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只要是你不扛着火筒火炮之类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瞎溜达,持一般的刀、剑、弓、叉是不会被抓的,当然了,像红衣大炮、神武大炮那些东西,普通老百姓也弄不到。
明朝的律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平民不可以携带武器,只是不允许私藏一定数量上的武器和铠甲,李缙出门带把剑防身,这很正常,根本没人管。
扬州,即扬州府,在南直隶境内,这个南直隶,是两京之一,是明朝处于南方、直隶于中央六部的府和直隶州的区域的总称,这个区域由后世的两省一市合并而成,这两省一市就是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换句话说,就是在明朝的时候,没有江苏和安徽这两个省。
南直隶与李缙如今所在的湖广相接壤,在湖广的东面,稍微偏北一点,从湖广北部的安6州到南直隶境内,并没有多远,不过扬州府在南直隶的最东边,去那里要横跨南直隶,这样一来就远了,要走一千几百里路。
骑马赶路,图的是省力,想要省时,那就得不断地换马,不换马,一天只能走一百多里路,度并没有多快,因为马不能连续跑,要是跑上一天,就是不口吐白沫死掉,第二天也站不起来了。
李缙和玉宁他们二人这一路上都没有换马,走得很慢,过了将近十日,才来到了应天府,就是后世的南京,南京再往东就是扬州了,距离扬州有二百多里路,一两日便可到达,不过他们两个却没有去扬州,而是留在了南京,因为正德帝来了南京。
南京,也就是应天府,是明朝前期的都,现为留都,这留都就是第二个京城,既然是京城,那当然有皇宫了,这南京的皇宫,是明太祖朱元璋建造的,是北京皇宫的蓝本,亦叫做紫禁城。
紫禁城的外围则是南京城,南京城内城周九十六里,有十三个城门,外城周一百八十里,有十六个城门,是一座极度恢弘、巨大的城池,城内不仅经济繁荣,文化更为昌盛,被称为官员摇篮的江南贡院,就坐落于其中。
李缙和玉宁边行边打听,途中一直在刺探正德帝的动向,得知正德帝到了南京,他们在进了南京城之后,便找了家不起眼的小客栈,长住了下来。
在住下后的隔天,玉宁一大早就出门,去找他那几个手下了,他那几个手下早已来了南直隶,现在应该是随着正德帝来了南京,因为他们要收集正德帝的消息,不跟着正德帝还怎么收集消息啊。
如果他们要是来了南京的话,就会在城中各处留下暗号,玉宁看到那些暗号,便能按图索骥,找到他们了。
在玉宁走后,李缙一个人待着,怪没意思的,就去逛南京城了,顺便想察看一下城中的道路,他没有骑马,也没有带佩剑,因为皇帝来了,南京城内管的比较严,你如果带武器上街,一准儿会受到盘查,就如进城之时一般。
他空着手,徒步,漫无目的的,在南京城的内城之中闲逛了起来,他东瞧瞧,西看看,一溜达就是小半天,走了许多路,也没觉得累,毕竟身体素质不一样了,比原来不知要强壮了多少,不但如此,他还长高了好几厘米,连胯下男人的物件都跟着长了,还有,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好了,又白又透,甚至比女人的皮肤还要好!
李缙不累,但是却饿了,到了晌午,他找了家人不多的小饭馆,进去要了两个菜,几碗米饭,海吃了一顿,他现在的饭量见长,觉古道人说成为了完人,便不需要吃饭了,按这个逻辑来说,他的饭量应该减少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反而增加了。
吃完了饭,李缙结账出了饭馆,在内城中继续游荡,走来走去就来到了一条级热闹的街道,这条街道的路面十分宽阔,道路两边店铺林立,路上行人如织,比他之前到过的那些个街道都要繁华。
李缙抄着手,走进了这条街道,一边左顾右盼,看两边的店铺,一边前行,走了一段路,他忽然看到前方有不少人在拉人,而且是强拉,不管你愿不愿意,拽着你就走,但却是有选择性的,也不是见人就拉,他止住脚步,瞧了一会儿,这才瞧明白,原来是专拉年轻男子!
这又是什么鬼?哪家青楼妓院这么牛B啊,居然在大街上疯狂拉人,都没人管的吗?咦?不对啊,要是青楼妓院拉客,这拉客的人,应该是那些龟公和女支女才对啊,怎么会是一些个家丁、仆人,和寻常人家的百姓呢,这太奇怪了?xǐυmь.℃òm
李缙因为好奇,拦住了迎面走过来的一个妇人:“这位大姐请留步,恕我冒昧,敢问一句,前边儿这是…?”
那位三十几许,长得还算可以的妇人,拎着个菜篮子,看样子是来买菜的,她瞅了瞅李缙,眼睛一亮,也没答李缙的话,扭头扯着脖子,喊了一嗓子:“抢女婿的快来啊,这有个长得好的!”
晕!你非得用这种方式告诉我生了什么事吗,你喊个毛线啊!
李缙咧了咧嘴,在知道了这是在抢女婿之后,他转身就想闪人,可是那个妇人手疾眼快,一把就拽住了他的手臂,把他给拖了回来。
有没有搞错啊,你拽我干嘛啊,人家抢女婿,关你啥事啊!
李缙皱着眉头,看了看那个妇人拉着他的那只手,又看了看那个妇人,示意让她放手。
那个妇人瞅着李缙,无动于衷,一点也没有要放手的意思。
李缙也不能跟她动粗,毕竟她是个女人,只能无奈地说:“我已然成亲了。”
那个妇人笑了:“那有什么关系,就冲你这相貌,愿意给你做妾的姑娘就少不了,要是真能讨到一位如花美眷,你可千万别忘了谢谢我啊。”
李缙感到很无语:“……”
就在这时候,抢女婿的人到了,也没有很多,只有四五个人,他们离得比较近,听到喊声就跑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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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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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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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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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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