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荒野之地走出来的人,彪悍十足,各个都是胳膊上能跑马的主。在冬日的薄雪傾袭下,还能只着短裤练兵,光那气势,就能把这山河震碎。
而反观这个边陲小镇,其人口才刚过万,能调用的兵力,也就上千。这些人卫戈进城的时候有观察过,养尊处优,懒散惯了,比普通人强悍不到哪里去。
平时不流汗,关键时刻打起来,不过是送人头。
既然赶上了,卫戈就不能悲剧发生。
他虽不是大宇人,对大宇的风土人情、饮食习惯、文化理念、执政措施等却有一种熟悉的认同感,这个世界和地灵世界的过去,有很多的相通之处。
但凡是学过历史的人,就知道现在这个世界,不过是文明历程慢了一点罢了。
慢有慢的好处,世界发展太快,人心浮躁,想要回头也是千难万难。
所以,这也是他穿越来此这么久,哪怕身居国师重位,也不插手进去,轻易改变这个世界的轨迹。
他已然把这里当做第二故乡,希望这个江山永远和平安宁,君主仁善勤政、百姓安居乐业,没有战乱之苦。
是也,进了山谷之后,他就启用探索技能,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探索一番。
然后很惊喜的发现,那山谷之口,仅容两三人并行通过,并不宽敞。而山谷里面,虽然幽深,并没有出口。四野都是高耸入云的天体,光滑峭壁,依靠人力很难翻越。
这就是个天然的牢笼,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把那山谷口堵上。
这虽是一个难题,却也难不住他。以他今时的能力,把山谷口的石头震塌完全可以办到。Χiυmъ.cοΜ
让他徒手杀戮500人,说实话,简直是在造孽,他好不容易才积攒了许多信徒的念力值,这玩意儿和灵气有异曲同工之妙,能增强他的灵力值,可不能因为这群异族就给消耗殆尽。
所以,困住就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至于这些人吃啥喝啥,啥时候被困死,那已经不是他该操心的事,也和他没啥因果关系。
半夜三更时,当所有的异族人已经进入梦乡后,卫戈动手了。一阵阵惊天巨响传来,好似地震了一般,所有人惊慌失措的冲出了帐篷,只觉得天塌地陷,不敢动弹半分。
待得所有动静停歇,这群人打着火把查看山谷时,才绝望的发现,那山谷已经被巨大的岩石封得死死地。
“出不去啦,天要亡我们啊!救命啊!!!”
绝望的哀嚎声响彻云霄。
此时的卫戈坐在山谷之巅,内力耗尽的他,已经没有力气下山,他也不想下去。
在这无人之境,他抱着一个酒坛子,品味着属于自己的孤独。
他非常相信,现在绝对不会再有人来打扰这份宁静。
然而世间事,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
他喝得郁闷,还有更郁闷的人躺在他的不远处,对方重重地喟叹一声,惊得他瞬间出了一身冷汗。
“谁?出来!”
“唉……卫戈兄弟,辰颐有礼了。”
一个风度翩翩的柔弱书生,从一个雪堆里钻了出来。
他似乎正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一副很是困倦的样子。
“嘶……辰兄,你不是在锦罗城?怎么会跑这里来?”
这家伙,之前还吵着说要去学府进修学业,没想到,眨眼之间就来到这边陲小镇,这速度不比他差多少,实在是神奇。
更加奇异的是,这荒野山谷之巅,这人来此做甚?
初次见面,这个人就躺在他的酒楼顶上睡觉,此时跑这里也在睡,这睡癖也是让人叹服不已。
也不知道,他刚才的所作所为,这个家伙有没有见到。反正又不是干坏事,卫戈倒也不会心虚。
“嘿嘿……吾来此历练,寻找一颗草药而已,没有想到,会见到卫兄弟这般勇猛机智的一面,实在是令为兄汗颜不已。”
辰颐长袍一甩,做到了卫戈跟前,从随身皮囊里,拿出一个酒壶,和卫戈做了个碰杯的手势后,仰头一饮而尽。
卫戈陪着轻抿一口后,淡淡的道:“哦,这么说来,辰兄知道这群异族的存在,却选择在这里睡大觉,任由他们所作所为。”
说好听点叫袖手旁观,难听点,就是助纣为虐,若是立场不坚定……卫戈眼神一眯,又狠狠灌了一口烧酒。
“唉……卫兄弟对我有误会,我乃大宇人,如何会向着这群蛮夷,只是我乃学医之人,只会济世救人,不曾害人性命,如何能对这些兵士下手。”
卫戈了然的点点头,“是我想差了,辰兄这样的真君子,手里是不会沾有血腥之气的。”
因为辰颐的个人属性里面,就没有杀戮值,直接为零。且还有一个旁人所没有的数值,那就是药医级别,还有一个他本人也不知道的“仁医”称号。
能冠上仁字的人,其品行又且会坏到哪里去。
话说,这里的医者,总分为八个等级,
一级出入门庭,是为药童;
二级初识草药,是为药徒;
三级初通药理,是为药人;
四级初诊病人,是为药医;
五级精通药理,是为药师;
六级精通诊治,是为药仙;
七级以上,是为药神,能医死人肉白骨。
八级以上,是为药圣,能医不死物(神仙妖魔鬼怪,无有不能医者)
而辰颐此时就是四级医者,是为药医。
而他的师傅华药师,就是个五级医者。
这样的修为,在俗世里面,已经是顶天的存在。
卫戈的系统商城里有很多丹药,都是促进修练用的,对于常人生病,他也不懂诊治,无药可治。
对于学医,他本人觉得还是挺有用的,毕竟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他的身边,那么多柔弱的女人,将来任何一个生病了,都将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所以,他直接来了个开门见山,“咳咳……这荒山野岭之地,有缘得见辰兄,可见我们是有缘分的,且缘分还不浅,反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知道……可否就医术……咱们交流探讨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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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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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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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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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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