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才放心大胆地出门,去地里摘菜。
这个季节,已经算是初冬,地里的蔬菜样式比夏季要少了许多,只有几样不太怕冷的蔬菜。ωωω.χΙυΜЬ.Cǒm
苏影准备好好给爹爹做一顿早饭再回县城。
已经想好了,就做个菠菜蛋花汤,再做个卷心菜炒肉片。
说是卷心菜炒肉片,更不如说是卷心菜炖肉片,炖的时间长一点,卷心菜的苦味就会减少许多,而且会增加些许甜味,配上炖的软烂的肉片,味道就会更鲜美。
再加上热乎乎的菠菜蛋花汤,肉蛋菜全有了,营养也更全面了,对爹爹的身体也更好些。
苏影考虑觉得自己考虑的还算周全,一路哼着小曲儿就到了菜地。
为了早些去县城,她特意早起了半个时辰。
这时候,整个村子都没多少人出门,全都窝在家里猫冬呢。
只是她没想到,等她到了菜地,却发现张大勇正站在那里发呆。
不好的记忆一下子涌了上来,苏影整个人都不好了,扭头就往家走。
“站住!”张大勇把人叫停,眼瞅着就要过来。
苏影撒丫子就往回跑。
她打不过张大勇,反抗也反抗不了。
除了躲,别无他法。
可就算如此,她依然逃不脱他的手掌心。
“为何要跑?”张大勇眨眼地功夫,就把苏影禁锢在怀里。
苏影咬牙,狠狠一跺脚,张大勇便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她。
钻心的疼痛,从脚趾处传至全身。
比脚痛更严重的,是他的心痛。
“你就这么恨我?”他嘶嘶吸着冷气,缓解着脚痛带来的不适感,见苏影一直背对着他不回应,他又问道:“难道你,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了?”
伊人依旧沉默相对。
张大勇叹了口气,伸出拳头,手掌慢慢放松伸展,一只墨绿色的棉布荷包,就暴露于人前。
“还记得这个荷包吗?”
他要唤起眼前人的记忆,以试图唤醒五年前她对他的情谊。
那只旧荷包,虽然看着就年头不短了,但却被张大勇保护的非常好,没有任何破损,只有被人反复抚摸过的痕迹,甚至都快包浆了。
苏影一见荷包,果然想起了许多往事。
当然,都是原身记忆深处的往事。
五年前,得知张大勇要应征入伍,原身就跟邻居王芸学习针线,临时抱佛脚学的针线活,肯定是不精致的,荷包上的针脚也缝得歪歪扭扭的。
当时她,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居然克服了内心深处的羞涩,就在这颗梨树底下,送给了张大勇。
连带着这份回忆一同被记起的,是张大勇临出发前,去县城做了半个月的扛包工,十几岁的小身板,每天背着一二百斤重的麻袋,腰都被压弯了,干了半个月,换来六百个铜板的工钱,他全交给了苏文海。
苏影还记得那一天,爹爹手里攥着张大勇的血汗钱,心疼得老泪纵横,可张大勇却拍拍胸脯,像个没事人一样安稳他。
“大伯,我力气大着呢,这活儿根本不算什么。你放心,等我当几个月兵回来,身体就会更强壮,会挣更多的钱给你看病,给你养老。”
在那之前,张大勇就已经干些重体力活挣钱了,不过挣来的钱都被他爹和后娘要了去,说是要补贴家用。
后来朝廷征兵,张大勇替他爹去应征,临出发前这半个月干苦力活挣的铜板,他爹就发了善心没问他要。
苏文海哪能要孩子的血汗钱,不仅没要他的钱,还把自己从牙缝里省出来的一两银子,连张大勇给的那六百个铜板一起,又偷偷塞进了他的行礼中。
送张大勇出发那日,苏文海才把银子的事告诉张大勇,说是穷家富路,让他在路上别苦着自己。
张大勇笑着说知道了,随后含泪离开。
等苏文海回到家才发现,那装着银子和铜板的布袋子,居然在自己的床上放着。
竟然早被张大勇发现了,还留给了他们父女俩。
而张大勇自己,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就随大部队出发了。
原身苏影,这五年来,每每想到这事,就心疼难受得落泪,也更加坚定了自己要等张大勇回来的决心。
哪怕张大勇战死,永远不能回来,她都愿意以未亡人的身份,终身为他守贞。
所以知道自己可能拒绝不了癞子时,急怒之下,几天的功夫就没了性命。
她是真正做到了为张大勇守身如玉。
可惜,现在的苏影,并不打算继承原身的遗志。
因为,喜欢张大勇的,只是原身,而不是她。
张大勇逼她,又有什么用呢?
苏影想着,总有一天,她要把事实真相告诉张大勇,也不枉原身和他生死相爱一场。
但是,决不能是现在。
她不敢想象,当张大勇知道她不是原身时,会不会把她杀了祭天。
“想起来了吗?”张大勇见苏影不说话,又拿着荷包在她眼前晃了晃。
“一个破荷包而已。”苏影一副敷衍的口气,“要是你喜欢,我多给你做几个也不是不可以,毕竟我现在的手艺,要比之前好多了,绝对做的比这个精致。”
“苏影!”这不是张大勇想要的答案,他也知道这个女人是故意答非所问,但是他,却拿她没办法。
见张大勇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苏影便飞速地跑去地里,随便撸了一个卷心菜和几颗菠菜,又扽了几颗小葱,准备回家做饭。
“苏影!”
张大勇再次把人叫住,却并没有像刚才般对她无礼,只是告诉了她一件事。
“昨晚,我和左承易去看沈默,只是悄悄偷看的,并没有惊动沈默和他爹娘。沈默到现在,也不知道我们去看过他,更不知道他的身份。”
这下轮到苏影诧异了。
“沈默什么身份?不就是沈二叔的独生子吗?”
张大勇什么都知道,但是他,什么都没告诉过苏影。而苏影,根本不可能知道沈默的真实身份。
想了想,还是决定先瞒着。
毕竟,这甚至是可以诛三族的祸事。
“是啊,他是沈二伯的独生子。”张大勇点了点头,“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和成国公的庶孙长得一模一样。”
“就是因为这个,你才把左承易带去见他?”苏影简直无语,“真是有病。”
张大勇终归是没有做任何辩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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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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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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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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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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