的这个幼儿园贵的要命,你天天说没钱,给你爹娘你就有钱了!”

  蒲厌自己也愣住了,他很清楚自己有没有给钱,他四年前被爹骂了一顿后又打了差不多一年的钱,只是儿子花钱多了后他就又胆子大起来了,刻意地时不时少打一个月钱,连老家那边电话都不接了。

  他疑惑烦躁极了,加快了往家里去的步伐:“我赚多少钱你不知道吗?哪有钱给他们买那烧钱玩意儿!问问他们就知道了”

  葛兰想着回去后看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也费力往前走,一路过来,怀中已经四岁的蒲邱半点路都没沾到。

  ……

  小留村只有一座学校,四个老师,三个老师从小学教到初中,不过整个学校也不到百人。

  倒不是小留村人不愿意送孩子上学,而是村里人本来就少,这两年去镇上县城打工的多了后,也越来越多儿童被带走了。

  林薇和冯建群是从城里来的支教老师,他们是从大学时期就志同道合的情侣,选择来支教纯粹是一腔热血。

  刚来到小留村时,整个学校只有两个年纪很大的老师,教着几十个年龄段不同的学生,做着渺小又伟大的事。

  小留村的孩子似乎天生充满野性,他们身上穿着叮当作响的服饰,穿梭在田野山林,麦色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看着他们的眼神既好奇又无所畏惧。

  两个老师告诉他们,现在的孩子们已经非常好了,以前逃课的逃课,打架的打架,整个学校乱作一团,家长们也没空管,要不是村长勒令必须送孩子读书,这些大人们怕是都懒得将孩子送到学校。

  林薇有些好奇,她觉得这些孩子们虽然看着很有野性,但也还算乖巧,一个不落在教室等着呢。

  哦,似乎还有个空位。

  年纪大的周老师笑了一下,“那是小留村的玛拉瑙。”

  “什么?”

  “用汉语来说就是神的孩子。”周老师面带微笑。

  ……

  小留村的玛拉瑙此时正从阿蛮家离开。

  阿蛮自觉已经没什么可教给她的了。

  她活了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如此有天赋的孩子,她甚至一度发觉,蒲夏便是传说里的生而知之者。

  “再见,我的孩子。”

  阿蛮站在枣树下目送蒲夏离开,雪白的发搭在肩上,向来肃冷眼里装着复杂的不舍。

  七岁的蒲夏已有绝世之姿,她脸上并没有过多孩童的稚气,不笑的时候清冷得像雪,让人爱而远之。

  她被蒲丛牵着,也清清冷冷地回应:“再见,阿蛮。”

  阿蛮与蒲夏眼神对视,幼小的蒲夏那清透得仿佛能穿透皮肉灵魂的眼神让她不由得一震,无比确认,或许蒲夏真的是云黎人的玛拉瑙。

  回去的小路上花草繁茂,蒲夏六岁后便不再让蒲丛背着了,但蒲丛依然坚持一日不落地接送着她。

  蒲丛的大手干燥而温暖,因为习惯认真听心爱的孙女说话,高大的他总是微微佝偻着。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肠梗阻去世了。

  但这一世蒲夏“学会了”用药,他和明月芳疼爱蒲夏,自愿当蒲夏的练手对象,完全没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身体好了许多。

  “阿公,阿蛮要死了。”他忽然听见蒲夏这样说。

  小小的娃娃这样冷静清晰地说出这番话是有些吓人的,即使蒲丛早已习惯了她的不凡早慧也不免被惊到了。

  停滞了几秒他还是没舍得训斥一声,只是轻声道:“夏夏不可以这样说阿蛮。”

  蒲夏没有再说什么,蒲丛的心还是沉了又沉,一路上只有蒲夏手腕的的银铃叮当作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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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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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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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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