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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好男人?我装的>第 108 章 狗血文里的渣男贱女(完)
  自从那天离开后,女主再也没来偶遇,周子清轻松不少,心想对方应是被自己狗怕了。

  正好千盼万盼的养兄男配入京,周子清直接把女主扔给对方。

  镇北候在京城是有府邸的,只是常年不住人,此次养兄男配入京,住得便是京城的镇北候府。

  养兄名叫钟楚陵,入了京不见陛下只见肃王很是惊讶,不过心上人死而复生让他顾不上考虑这些。

  不提女主见到养兄是如何的委屈流泪,诉说衷肠,养兄是如何的感同身受,心疼安慰。

  周子清私下见了这位传说中的养兄男配,英姿勃.发,身上带着洗不去的血腥之气。

  同样带过兵打过仗,他对这位养兄很有好感,相邀着一起去打猎。

  相邀打猎的山不大,但山上的活物不少,大部分都是些野鸡野鸭,撑死了来头野猪,危险性不大。

  毕竟这次打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打猎,而是为了结盟,周子清对镇北候手里的二十万兵马很是眼馋。

  在不确定女主后续是否跟仁宗搭上茬儿,毕竟仁宗一直在偷偷寻找她的下落,为了不让镇北候成为仁宗的助力,周子清更希望这位备胎养兄跟女主在一起。

  周子清根据动物的脚印判断出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在上面用绳子设置圈套,就是用绳子做成一个活套,调整到比猎物头大的大小,固定在小路旁边的树枝上,隐蔽好再固定好另一端。

  这样做好的活套等猎物头部钻进去后会挣扎,越挣扎越紧,最后被勒死。

  周子清为了以防万一还多下了几个套,现在只等动物上钩。

  等待猎物上钩的过程中,周子清闲得跟钟楚陵唠嗑,向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女主,并且等他登基还会给女主换个身份给他们赐婚,如此一来对女主情根深种的仁宗就是钟楚陵的情敌,有钟楚陵在,镇北候的二十万大军就不会偏向仁宗这边。xǐυmь.℃òm

  钟楚陵有自己的考量,从女主嫁给肃王就能看出,镇北候没想过要把女儿嫁给他。

  若是自己帮肃王登基,赐婚圣旨一下,义父再不满也得听令。

  为了心上人,钟楚陵觉得这笔买卖非常划算。

  要不说爱上女主的人都降智呢,周子清成功拉拢到钟楚陵,在一个月后拿着仁宗亲笔写的禅位诏书,名正言顺地登基。

  太后非常惊讶,想不通为何大儿子要把皇位传给小儿子。

  周子清对此解释道:“母后不用担心,传来传去登基的都是你儿子。”

  太后被哄得笑眯眯,觉得自己才是最大的赢家。

  而对待失意的仁宗,周子清则是不要钱的鸡汤往下灌,安抚道:“反正江山都姓周,咱俩谁做皇帝都一样。”

  仁宗:我特么心态崩了!

  到底还顾念着一点兄弟情,看着皇兄事业失意,总不能让他情场也失意,便派人撮合让他与女主二人相遇。

  果然,与女主重逢后他就再也顾不上皇位不皇位的了,每天守在女主身边,因为他发现心上人身边还守着一匹居心不良的狼。

  钟楚陵对此暗自磨牙,再次庆幸自己把宝押在了肃王身上,不然就凭眼前这个前任皇帝的叵测居心,毓秀妹妹肯定不属于自己。

  想到这儿,他就迫不及待地上书,提醒周子清别忘了约定,该赐婚了。

  而钟毓秀这头,一边说着“她的心她的人只属于肃王”,一边心安理得享受着两个男人对她的好,笑看两个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做一朵冰清玉洁的白莲花。

  周子清清楚她的心不在自己这里,被他狗过的女人绝不会再看上他。(得意)

  她说这话只无非是为了引起男人的征.服.欲,就像她曾在自己面前说什么“恩断义绝”一样。

  认真你就输了。

  但他不能让女主一直这样说,不然钟楚陵和仁宗把他当作假想敌,合起伙儿来收拾他怎么办?

  于是周子清趁他们在谈情说爱你来我往虐.身虐.心之时,一点点将钟楚陵手中的兵收拢,而后找了个玩忽职守的借口,将钟楚陵贬为庶民。

  情敌事业落败,仁宗最是高兴,但他没高兴多久就发现自己这个禅位皇帝被封为“逍遥王”的封号不好使了。

  身边的两个追求者都成了平民,钟毓秀当然不甘心,但勾引周子清是万万不敢想的,于是便想着回边疆找她爹镇北候。

  她走,钟楚陵和仁宗两个跟屁虫当然也要跟着走。

  钟毓秀同时握住二人的手,难过道:“我不想你们为了我再闹下去,爱我并没有错,你们只是情不自禁,周哥哥和义兄都是我心中很重要的人,伤害谁我都不愿意,所以答应我,做一家人好不好?”

