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手!”
“你怎么不放手啊!”xiumb.com
“别吵了,你们两个都放手!”
“你谁呀,你和他们两个一块放手!”
“你也放手,你们四个都放手!”
“…………………………”
“………………”
李缙的脑袋都快被他们给吵大了,这谁也不肯让步,争来争去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他不想被人拉去当什么女婿,没空陪这些人在这闲扯,所以便想挣脱出身子遁走,以他现在的身手,轻而易举就能做到。
可偏偏在这当口,有两个身材魁梧的官军,快跑了过来,这两个官军跑到李缙左右,也不言语,上手就把其他人给扒拉到一边去了,而后架起李缙便走。
李缙因这二人是官军,便没有反抗,怕的是惹来更大的麻烦,任由他们带走了自己。
这两个官军是来帮上司抢女婿的,先到的那几个抢女婿的人都知晓,这抢女婿,着重在这个‘抢’字上,谁抢到,就是谁的,没有道理可讲,抢不到,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在前方不远处,也就是抢女婿的中心地带,大街两旁有不少的酒楼茶肆,那两个官军架着李缙走了一段路,将他架进了一家颇为高档的酒楼,之后又架着他上了楼,将他架进了一间很大的包间。
这酒楼里的包间,当然是用来吃饭的,因此其内均会有一张用于摆放菜肴的餐桌,这间包间也不列外,里面也有一张餐桌,是一张方桌,这张方桌比一般的方桌,要大许多,一侧可以坐两三人。
但此时在面向门的那一侧,却横坐了六七人之多,这六七个人当中,有一人是中年男子,四十岁左右,身材修长,朗目疏眉,玉树临风,是个中年帅哥;还有个七八岁的男孩,是个肥头大耳的小胖子;此外还有一个十六七岁、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的姿色不俗,只是面带忧郁,也不知道在忧伤愁闷什么;余下之人,皆是三十岁朝上的已婚妇人,在古代,未婚的成年女性,也被唤作妇人,不过梳的髻,与已婚妇人不同,所以这结没结婚,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进了包间以后,那两个官军便放开了李缙,其中一个官军朝在座的那个中年男子施了个礼:“严大人,人带来了。”
“嗯,你们两个先退下吧。”严嵩点了点头,说完便看向了李缙,他在仔细打量了李缙一番之后,这才开口问李缙,“你多大了?”
多大了?问完了这个,是不是还要问我的职业和家世啊?原来这被抢了,也不是板上钉钉就能当人家的女婿了,还要过面试这一关啊!
李缙还不知道面前所坐之人就是严嵩,只知道他是个官,不然那官军也不会叫他严大人,当官的问话了,李缙这个草民怎敢不回答啊,他可不想节外生枝,招惹其他的麻烦:“还未到弱冠之龄,今年一十九岁。”
“读过书吗?”
“读过。”
“可有功名在身?”
“不才是个生员。”
“生员?可参加了去年的乡试?”
“未参加。”
“为什么?”
“病了。”
“如今病可痊愈了?”
“已然痊愈了。”
“你并非是本地人吧?”
“不才是外地人氏。”
“家中是何情形啊?”
“父已故,母健在,不才是晚生独子,已娶亲,还未育有子女。”
“……”严嵩一听李缙已然娶亲了,立马就不言语了,就算事急从权,他的女儿也不能嫁给人做妾啊。
Verygood,看来自己是不符合这个什么严大人的选婿标准啊,他要找的多半是未婚男青年,可自己却已婚了,如此一来,自己也就摊不上什么麻烦了。
李缙一身轻松地拱了拱手:“敢问这位大人,是否问完了,要是问完了的话,不才就…”
李缙的话还没有说完,在‘告辞了’这三个字将要说出口之时,有人出声打断了他的话,这打断他话的人,是那个少女,她的名字叫严蓁絮,是严嵩的二女儿。
严嵩是明朝著名的大奸臣,一直被后世批评诟病,但是他也留下了一段佳话,那就是他一生只有一个妻子,没有纳妾,夫妻两人二十岁左右结婚后,同甘共苦,一直恩爱相处了六十余年,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
在明朝,官员纳妾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攀升到一定的地位,不纳几个小妾,反而会显得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严嵩即使坐上了内阁辅之位,也依然没有纳妾。
因为严嵩一生忠于自己的妻子,没娶小妾,所以子嗣不多,他只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的大女儿已经出嫁了,夫家在京城;他的二女儿,即小女儿,就是包间里的这个忧郁少女严蓁絮;他的儿子叫严世蕃,也在这个包间里,那个小胖子、小男孩,即是严世蕃了。
坐在严世蕃身旁的那位姿色一般,脸上还有因小时候出天花留下的麻点的妇人,名叫欧阳淑端,她是严嵩的妻子、严蓁絮和严世蕃的母亲,她比严嵩年长一岁,和严嵩是同乡,她和严嵩定的是娃娃亲,和严嵩是青梅竹马,从小一块长大的。
其余在座的那三两个妇人,均是严家的亲属,类似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人。
这严蓁絮自打李缙进了包间,就一直在盯着他瞧,好像认识他一样,见他就要离开,再不说话就来不及了,因此便急切地开了口:“你叫什么名字,可是叫李缙?”
李缙闻言惊呆了,不答反问:“你,你怎么知道我叫李缙?”
严蓁絮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因为我见过你的画像。”
李缙对此很纳闷:“画像?在下又不是朝廷要捉拿的要犯,各地又没有张贴在下的画影图形,姑娘怎么会见过在下的画像呢?”
“是在书中见到的。”严蓁絮一面回答,一面站了起来,向身后走去,等转身走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包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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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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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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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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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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