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仙偶天成>第一百零七章 东窗事发
  三日后,慕云寒历劫归来的前一日,天有微雨,淅淅沥沥,像断线的珠帘,下个不停,恼地人有些头疼。

  冷风吹过窗柩打出别样的节拍,吱呀呀地回响在綄沙殿内。而正在此时,綄沙殿门被人推了开来,一双微湿的白色绣花鞋踏了进来,带着湿哒哒的水泽,在地上晕开来一片湿意。而绣花鞋的边沿上黄黄的泥土晕开来了一圈又一圈,就像镶边的金线一般,丝毫无损这双绣花鞋的精致,倒是能看出来今日的雨还是有些大的。

  连穿鞋都这么有讲究,在雨天都能穿出如此的风味的,不像是平日里常常出入綄沙殿的纤缇啊!至少她不会花那么多的心思在鞋子上面,她比较关心她家的主子,多好的一个姑娘,多忠心呢。

  被灌进来的冷风在殿内肆意地乱窜,扬起床榻前的层层纱帐,那里面似乎隐着一个人,远远看去,清淡的容颜,未挽的发丝凌乱地散乱在枕边,而她依旧一动不动的,似乎是在沉睡,是安静的睡颜。只是这外边如此大的响动都没有吵醒她,她还真是嗜睡呢。

  湿哒哒的绣花鞋一步一步袅娜着脚步慢慢地靠近床帐,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幽幽的,有森冷的感觉,不禁让人脊背发凉。

  床上的人似乎动了动,微微皱了皱眉,却没有转醒过来,像是在做什么噩梦一般,不得挣脱。嘴角动了一动,似乎还在呓语着什么,隔了太远,倒是听不大清楚。

  不过这一动倒是让帘帐外边的脚步声顿了一顿,脚下的步伐也放缓了些,似乎还停了下来,在静静等待着什么,有点像做贼心虚的模样。半响之后,待确认床榻上的人的确没有醒来,那脚步声才重新响起来,是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的距离。

  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离那床榻上的人的心口不过寸余的时候被一阵外力打开了,没有按照预想的轨迹扎下去。哎,真是太险了,原来这亮晶晶的东西竟是一把要人命的匕首,还好,还好,差一点点那床榻上的人就要成为刀下亡魂了。

  “住手”

  繆青火急火燎地跑过来阻止正要去捡匕首的浮浅,原来那双白色绣花鞋的主人竟然是她,真是让人意外啊!

  “寒冰刃?”

  繆青上前一步潜在浮浅的前头捡起了地上的匕首,原来,这小小的匕首还真是不可貌相呢,竟然是大有来头的呢。

  听闻这把匕首是历届天帝的信物,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拿出来用的,因这匕首承了先祖,便是洪荒之时,开天辟地的夸父一半的神力幻化而来的,第一届的天帝将这把匕首视为宝物,经年累月供奉在云霄殿,供后世仙家驻足敬仰。到后来这把匕首发展成为了一种象征,见此匕首如见天帝,这便是天帝的象征了。

  而每一任天帝都会将这把匕首好好保管,以便将它完好无损地传到下一任天帝的手上,长此以往,代代相传,从未出现过任何差池。

  曾经这把匕首还上过战场来着,其实说起来有些可笑,谁会拿这么一把短短的匕首上战场呢,这是找死呢,还是找事呢。一般上战场之人都会找一些长一点的兵器当武器,比如说刀,剑啊,长矛啊,对吧,这样才能达到在战场上杀敌致胜的效果啊!其实吧,这些个武器还是不够长,最好的武器便是最好能够在这一头把另一头的敌人给捅死了,还丝毫不会伤到自己,这才是带去战场的武器,只是到现在为止还没出生呢。

  不过无论如何,不会有人愿意拿一把这么短的匕首去战场的,要知道你拿着它还没捅到对方呢,对方的兵器就已经刺穿了你的身体,这样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还要这一把破匕首干什么呢。

