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向四周瞅了瞅,神秘兮兮的说:“是她临死前穿的那件胡服!”
马仵作见有人质疑他的工作,顿时有些不高兴了,问道:“胡服怎么了?我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啊?”
“那件胡服是个妖邪,专门吸活人的阳寿,你们不知道,我小时候听我们村子里的巫神说了,人不能随便穿人家的衣服,不但会把晦气吸到自己身上,还会把自己的阳寿折给人家!”春红一惊一乍的说道。
这下子,全场所有人都气笑了,小黑气的直跳脚,蹲在杌子上甩着手骂道:“去去去,别在这儿妨碍我们办案,这都是那些神婆神棍编出来,骗你们这些村姑农妇的鬼话!”
春雪立刻不高兴了,愤怒的狠狠推了小黑一把,恶狠狠的咒骂道:“你懂个屁,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府里没一个好东西,全是妖魔鬼怪,老太太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母夜叉,老爷是个黑心肠的画皮鬼,二爷是个烂肚肠的恶淫魔,彩霞是个两面三刀的狐妖精,廖妈妈是个一肚子坏水的烂污怪。”
听她这一通没头没脑的谩骂,众人只当她是个失心疯的狂妇,都不再耐烦听下去,只盼着快快把她请出去,勿要在此耽误大家办案。
徐胜男审视着面前这个状若癫狂的女人,心里疑窦丛生,徐母再怎么持家有道,也绝不会买一个心智不全的女孩子特意给小娥添堵。
春雪究竟在袁家看到了什么,才会神志失常呢?难道说整个袁家真的是一个虎狼环伺的所在?
“好,你说了,我们自然信你,春雪,你好好说,为什么觉得他们都是妖怪呢?你有没有什么证据?”徐胜男安抚着春雪,眼神警告小黑不许造次。
“我就是知道,他们就是妖怪,不需要证据!”春雪说的斩钉截铁。
“那你和你们小姐,也就是小女,有没有被这些妖怪欺负过呢?”徐胜男决定换一种问法。
可春雪一听到小姐,就一脸的向往迷离,眼睛看着一片虚空,痴痴的述说,答非所问:
“我们小姐是个仙女,她对我可好了,给我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还亲我抱我,和我困觉。”
徐胜男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完全不敢抬头去看旁人的表情。
小轩轩连忙尴尬的跳出来打圆场:“嗨,不能够不能够,咱们不能怀疑我大侄女儿的人品,反倒信一个疯婆子说的话!”
“我没骗人,小姐每次和我睡觉,穿的都是老爷的衣服。他的阳寿,就是被老爷的衣服夺走的,不信咱们走着瞧,老爷的咳疾马上就要好了,马上就要好了!”春雪又开始歇斯底里的宣扬她的封建迷信理论。
“我这儿还有小姐的亲笔手书呢!”说完,抬手一扬,将怀里的一摞黄麻纸扔出来。
黄麻纸如脏兮兮的雪片一般翻飞落地,大家初始觉得好笑,现在谁也笑不出来,只因春雪太过笃定,瞧着让人有些害怕。
而这如纸钱一般漫天飘零的黄麻纸,更是把不详的气氛推向极点。
小黑再也听不下去,一把将春雪抱起来,大步走出门去,将这个瘦小的女孩远远的放在廊边的花园里,像哄小女孩一般道:“自己玩你的去,别在这儿捣乱。”
全场死寂,小轩轩向说个笑话,张口却哑了嗓子。小黑回来,将门掩住,心绪丝毫不受影响。
朗声安慰道:“徐寺正你不用发窘,我看这个小丫头压根没分清小姐和老爷的区别,说不定跟她睡觉的是袁朗,不是袁大娘子。”
“黑爷说的有理,照理说,陪房就是预备着给姑爷做小的,袁朗与春雪有私倒也没什么?你们说,会不会是这个丫头,为了争宠,却搞错了对象,误杀了我大侄女。”小轩轩推测道。
“有可能,一个疯妇,做的事情实在不能以常人心思揣测。”马仵作赞通道。
徐胜男没有吭声,一张张拾起地上散落的黄麻纸,念道:
“正月廿二,老爷在书房读书一整日,老太太诵经礼佛,盯着彩霞抄经书,二爷出门一日未归,房里彩佩说二爷去找小兰香听戏文了。”
“二月初一,老爷赴诗会,傍晚归来,老太太回娘家探亲,二爷整日未归,据彩簪说他是斗茶狎妓去了。”
一张张黄麻纸上,竟然都是类似的内容,徐胜男陷入了深思。
“我大侄女真有意思,还写每日札记呢!”小轩轩赞道。
徐胜男却陡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首次体会到什么叫做细思恐极。
小娥,居然会写字!
当初母亲怜她孤儿可怜,便将她买了来,从未教过她读书习字,而徐胜男的爹爹徐仲仁,也是见她乖巧细致,且不会读写,才放心让她在书房里伺候。
朝中做官,最忌讳家里有人眼皮子浅,将主家的机要、朝中事务泄露出去,不识字想要泄密,便麻烦很多,既要描摹,又要夹带。可识字的,看一眼便可能出大事。
仆役断章取义,向上检举揭发,坑害主人的事情古今常有。
而如今她看小娥写的字,不但很有章法,而且笔意流畅,字体娟秀,一看便知,绝非几日之功,此人至少临了多年魏夫人听涛帖。
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孩子所写的并非日记,日记多半记录的是自己今日的见闻和心事,是纾解,是树洞。
而小娥记录的是整个袁家每个人每天的行止。
这个看似单纯、温柔、毫无心机、周到、守礼的小娥,会不会根本就是另一个人。
记录主人的行止,是这个女孩子来袁家之后培养的新爱好,还是在徐家延续下来的老习惯。
小娥,和她父亲的死,有没有干系!
徐胜男的手颤抖的不能自持,她连忙伸出左手扶着自己的右手,可毫无用处,她慌了,她渴望揭露真相,又害怕揭露真相,最害怕的是,她不得不怀疑一个她始终信任的人。
而小娥,既无法辩白,也无力解释。
“徐寺正,徐寺正,你没事吧!”马仵作的声音。
“卿卿,你别着急啊,我猜啊,有可能是大侄女发现了谁的秘密,叫人灭口了也说不定,咱们一定能为她讨回公道的!”小轩轩一边说一边去翻那一叠黄麻纸。
自然是一无所获。
徐胜男回过神来,沮丧道:“若……小女真是被人灭口,恐怕紧要的几页纸,早被人拿去了。”
傍晚,阴,袁宅花园内。
与其说是花园,到不如说是树院,只种了几株槐树、榆树,更多的则是松树柏树。落叶的几株枯枝寥落,长青的几株暗绿森然,凉风穿过,打得树叶款摆、竹声沙沙,偶有寒鸦飞掠而过,嘎的一声长鸣。
衬的袁宅不似阳宅,倒似阴宅巨冢。
“崔寺卿,请你帮我查一个人,她叫与我差不多高,身材匀称,长圆脸儿,丹凤眼,小翘鼻子,嘴巴嘟嘟的,气质有些英气加几分娇憨,下巴上有一颗小黑痣。”
崔佑愣了愣,道:“你说的不就是令爱吗?”
“是,她是我和贱内抱养来的孤女,来到徐家已经10岁了,我现在怀疑,小女暗地里,还有其他身份,或许她在什么时候加入了明空内卫也说不定。”
崔佑深深的看了她良久,才道:“长卿何以会突然怀疑自己女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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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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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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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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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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