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汗,前方是我妻弟弥加的族群,早已准备好新鲜的牛羊,就等着犒劳大军呢!”
“是吗?那我可得好好感谢这位弥加了,等到了地方我让亲卫给他送去一份厚礼。”
“不用!大汗,弥加曾对我说过,能够劳军是他的荣幸,若大汗执意要赏就是折辱他了。”
魁头点点头,这个弥加不错,可以培养培养。
众人接着往前走,渐渐一股血腥味伴着一股烤肉香传来。
魁头啧啧称奇。
“看来这弥加和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我们还没派人过去通报,这就开始烤上肉了。”
素利讨好的说道:
“或许这就是天神的指引吧,想必天神也觉得我们此战必胜。”
魁头心情大好,说道:
“没错,此战必胜!”
魁头高兴的好心情在看到眼前满地死尸的那一刻消失了。
素利则看着地上一具男尸愣住了:
“弥加!”
素利飞奔着赶过去,发现尸体已经冷了但是还没有彻底僵硬。
“大汗,尸体还没硬,凶手一定还没有走远!请让我带人马去追,我要为弥加报仇!”
魁头正询问一个幸存者凶手是谁。
幸存者是一个妇人,颤抖着身子,回想当时的情况:
“凶手是一群汉人,为首的那个人是个将军,骑着一匹大红马,不知道名字。”
素利闻言大喊:
“红色的马!是吕布!吕布的坐骑叫赤菟,就是红色的!
而且这阵子吕布在我族诸部劫掠,一定是他!
大汗,他应该还没走远,请允许我带上人马现在前去追赶,他一定是往前往卢龙塞的方向逃走了!”
“素利,先冷静!我明白你悲痛的心情,我也十分难过。
但是大军行军一日,众人都很疲惫了,再加上天色已晚,过不久便要天黑了,此时追过去,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呀!
你且等等,等我们带着大军一同过去,你放心,我必然会为族人报仇的!”
素利想要再说些什么,但看了看渐渐落下的太阳,终究还是低下了头。
“好。”
吕布等人不分昼夜的赶路,终于在两天后回到了卢龙塞,来不及歇息,吕布就找到阎柔。
“子坚,鲜卑骑兵可能要来了!”
阎柔大吃一惊,忙询问详情,吕布便把自己这一路的经历说给阎柔听。
“好,奉先先回去休息吧,此事我来处理。”
阎柔一方面派出信使前往蓟县告知荀彧,并请求支援,另一方面则点燃烽火传递胡人将要侵袭的消息。
同时开始从四方调来军队,准备守城用的器械和物资。
吕布这一觉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的时候天色大亮,吕布赶紧穿上衣服去找阎柔,却得知阎柔此时正在卢龙塞。
“子坚,他们什么时候到?”
阎柔看向远方的地平线,说道:
“快了,还有十多里。”
渐渐地,吕布感觉脚下的土地仿佛都在震动,而远方乌压压一片的正是奔袭而来的鲜卑骑兵。
鲜卑骑兵在离卢龙塞还有五六里的地方停下了,开始扎营,此时一个小将带着一队人马过来叫阵。
“吕布可在?”
“吕布在此,你是何人,尔等为何率大军来袭?”
“我叫素利,吕布小儿,数次劫掠我鲜卑族人,令吾等忍无可忍,今特派大军前来,好叫尔等汉人知道,我鲜卑一族不是任人宰割之辈!”
吕布摸了摸鼻子,有些惭愧。
没想到这场大战竟是他引出来的,罪过罪过。
阎柔劝慰道:
“奉先不必苦恼,这些不过是托词罢了,往常奉先不在此处,那些索虏不也一样扰边吗?只不过这次阵仗大了些。
想来是趁使君不在幽州,过来劫掠罢了。”
吕布闻言,腰杆一直,破口大骂:
“信口雌黄!你怎么不说尔等索虏,年年侵扰我大汉边郡,致使死伤无数,难不成只许你们鲜卑为非作歹,不许我吕布以牙还牙吗?
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素利一顿,好像有点道理,随后大喊:
“不说废话,吕布你可敢出城与我一战?”
斗将?他吕布才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虽然不可能输,但是万一这索虏使诈呢?
“那你可敢进来和我一战?”
……这不是没开城门吗?
“你且等着,不日我鲜卑大汗将率大军踏平幽州,而你吕布必为我刀下鬼!”
“有何惧之?”
素利不再说话,转身离开,届时他将作为先锋,带领先登死士登城,一切,都用他手里的长刀来说话吧!
次日,鲜卑士卒开始填平卢龙塞外的壕沟,阎柔则组织弓手在城门附近射击来减缓填平的速度。
这些派来填平壕沟的“士卒”不少都是汉人奴隶,还有一些鲜卑老弱妇人,面带菜色,看起来无比可怜。
这是胡人和汉人一个很大的区别,汉人尊崇孝道,讲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而胡人只尊崇强者,他们把无用的老人当做累赘,讲究“贵壮贱老”。
虽然可怜,但弓手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停下,因为如果他们停下,他们的家人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仅仅花了两日,卢龙塞外的壕沟就被填了个大概,而鲜卑大军也发起了总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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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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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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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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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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