  不过这上过战场倒还真是确有其事来着的。不过这匕首跟一般的匕首不太一样,它不是拿来捅人的,而是拿来照人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比较这把小小的匕首可是承载了夸父的半数修为来着的呢,普通的匕首怎么能跟它相提并论呢。所以它有些小小的特殊还是可以理解的。

  话说,这匕首代代相传,传着传着不知道传到了哪位天帝的手中的时候,刚巧赶上了那一段时间战事不断,纷争四起。不仅魔族时时挑衅天界,就连依附于神族存在了几千几万年的鬼族都要凑个热闹,揭竿而起,犯上作乱,想要自立为王,这不是乱了套了么。

  不过仅仅凭着鬼族那些个罗刹啊,鬼魅啊,鬼帝的能耐和智商肯定是想不到这一层的,一来吧,没那个能耐,天天在地府里管理管理孤魂野鬼能有什么能耐,再怎么着也只会勾人魂魄啊!这二来吧,也没那个胆子,那可是灭族的大罪啊,可不是开玩笑的呢。更何况这数典忘祖的事情做起来还是挺有挑战性的,折了阳寿不说,还会有报应呢。虽然他们日日呆在地府里,本来就没什么阳寿可言,可是这报应还是会有的,这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呢,万一有一天断了根,那就不太好了么,对吧!

  所以说么,这鬼族这一帮子的乌合之众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也没什么大志向,怎么可能会想到有一天犯上作乱呢,定是被那些个有心之人给利用了去。至于被谁利用了去,不用猜都知道,出来魔族时常跟神族过不去之外就只剩下妖族了,但妖族向来安守本分,虽然有时候嚣张跋扈了些,那是因为人家人多势众,难免会有些自傲了,但是他们最多最多只敢挑衅挑衅人界,吃吃人,吸吸人的精元什么的,以帮助自己早日修成正果,飞升登仙来着的。毕竟这妖界人丁太过旺盛了些,还要仰仗着天界帮衬着妖界分流一些人丁来着呢,怎么敢直接越过人界去挑衅神族呢,是不是活腻味了,还是想被灭族啊!

  所以说,归根究底,这有心之人就只剩下魔族了。

  只是那时候天界还真是腹背受敌,最重要的就是那一任的天帝比较地窝囊,日日就只知道花天酒地,人家都打到家门口了还在那里歌舞升平地醉倒温柔乡呢。连带着教出来的天兵天将也只会吃喝嫖赌,骄奢淫逸,上场杀敌什么的,那都是浮云,那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早就忘记了。这天界都腐朽成了这样,难怪连依附于天界的贵族都要犯上作乱了。

  以致于对于鬼族的作乱,连一点防范都没有,连应敌都是等到人家都快打到门口了,才匆匆忙忙地召集天兵天将去应敌的。所以在对付鬼族作乱的那一场战事里,竟然还要天帝御驾亲征。

  而连天帝都御驾亲征了,这结果不就可想而知,必定是要输得一塌糊涂的。而十万天兵天将没打就已经开始跑了,丢盔弃甲不说,连兵器都还没拿稳呢,能不败么。而对面的贵族士气大振,看到这么窝囊的天兵天将,有什么好怕的呢。所以十万天兵一路节节败退,几乎退到了南天门,连天界最后一道防线都快把不住了,这可是天界最大的耻辱啊!连史书都不敢写进去,这种耻辱还是早些忘了的好。

  鬼君带着密密麻麻的鬼兵一路旗开得胜,乘胜追击,将天帝和那些个没用的天兵天将一路逼到了凌霄殿,天地之位岌岌可危,江山面临着易主的危险。

  鬼君那个高兴啊,几乎是忘乎所以了,这也不能怪鬼君啊!这天帝之位即将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能不高兴么,从前他只敢在那暗无天日的地府里想一想,做做梦而已,如今可是真要梦想成真了,他可是要当天帝了呢,能不让人高兴么。