  两只舔狗不愿见女神为难,当即对视一眼,答应道:“好,从此以后我们就一家人。”

  接着二人在钟毓秀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携手去往边疆。

  周子清当然不可能让他们如此轻易离开京城,离开他的视线范围,派人将他们三人控制在一座破落院子里,重兵把守,让他们三人尽情地“情不自禁”,做异父异母的一家人去吧。

  处理好这件事,周子清送信告知镇北候他女儿没死的消息,钟毓秀和钟楚陵留在京城相当于人质,深层意思就是告诉镇北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镇北候镇守北疆,周子清这边可以放心对付西边的蛮夷。

  想起原主那一世,西边蛮夷趁仁宗荒废国政,一举侵入国都,烧城抢掠,屠杀数十万百姓,毁了数千年的历史文明,他就生气。

  现下在他的治理下,兵良马肥,何不趁此灭了蛮夷?

  相比于仁宗的庸治,周子清当皇帝更加铁血强硬,朝堂就是他的一言堂,帝王制衡之术下,权臣在他这里是不存在的。

  因此他挑起战争,大臣们别无二话,只默默准备战事后备。

  莺莺现如今已经是个成熟的医者,听说要打仗主动请缨当军医。

  周子清半点不因她女子的身份轻视,反而因为她有了目标而欣慰,当下准了她的要求。

  莺莺:鹅鹅鹅,又能看小哥哥腹肌喽~

  周子清称帝的第四年,蛮夷之地尽归国土,收拢了一大片土地和臣民,为了治理这块贫瘠的土地,周子清派遣商队去寻适应瘦田的农作物,确保不让人饿肚子,同时遣人过去教化这群蛮夷,用文化软实力潜移默化改变蛮夷之地。

  镇北候死后,周子清接过兵权,至此终年,兵权始终牢牢掌握在他的手中,在他治理下,海清河晏,盛世太平,后世称之为“铁血帝王”。

  此刻,尚不知后人对自己评价的周子清兢兢业业坐在勤政殿,为了天下百姓整日殚精竭虑,励精图治。

  突然后悔当皇帝了,舒舒服服当个纨绔它不香吗?

  一想到自己在工作,被圈.禁的那三个人谈情说爱多舒服,他心里顿时就不平衡了。

  要不是他们在原主那世光顾着谈恋爱不干正事儿,自己何至于当这个劳碌的皇帝?

  传唤宫人吩咐道:“去,让他们自给自足,朕可不养闲人。”

  圣旨一下,被关起来的钟毓秀三人拿起了锄头刨地撒种。

  听回来的宫人讲述他们劳动的场景,周子清这才觉得自己气顺多了。

  又听说莺莺在军营里当军医忙得浑身乏术,他这心终于平衡了。

  忙好,忙点儿好,这四人都忙起来就顾不上惹是生非搞事情。

  ……

  乡野田埂间,钟毓秀挥着锄头刨地,尽管手臂已经酸得不得了,却仍不敢停歇。

  因为一停歇,身后就会有盯着宫人挥着鞭子,像是在赶驴一般抽。

  想她镇北候嫡女,亲封的肃王王妃,何时受过这样的罪?

  汗水顺着额头滴到眼睛里,刺激得微眯着眼,半点儿没有往日的贵女气度。

  就这么一停顿,身后的鞭子很快跟上。

  疼痛如期而至,被打的地方火辣辣的疼,钟毓秀不敢出声,加快了挥舞锄头的速度,掌心的水泡都磨烂了。

  旁边并行挥舞锄头的两个男人好似没看到女神受伤,麻木地重复着刨土的动作。

  劳动结束后,三人总能喘口气。

  钟毓秀领了今日的午饭,一个馒头一碗稀饭,坐到屋檐底下乘凉。

  很快两个男人也领了饭食过来。

  钟毓秀朝他们伸出自己的手,“你们看,水泡都磨烂了。”

  同样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仁宗疲惫地眨眨眼,有心无力道:“再忍忍吧。”

  这方面还是钟楚陵更懂些,安慰道:“等它好了就成茧子,有了茧子手就没那么容易破了。”

  钟毓秀抹抹眼泪,“我想我爹了。”

  仁宗大口大口吃着馒头,不见一点嫌弃,心道我还想我的皇位呢。

  钟楚陵没说话,沉默着摸摸她的头。

  半晌,钟毓秀平静下来,看着两个男人,“还好有你们陪我。”

  仁宗咬馒头的动作一顿,钟楚陵也收回了自己的手。

  “开工了!别想偷懒!”不远处传来看守宫人催促的声音。

  钟毓秀赶紧喝几口稀粥,放下碗跑过去,生怕晚了要挨打。

  两个男人落在后面,彼此对视一眼。

  后悔吗?

  也只有自己知道了。

  ……

  杂乱的军营里,莺莺欲哭无泪地看着满屋子哀嚎的病患,不是缺胳膊就是断腿,毫无美感可言。

  再加上士兵们出行在外,洗澡是个问题,汗臭跟脚臭味交织在不大的屋子里发酵,味道着实销魂~吐息之间还有伤口腐败的难闻气味,效果堪比臭气弹。

  忍着恶心处理了一个又一个伤患,她终于忍受不了,向军营里的老军医请求离开。

  军营里缺大夫,这时岂能放她离开,老军医很干脆地拒绝了她的请求。

  失魂落魄地回到伤患帐篷内,看着良莠不齐的病患们,莺莺还是不肯相信,她八块腹肌人鱼线的小哥哥呢?这跟上回的不一样啊!

  灰头土脸的莺莺还不知道自己是被周子清给耍了。

  周子清:不这样你能屁颠颠随军当军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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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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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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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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