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命王臣>第169章:沈双
  沈双此人,真是老天赏饭吃。年纪轻轻就天赋异禀,身形速度极快,再练几年暗器,就成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杀人魔。

  沈双此人,也是个被人遗弃在乡里大地主家门口的弃婴。老地主发了个善心,收养他,看他长得如同瘦猴,就给他起了个贱名儿叫阿猴。

  阿猴三岁时,老地主的孙儿出声,是一双龙凤胎,老爷子高兴,就给阿猴改了个正式的名字,冠以地主家的姓,叫沈双。

  等到沈双长到六岁,就在地主府上当小姐少爷的侍童。做的是一些轻松的活计,也会讨老地主欢心,过得还算不错。

  沈双七岁时,老地主死了,新主子不喜欢沈双这副饿死鬼的样子,觉得有他在家里看着破财,于是给儿女挑了俩水灵灵的新侍童,把沈双打发去干脏累活。

  沈双又瘦又小,根本干不了重活,因此时常拿不到工钱,每个秋冬都险些饿死。他心里有怨恨,也学会了小偷小摸去换钱,先是偷鸡蛋,随后是偷碎银子,偷主人和姨娘们的珠宝。

  这个恶劣的行径被新来的侍童发现,他们蹲守在沈双的破屋子里,嘲笑着沈双的丑陋。威胁沈双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否则他们就添油加醋,叫主人打死沈双。

  沈双原本就对这两个侍童怨恨至极,如今又被这样威胁,愤恨和嫉妒充满了他的脑海,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两个侍童已经被他残忍地杀害,鲜血顺着木头缝淌出屋子。

  沈双吓坏了,然而心中又升起一股奇妙的快乐,这些漂亮的人,原来杀死他们是这样美妙。美丽的人都该死。

  在其他人发现这起凶杀案之前,沈双逃跑了。他偷光了一个粗心大意的姨娘的珠宝首饰,从墙角翻出去,没命地疯跑。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跑得这样快,这样好,如一道疾风似的。从前从没有人知道这一点。

  他想要卖掉那个姨娘的首饰,但他着实不像个有钱的模样,典当铺子的人起了疑心,报了官府,将他抓起来,首饰也被充公。

  很快地主的人就指认了他,他杀害侍童的人被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了,人们都晓得他是个可恶至极的杀人魔,大家都催促官服杀了他。

  沈双趁着狱卒押解他的时候,用藏在袖子里的石片将人杀害,随后跑掉了。

  他逃出去老远,到一个新的地方去给人杀人卖命,主顾看上他的速度,请了人当他的武学师父,学习杀人之术。

  这时候沈双才十岁。

  十三岁时沈双已经很会杀人了,他在当地杀人如麻,小小的年纪,手段却十分残忍,而且往往会牵连无辜,所杀的人都是容貌美丽的少年男女。m.xiumb.com

  他的速度几乎无人可比,俗话说“世上武功唯快不破”,沈双形如鬼魅,人们畏惧他,却从不知道他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他从那时候喜欢用刀片做的扇子,给自己起了个诨名叫“扇子鬼小疾风沈双”。

  十六岁那年,主子已经做大,这时候他想要安枕无忧,不再需要沈双,又担心沈双会反噬自己,就派人去暗杀他。

  沈双逃了出来,随后在一个雨夜,他亲手将主子灭了满门。一家老小十几口人,头皮都被整个剥下来,血淋淋的人头整整齐齐地摆在大门口。

  这起凶杀案彻底惊动了官府,官府上报帝京,调来京城的官吏来联手围捕沈双。

  沈双重伤摔入江中,又被江水拍在下流河口的芦苇丛中。

  就在这时,有人扛起他,把他带到一个穿着青绿布衫,面容苍白,然而眉眼生得温柔至极,如同三月江南的一汪春水。

  只是眼神毫无光彩,像是失意至极,深处又如同藏着一股恨。

  沈双本以为前有狼后有虎,此人也许是自己杀过的人的亲人好友,是要取自己性命的人,岂料男子只是温和地问他:“你就是‘扇鬼沈双’?”

  沈双朝他呲牙,恶劣地笑:“要杀要剐,随你的便!”

  男人还是微笑,只是道:“我也是个失意人,有难以消弭的仇恨。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你为我所用,我教你武功,给你泼天的富贵,好不好?”

  沈双讥讽道:“我前两个主人,都得不了好。你看着可不像是命硬的样子。”

  男子笑了笑,毫不在意沈双的尖牙利齿,他温温柔柔地道:“我曾经也有两个儿子,不过他们都被残暴的人杀死。我不乞求自己能长命百岁,只是希望尽我所能,招揽天下的能人异士,有朝一日可以给我报这血海深仇。”

  沈双被他这话吸引,忍不住问:“什么仇恨这样深重?”

  男子深深地注视着沈双,却没有杀意或是歧视,沈双甚至觉得他在通过自己看向谁。

  男子缓缓道:“我的全族,被邹皇妃诬陷,为天子所株连。全族五百多人,无一幸免。”

  沈双忍不住讥笑:“仇家是天子?说来说去,到头来,你还不是让我去送死!”

  男子沉沉地摇了摇头,道:“我不会的,我不会让你们去送死。但是多的,我也不会再说了。你如果愿意,就跟着我;如果不愿意,就去死吧。”

  “你看着如此柔弱,也敢大放厥词说要杀我?!”沈双放声大笑。

  男子脾气很好,他朝两侧的手下使了个眼色,他们放开沈双。沈双得了机会,毫不犹豫,几乎在那一刹那就从袖中掏出小刀朝着男子刺去!

  男子端坐在椅上,沈双甚至看不清他有什么动作,就被男子一掌摁住脑袋,鼻子狠狠地磕在地上!

  这一下,沈双一下子意识到,不是他重伤的原因,就算他在全盛的时候,也不是眼前这人的对手。

  “你是很快,但还不够快。”男子淡淡地道,他起身把沈双扶起来,替他拍了拍身上的土灰,“我原先也是习武的,并非孱弱之辈。只是我单枪匹马,难以报仇,这才诚心招募随众。”

  沈双穿着粗气,还没从男子那一刹迸发出的强大威压下缓过神,他喃喃地问:“你能给我什么?你需要我去做什么?”

  男子这才满意地笑起来,眼角有淡淡的笑纹。他轻柔地给沈双整理衣袖,手法有点像对小孩子,这也是沈双生平第一次被人当做小孩子那样照顾。

  他听见男子说:“我叫胡望渊,从今以后,就是你的新主子。我要你抛弃你的氏名,改叫一个‘贰’字。”

  “我接到消息,我的侄儿即将要被封回江南来,我要你寸步不离地保护他,我的仇恨不是一日一年所能得报的,这是几十年的大计,还需要他来替我延续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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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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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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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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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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