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家的后院通现代>第146章 王培根的副业——还是老师
  阳澄湖公社中学的高一语文老师王培根王老师,最近很忙,但很充实。

  尽管现在还没有高考,但学校邵校长非常重视教育,所以抓得还是比较紧的。

  语文课是有早自习的。

  王培根一早就要出门,还把儿子小华、丈母娘家侄子宗明带上,到小学门口,看两个小子进校门后,自己匆匆到中学。

  先去食堂蒸饭,原来米是老娘事先洗好的,但到学校时,已经泡时间长了,加多少水把握不准,中午蒸出来的米饭往往很烂,不好吃。

  所以现在都是王培根自己洗米加水。

  等这些弄好,就匆匆进教室。

  两个班级,一般是同时语文早读,隔天政治、俄语早读,但王培根实在负责,或者叫他新做老师不敢轻易放松,两个班级轮流上早读,这样他就天天要早去学校。

  语文老师最苦的是批两个班的作文,一篇一篇看不算,还要提出修改建议。这活,就是资深的编辑来做,也没有教师手脚快啊。

  所以白天就是备课、上课、批作业,间或还要去隔壁乡镇学校请教老前辈,自己学校的高二语文老师的课也要去听——直把他忙的像个陀螺。

  但这还远远不是他忙的全部。

  现在他还有了“副业”。

  这副业一,就是家里两头神兽的学习。

  女儿聪明,但乡村小学教的实在有限,就是语文、数学,其它一概没有。

  这两门课女儿往往是考一百分,但也就是照着书本的内容而已,超纲部分,女儿就不知道了。

  这知识面实在是太窄了。

  所以小美学习起来很轻松,而在王培根看来,这就是浪费女儿的时间,这让人很心焦。

  所以,现在王培根给女儿的任务是每周背三首唐诗,量不多,小美记性又好,一天就能完成。

  王培根的想法,熟读唐诗三百首也就是两年不到点时间,到时候女儿可以写写作文、看学校图书馆的书了。

  (那时候,是三年级开始才写作文的)

  慢慢来吧。

  倒是儿子问题比较大。

  小华刚去上学时,就一个表哥认识,其他孩子都是陌生人。

  阳澄湖镇不大,这个班的学生除了镇上孩子,还把邻镇的两个村里的适龄儿童也招来了,这是组成这班级的三个部分。

  田泾村离镇不远,但比这两个村还是远了点,所以学生要五年级才到镇上读书。

  五年级时,村里的女孩子基本上不上学了,田泾村和另一个村再组成一个班级,成为五年级二班。

  小华刚去时,很是老实了一阵子。

  但他毕竟比小美小了两岁,姐弟俩从学拼音起就有差距了——小美先是领背《纪念张思德》,后就是领读领背拼音;而小华,他居然不会读。

  也不是纯粹不会读,小美读拼音,小华能写出来,但是叫他自己读,就是开不了口。

  这可把家里三个大人给急的。

  后世网络上各种父母因陪家里神兽学习而恨不得原地辞去父母职务的各种视频比比皆是,现在王培根就是这种心情。

  在学习拼音这段时间里,王家就是天天能听到小华的哭声和王培根的吼声。

  拼音过后,王培根又血压高了——女儿和村里孩子,写字不用铅笔,折了树枝,蘸了墨水写字。

  那字是惨不忍睹。

  问她为何这样做,家里铅笔一大把,为啥不用。

  小美回答得振振有词,说是为了融入集体——村里很多孩子都是这样的,为了省钱。

  哭笑不得的王培根,和老娘商量了很久,托了顾太爷爷,给村里孩子送了好多铅笔,才把这事给解决。

  这会冬天到了,小华又出幺蛾子了。

  他从家里拿了火柴,上课时,弹火柴玩,把前座女生的棉袄都烧起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人家虽然不是一家人合用一件棉袄,但女孩子确实只有这一件冬天穿的衣服啊。

  不说烧了个洞棉袄的罩衫算是毁了,就说人女孩子,当时可是吓得人都哆嗦了。

  这会小华狠狠地被爸爸打了一顿,妈妈和奶奶不仅不劝,还帮爸爸说要打狠点,让他长记性。

  小华哭的鼻涕泡糊了一脸,再三保证以后不干了,才免了皮肉之苦。

  自然,王奶奶又出了不少血:赔衣服不算,还买了点点心去人家家里赔礼道歉。

  小华调皮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王奶奶也搞不懂,都是王家的种,怎么儿子和孙子相差就这么大呢。

  “你爸爸这么大的时候,都快要帮家里换房了,你弟弟还是孩子性,除了贪玩,还是贪玩,唉……”王奶奶在孙女面前唠叨。

  小美在心里翻白眼,弟弟这样还不是你们给惯的,四代单传啊,都当宝贝宠着。

  嘴里却安慰奶奶道:“老话不是说了吗,一代尖一代蔫,代代尖,戳穿天。我们家每一代人都像奶奶你和爸爸这么厉害的话,不要戳穿天的,那可不得了了。”

  说得王奶奶也忍不住笑了。

  王培根为儿女的学习操心时,妻子顾花娥和外甥女田春花组成的学习小组,也是一周两晚,要王培根给上课了。

  这两个一个是没读过书的,一个参加过扫盲班,但基本还给老师了。

  两人基础差(简直是零基础),但学习劲头倒是挺足。

  王培根和女儿商量了一下,决定从基础教起,就是从拼音开始教起。

  这事小美主动领取了任务。

  家里买了一块小黑板,粉笔、粉笔刷等,都给准备好了。

  小老师小美正式上岗啦。

  第一天小美的学生是妈妈和表姐,第二次加了一个奶奶,第三次爸爸和弟弟也来了。

  弟弟居然说姐姐教的比老师清楚。

  嘿嘿,把小美给得意的。

  这天一早,小美还没起床呢,表哥陈爱国就来了。

  原来他拿到了考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不久就要去考试了。

  今天是来舅舅这里请教的。

  陈爱国高中毕业没多久,平时也一直看书没停过,对这次考试还是有把握的,但还是为了稳妥起见,来舅舅这里再请舅舅补补课。

  于是这天过后,王培根更忙了,而且下班后比上班时更忙。

  当然,等年底陈爱国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时,这份忙碌就忽略不计了。

  当然,这也是后话。

  这期间,王奶奶也功不可没,她除了在外孙来王家时给弄好吃的,还三不五时地送吃的到陈家去。

  (顺带说一句,1976年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明年1977年就要全国高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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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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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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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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