  要是他当了天帝之后还用天天躲在那暗无天日的地底下,整日里就只能干干勾勾魂魄,管理管理那些个孤魂野鬼的事了。也不过过着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活了。他也可以光明正大,大摇大摆地生活在阳光下,可以大吃大喝,肆意奢侈浪费,也要站在最高的地方俯视这六界的众生,享受享受这高高在上的滋味。

  看来这魔君还真是没骗他,原本过惯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哪敢去想象自己有一天会登上这天帝之位,哪敢轻举妄动地犯上作乱,那可是灭族的大罪,他自己想想也就算了,怎么可以搭上他合族的性命开玩笑呢,要知道成王败寇,万一输了,那可是会万劫不复的啊。

  要不是魔君答应全力合作,保证这一场战事比想象中的容易,一定会如他所愿,不仅发了誓言,还立了生死状,说要同甘共苦的。不仅殷勤地跑来慰劳他们鬼族,还送来了大礼,其实最重要的当然是大礼啦!这鬼族本就不是什么大族,在这六界里也算是个弱势群体,一般都被人看不起,来地府的人除了死人,还是死人。没有人会来在意一个干着死人买卖的弱势群体,因为没什么利用价值啊!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魔君竟然亲临鬼族,还亲口允诺要跟他们鬼族同生共死,给他们鬼族讨回一个公道来着的,这人家给了那么的面子,这不接多不好啊!他鬼君可不傻,怎么可以干那些给脸不要脸的事呢,所以欣然应允了。可是他不知道的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有过什么好事么。这无事献殷勤的,会是好人么?

  鬼君冒天下之大不韪,拿自己和全族人的性命当赌注,不过幸好,胜利了,如他所愿,那魔君也没有说谎。可是无声无息里,鬼族成了魔族的先锋部队,去试了试这水的深浅,而这先锋部队竟然赢了,真不可思议。可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鬼君怎么可能轻易做的上这天帝之位呢。

  只是这一切似乎太顺利了些,原来这天帝,这神族也没传说中那么神奇的么,也不过就是这么一点能耐,还不过他一个小小的鬼族厉害么。早知道,呵呵,早知道就先下手为强了,如今也不用和魔族分这一杯羹。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一场战事的胜负已定,江山就要易主之时,云霄宝殿之上,顿时升起一阵万丈金光,原来是那被像宝贝一样供奉已久的寒冰刃。由于时代有些久远,还有就是从来未被开封,大家都快忘记了这是一把很厉害的神兵利器,而他们也从来没见过这把神兵的厉害啊!而这一天,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只是下一刻便是毁灭,便是烟消云散。

  鬼族毕竟是鬼族,长期生存在阴暗的角落里,如何能够抵挡得住这万丈的佛光,何况这万丈金光里似乎还夹杂着阵阵佛音,扰得鬼族个个心神不宁,元神涣散。不过顷刻之间的功夫,密密麻麻的鬼兵消失了不见,几乎被灭了族,唯一剩下的一个还是个腿短跑不快,去偷懒去了的一个,这一个便是后来千千万万年的鬼君。xiumb.com

  从这样看来,这被供奉着的也不一定全无用处,这不起眼的小匕首还是威力无穷的,重点还救天界于危难,真是太神奇了。这把寒冰刃可是把难得的好神兵啊!

  自那以后鬼族安安稳稳地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再也不敢揭竿起义了,还是俺淡些的好,要是还有下一次,可能真的就要被灭族了。所以那么多年以来,只有魔族敢跟天界如此的叫板,因他魔族根本就不畏惧佛光。。。

  这把寒冰刃在那场战事之后威名远播,一下子跃居成了神兵谱上最厉害的神兵利器,而那威力之大无人能够形容。只是被夸张地写进了史书,史书记载,这神兵“惊天地,泣鬼神,风云为之色变,草木为之含悲”,这记载还真是,够抽象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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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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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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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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