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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烈日乌云刀>第三十六章 酒楼怪客
  牛犊先听了,立刻站起来道:“那我现在去问他,羊咩咩在哪里?”

  第一翻墙忙止住牛犊先,道:“牛大哥,且慢,你这样贸然去问,会害了我!”

  牛犊先道:“兄弟,我怎么会害你?”

  第一翻墙道:“牛大哥,你想想看,你若去问他这一件事。他必然问你是怎么得知这事的。你就会说是我躲藏在九凤楼的衣柜中偷听到的,对不对?”

  牛犊先道:“没错啊!不就是这回事吗?”

  第一翻墙道:“你再想想,若让他知道是我偷了他的包裹,你觉得他会怎么对我?”

  牛犊先想了想,道:“他很可能会杀了你。”

  第一翻墙道:“那牛大哥觉得我打得过他吗?”

  牛犊先道:“你打不过他。”

  第一翻墙笑道:“这不就完蛋了!”

  牛犊先道:“什么玩意完蛋了?”

  第一翻墙道:“那样的话,我完蛋了。你看,他要杀我,我又打不过他,你也打不过他,这不完蛋了吗?”

  牛犊先终于坐了下来,道:“既然这样,那我不去问了,还是自己去找吧!”

  第一翻墙道:“牛大哥,你放心,我去问。只是你让我想想该怎么去问。”他突然一拍大腿,到:“我倒想起一个法子,只是不太高明。”

  牛犊先忙问道:“是什么法子?”

  第一翻墙道:“我这个法子,就是我假装成没头苍蝇,露出很着急的样子,说杨雨丝是我的妹妹,在这酒店中挨个去问。”

  破堂和尚笑道:“这法子虽然一点都不高明,但的确也是个好办法。可以令这个人不起疑心。”

  牛犊先道:“那你快去问!”

  于是,第一翻墙站起身来,故意大声的叹了口气,提高了声调,装出一副哭腔,自顾自含含糊糊地说道:“哎呀!天哪!只可怜我的妹妹杨雨丝啊,跑到在临江府来找人,人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一伙没天良的人拐走了,只可怜家中老父母,不见了女儿,着急得眼泪长流,茶也不思,饭也不想,觉也不睡,只顾要去寻死觅活……如果有哪个好心的人看见,能告诉我,我的妹妹杨雨丝,到底在哪里?我虽然并不富有,但是也会倾尽全力感谢……哎!有谁会见过杨雨丝吗?”

  第一翻墙一面说,一面站起身来,果然先走到身旁的一张桌子旁。

  这一桌坐着四个衣着华丽风度极佳的年轻男子。

  第一翻墙用手遮着眼睛,过来问道:“四位公子,请问你们看见过一个叫做杨雨丝、一个叫做小诗的女孩吗?”

  那四个摇了摇头,有一人说道:“我们没看见。”

  第一翻墙又来到一张桌子前。

  这张桌子却坐着三个装束奇异的人。

  只见坐在上首的一人,如果不看他的头发,倒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皮肤白皙细嫩,只是这头发也太奇怪了,这人将脑袋两侧都刮了个精光,只有中间脑门上有头发,而且还全都是白发,并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就如一条毛毛虫趴在光皮葫芦上,他的左耳上钉着一个巨大的银环,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奇形怪状,是一件五颜六色的布匹拼接而成的衣裳。琇書蛧

  这个人的装束虽然怪异,却不自觉地透漏着一种奇特的威严,令人不敢侵犯。

  另外一个似乎是一个女真人,留着阴阳头,将头上前半部分头发剃掉,后半部分又编成一条长发辫,垂在脑后,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虽然干净,也十分怪异,红衣绿裤,又到处都是破洞。

  又有一个,从她细腻的皮肤、清秀的眉目来看,似乎又好象是个女孩,头上长发,编织成无数黑色、红色、绿色、黄色的小辫,拖在脑后。这个人的嘴角,也时常都带着一丝奇特的笑意,似乎一直都很得意的样子;浓眉下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时刻透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野性,这种野性看起来就如一匹根本就无法驯服的狼;这个人里面穿一件十分宽大的蓝绸布衣裳,外套着一件窄短的黑色小袄,小袄上密密麻麻都是银色铆钉,整个看起来就如同戏台上的小丑一般滑稽。

  第一翻墙见了这样的三个人,吃惊不小,但也还是走过去问道:“三位公子,请问你们见过一个叫做杨雨丝、一个叫做小诗的女孩吗?”

  这三个人连头都没有抬,只有那个剃着阴阳头的人摇了摇头,算是表示回应。

  第一翻墙无奈,只得一桌桌问了过去,终于来到了谢独鹰的身旁。

  谢独鹰头也不抬,连看都没有看第一翻墙一眼。

  第一翻墙也问道:“请问这位兄台,您见过杨雨丝与小诗吗?”

  第一翻墙想,这个谢独鹰肯定会说,自己是见过杨雨丝与小诗的,而且这两人还是自己救出来的。因为事实正是这样的。江湖中早已传闻金凤宫高手如云,一个刚刚步入江湖的青年剑客,如果能够在金凤宫来去自如,必然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炫耀显摆的机会的。

  可是令第一翻墙失望的是,当他问出这句话后,过了很久,直到谢独鹰慢慢地将碗中的米饭一粒粒扒进嘴里,才将碗放在桌上,又将筷子架在碗上,抬起头来,只盯着第一翻墙看了一眼,冷冷地说出四个字,道:“我没见过!”

  第一翻墙吃了一惊,这人明明见过,怎么会说他没见过?难道不是他?或者是他已看出了什么?

  第一翻墙碰了个钉子,但也不好明说,心里气恨恨地,拍了拍谢独鹰的肩,说了声“多谢!”又转身来问了几桌客人,才又走到牛犊先等人桌旁,又变得笑眯眯的,轻声道:“我们也吃饱喝足了,现在就走吧!免得叫人看出起疑心。”

  四人下了楼,结了帐,走出那酒店来。

  第一翻墙叹道:“这个谢独鹰果然是个难以对付的人,他最难以对付的一点,就在于这个人竟然完全没有同情心。”

  破堂和尚笑道:“也许他只是个守口如瓶的人。有些人,他若自己不想说的话,无论你怎么去问他,都是问不出来的。”

  第一翻墙道:“看来他真是个守口如瓶的人,现在我们也只得放弃找他去问情况的这条路子了,还是需要自己去寻找线索。”

  破堂和尚道:“现在看来也只能这样。而且很可能,这个谢独鹰现在也根本就不知道杨雨丝与小诗在哪里,他救她们出了那九凤楼,就已分道扬镳。”

  第一翻墙:“你说得对!像他这样的人,收钱杀人绝对不会替人埋尸,收钱救人当然也绝对不会有这个好心再去关心别人的下落。”

  说完,便从怀中掏出一玉佩,放在阳光下看了看,忍不住称赞道:“这倒是个好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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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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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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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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