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永修面目狰狞,嘶声历喝,“你满脑子都是你那兄弟曹庆,你去那里,去那几十万英魂那里去告诉他们,除了曹庆,他们都不配做你马三斤的兄弟,他们都该死。”
“去啊。”
陆永修的声声历喝,如同一柄重锤,狠狠击打在马三斤胸口,打的他心脏抽搐,钻心的疼。
他身旁的那些士兵也一个个觉得喉头发痒,心脏被人攥住了一样,异常难受。
因为那些铁箱子的主人,有不少是他们是认识的,也有同乡,还有相当一部分,曾经是他们脚下这座高台上的人,就死在他们眼前。
这是他们心中的痛点。
陆永修狞声喝道:“你总觉得是曹庆用命救了你,就是为了让你活成这个样子?你现在这幅样子,对得起他吗?”
马三斤低下头去,肩膀微微颤抖。
陆永修不为所动,又道:“我告诉你,要是曹庆知道你现在这副模样,他的棺材盖都合不上。”xiumb.com
马三斤忽然浑身剧烈颤抖,言语中带有哭腔,“我也不想的,可是想到曹庆死了,我就难受得要死。”
在陆永修的示意下,按住他的几名士兵,松开了手。
马三斤一下子坐在地上,双手抱头,胸口剧烈起伏,“那天你们走后,那头虎妖摸上高台,我根本不是对手,曹庆为了救我,抱着那头虎妖,跳下了城墙。”
“那天他抱着那头虎妖,站在城墙边上一边笑,一边哭。”
马三斤浑身颤抖,不断抽搐,“他就看着我和我说,说,‘三斤啊,我要死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我娘每年霜降都会给我寄一套棉衣,你要替我收了,还有每年秋末,我都要回家帮我娘收割油菜,我以后怕是不能去了,以后你就替我过去,她要是问起我,你就说我忙,没时间回去,不要让她知道我死了。’他说完这些,就跳了下去,我再次看到他,他就成了一堆肉泥。”
啊、啊!
仿佛回忆起一些痛苦往事,马三斤抱着头,口中压抑着宛若野兽一般的嘶吼,“他不该死,死的该是我才是,该死是我才是。”
陆永修看着马三斤,眼中有泪光闪过,他抬起头,努力不让泪水流下眼眶,
那些士兵,也是一个个双眼泛红。
他们也有兄弟,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到哪一天,没人比他们更能感同身受。
片刻后,马三斤的情绪稍微平静,他抬头看向陆永修,面容扭曲,“自从曹庆死后,我每年都会替他收一套棉衣,会去他家乡一趟,帮他母亲割油菜。”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钻心的疼。”
马三斤满脸涕泪,也不去擦,指着身边士兵继续说道:“你说我除了曹庆,不把任何人当兄弟,事情不是这样的。”
“我不是,而是不敢。”
“我是怕!”马三斤压制着情绪低声嘶吼,“我怕和他们真成了兄弟,未来某一天,我每年要收的棉衣又会多上一套,要去的地方又多上一个。”
马三斤说完,低下头去,肩膀颤抖,小声哽咽,然后哽咽声逐渐变大,变成嚎声大哭。
仿佛宣泄着这些年所受的委屈。
他的身旁,那些汉子一个个再也憋不住满脸泪水,他们蹲在马三斤身旁,不停的抹着眼泪。
陆永修脸上也有泪水划过,不过被他憋了回去,他一把抹掉头上的浓痰,骂骂咧咧道,“真他娘的脏。”
“陆校尉,俺憋不住了,要松手了。”
就在这时,一道粗矿的嗓音自一旁响起。
众人循声望去,发现程牛满脸涕泪,面容通红,一直拉着弓弦的手臂,不断颤抖,显得格外滑稽。
噗…
有人轻笑的一声,原本悲伤压抑的气氛,消散了不少。
程牛再也撑不住,松开了手。
嗡!
伴随着一道嗡鸣声,一道恐怖的气浪,自弓弦射向远方,一道巨大的声响,在夜空回荡。
……
高台下方。
林夕向炸响处看去,那里是巨石崩飞、翻滚的场景。
林夕回头望向高台,那里还回荡着弓弦震动的‘嗡嗡’响声,其中夹杂着嚎声大哭声。
声音很是压抑,仿佛宣泄着多年的情绪。
夜晚很是安静,台上诸人的声音也很大,外加上修行者感官又极为敏锐。
因此虽然没有上去,林夕却也将上面的动静,听了个一清二楚。
不仅是他,高台附近的不少人都听见了。
距离林夕不远处的一名士兵,此时正摩挲着身旁空处闲置的一柄军刀,神色伤感,不停抹着眼泪。
他的身旁,是一杆旗帜在夜风中飘扬,烈烈作响。
旗帜下方有人就着火把在读家书,也有人正在眺望着远方的家乡。
很显然,他们也想到了一些故人,在思念家乡。
“哎!”
林夕叹息一声,神色有些复杂。
曹庆只有一个,马三斤也只是个例,可他们的事情却算不得特殊。
整个静州边军每年都要死那么多人,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失去袍泽,失去兄弟,也有很多人会失去他们的儿子。
林夕神色中闪过一丝悲伤,抬头望向大泽山,那里山高林密,妖兽肆虐,可却没有一头越过这座城墙。
这一切,都是静州边军,每年拿上万条人命换来的。
这代价,真的好大…林夕内心刺痛。
他回首望向东方,那里灯火已熄,为数不多还亮着火光,应该是来时那条满是妓院的街道。
或许还有几个大腹便便的老男人,在那里徘徊。
再往东,是繁华似锦的内城,那里或许还有一些穷人在街道徘徊,身形畏缩,眼神卑微。
再往东,便是城东,以及更远处参差林立的房舍,里面有辛苦织布、纳鞋,尚未休息的女工,有酣睡在炕上的孩童,也有坐在院子里,与妻子讨论来年收成的老农,以及点着烛火,翻阅书籍的读书人。
想着来时一路的见闻,林夕释怀了。
这世道虽然有很多不足,有着小部分为富不仁,自认高人一等,罪该万死的混蛋。
可大部分,还是对生活充满憧憬,努力生活的普通人。
能够守护他们安稳,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都值得!
直到此刻,林夕才算真正理解了这些静州边军,理解了他们明知是死,也不愿意退走的行为,也终于知道了是什么,支撑着那些神弓营的将士,一直情绪紧绷,执守高台。
林夕不由想起少年时候,一个叫白芷安的好友,曾做过的一首诗。
残躯饲安稳,热血染太平。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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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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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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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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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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